第一节 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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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4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队伍
分类号: G525.1
页数: 3
页码: 907-909
摘要: 本文介绍了惠安县教师队伍的来源、师生比例、学科比例和教师的文化素质。教师队伍的发展经历了私塾和宿儒延用、简师毕业生的输送、知识青年和高、初中毕业生的加入等过程。师生比例逐渐稳定,教师数量增加,教师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同时,也涉及到民办教师的情况。
关键词: 惠安县 教师来源 教师文化素质

内容

一、教师来源
  民国初期,私塾与小学并存,大部分塾师继续延用,中学教师也有延聘清末宿儒的。民国29年(1940年),始有惠安县简师毕业生,为惠安公立、私立小学输送教师。此后,也吸收部分高、初中毕业(或肄业)及高小毕业生充任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旧学堂教师大多留用,其时有小学教师582人,中学教师69人。原简师又毕业210多人,多为中、小学校所聘用。1958年,惠安师范学校再次开办,有普师、速师、幼师6班260多人。是年中小学校数量剧增,教育部门动员历届高、初中毕业(或肄业)生、社会知识青年及部队复退军人加入教师队伍。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福建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惠籍或部分外籍毕业生分配来惠,在各完全中学及师范等学校任教;泉州、仙游等师范惠籍毕业生亦回惠任教,教师素质明显提高。至1965年,惠安共有小学教师2383名,中学教师400名。
  60年代末,中、小学复课,境内各公社、大队开始吸收城乡知识青年为民办或代课教师。80年代这些教师先后有近1800名转为公办。80年代中后期,学校数量有所增加(尤其是专业、职业学校),教师缺乏,开始接收非师范类毕业生及企事业单位中有志于教育的专业人才担任教师,教师队伍继续扩大。至1989年,全县有公办、民办教师6139名,其中小学4585名,中学1554名。
  二、师生比例
  民国时期,教师数量少,师生比例高,教师负担大。民国25年(1936年),小学师生比例为1∶34.73。民国38年秋,小学师生比例为1∶28.08,中学为1∶14.24。自50年代起,全县教师队伍迅速扩大,教师增长率大于学生增长率。至80年代,师生比例基本稳定;1989年小学1∶22.17,中学1∶11.79。
  三、学科比例
  教师队伍中各种专任教师(不包括行政及其他员工)缺乏。1988年,全县小学里的“小七科”(思想品德、自然、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教师340人,其中思想品德(含英语)252人,自然21人,历史14人,地理15人,体育17人,音乐11人,美术11人,不少科各乡镇平均不到每科1位。普通中学里专任的音乐教师28人,美术教师25人,各校科均也不上1位;生物、历史、地理的专任教师也很少,多数由其他学科教师兼任。
  四、教师文化素质
  1988年,全县各小学正、副校长481人,就学历而言专科8人,普师和高中417人,初中56人。小学各种专任教师4668人,就学历而言中师毕业以上3519人,占75.39%;中师肄业以下(大都是初中毕业或肄业)1149人,24.61%。普通中学各科专科教师1720人,学历为大专毕业或二年肄业以上1301人,占75.64%;大专未满二年以下(大都是中专、高中毕业或肄业)419人,占24.36%。1988年春,中学英语教师267人,具有大专毕业学历的仅78人,学历不合格的189人,占70.79%。1989年,全县中学教职工2198人,本科毕业以上的315人,专科毕业及肄业两年以上的1024人。
  1987年秋,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始评定职称,至1988年底基本结束。评出高级职称(中学高级教师)127人;中级职称1162人,其中中学一级教师502人,小学高级教师660人;初级职称4200人,其中中学二级教师821人,三级教师208人,小学一级教师1840人,二级教师1071人,三级教师260人。
  教师队伍中,有的年份民办教师曾占教师总数三分之一,尤其是小学,有的年份占小学教师总数52.98%。多年来政府采取措施,帮助民办教师进修,提高素质,转为公办教师,民办教师比重逐年减小。1989年,全县中小学民办教师1615人,占教师总数的20.87%;小学民办教师1465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26.44%;中学民办教师150人,占中学教师总数的6.82%。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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