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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五章 工商团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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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22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工商团体
分类号:
D665.91
页数:
5
页码:
719-7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工商团体在惠安县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早在清宣统二年(1910年),惠安的商会就开始成立,并成为应付官府事务和官府敲诈商人的工具之一。
关键词:
惠安县
群团
工商团体
内容
惠安的工商团体,以商会为早,成立于清宣统二年(1910年),商会既是应付官府差事及往来事务的组织,也是官府敲诈商人的工具之一。民国时期,国民党惠安县党部插手操纵商会,使之变成反动政治势力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商会的活动逐渐减少,作用亦逐渐消失。1953年,惠安县工商业联合会成立,该会团结全县工商业者,协助政府开展各种运动,贯彻执行政府法令,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协助管理市场,为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发挥积极作用。1964年,惠安成立小商小贩联合会筹备会,拟作为县工商业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后在有关部门审批时被撤销,没有展开活动。1984年,成立惠安个体劳动者协会,按行业分组活动。县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成员,积极参加惠安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在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都有一定的名额,也尽到自己应尽的职责。
第一节 商会
一、组织沿革
清宣统二年(1910年)春,城关霞井街“清珍”糕饼铺老板蔡显堂因未及时缴纳“坐贾捐”,被县署警备队警员殴打拘捕。此事激怒街面上做买卖的城乡民众,大家群起痛打该警员,各商户又罢市1天声援。嗣后,为保护自身的利益,县城各商户联名向厦门道总商会申请在惠安设立商会。厦门道总商会会长洪晓春当即批准,并委派源益典铺老板陈桂蟾为会长。
辛亥革命后,军阀混战,南北兵调动频繁。过境的军队,派夫派饷,供草供粮,概由商会向商民摊派。由于中小商户受剥削最严重,有的抗拒缴纳,不足部分,只好由陈桂蟾的“源益”当铺垫补,故陈桂蟾产生厌职情绪。民国12年(1923年),由林士为第二任会长。民国15年,王昌士为第三任会长。是年,县府责令商会改为商民协会。民国16年,国民党惠安县党部指派人为商民协会筹备委员,林惠民为主席。民国18年,国民党惠安县党部公布《商会组织法》,商民选举结果,林惠民落选,胡世松被选为主席。
民国23年,商会恢复,林士洲为主席。民国26年,国民党惠安县党部下令改组商会,王逸民为主席,商会成为新派(军统)和旧派(中统)争斗的阵地。民国35年,中统分子吕尘心为惠安县长,下令改组商会,由旧派林延如任主席。双方各办报刊,互相攻讦,又各拉保甲长、联保主任,争斗不休,因此增加大量的经费负担,苦了商民。1950年10月,林延如因病请假,县府工商科批准由原来的一个常务理事代理,作为看守机构。
惠安县历届商会都被不同派系的大户所操纵,偏袒本派系尤其大户的利益。但也能为商民及城乡民众办一些好事。遇上荒年,农业歉收,商会都曾发动粮商或自行组织粮食,到各地购运薯渣饼、地瓜丝等杂粮供应群众。民国31年,初春至初夏未见滴雨,旱情严重,粮食匮乏,加上水陆交通受阻,外地购粮也难以载运回来,商会向大商户集资,派人到长乐购进大米,用人力长途挑运回惠安,举行平粜,缓解粮荒。
商会还积极鼓励热心社会公益的商户办各种慈善事业。在瘟疫流行之际,向病家施药;有饿莩陈尸路旁,便派土工带去棺木代为收埋。此外,经常修桥补路、赈济穷家。
二、乡镇商会
(一)崇武镇商会
祟武镇商会成立于民国6年,由北洋政府工商部颁发铜质印章一颗,交福建省总商会转惠安县商会代发给崇武。各途商民公开推选张题雁为首任会长。民国7年,张题雁往浙江经商,张子敬继任会长。
民国12年,军阀李厚基部一个营进驻崇武,向商会索要巨额军饷。是时沿海土匪蜂起,不时向商会派捐索款,张子敬不堪骚扰,遂离职避厦不回。商会由张吉士代理会长。其间,各种番号的官兵,巧立名目,直接向商民渔户派黑单、索粮秣、敲诈勒索,商民难以营生。不久,张吉士弃职逃匿,商会就此封印收牌。
民国29年,巨商陈溢清倡议重组商会,并被各同业公会推举为会长。民国35年,陈溢清往厦门经商,无人继任,商会机构二度关门。
(二)洛阳镇商会
洛阳镇商会成立于民国11年,由陈少谦主持会务。民国12年,陈少谦任会长。民国15年,陈少谦辞职,由王泉新、张仰瑜共同继任。民国18年,张开箴为第三任会长。民国20年,吴德辉为第四届会长,民国25年,由吴彰接任会长。民国28年,张开炳为第六任会长。民国32年,吴德辉竞选为第七任会长。至1949年冬,商会活动停止。
洛阳镇商会没有通过任何一级政府机关而自发成立,但为维护商民及当地民众的利益,办了很多事。为维护商人的正当权益,在征税部门每次摊派时,商会都主动交涉,讨价还价,然后召集各行业商户,摊在桌面上公平分配,共同承担。
在抗日战争时期,商会引导商民投入反帝斗争行列,把行户仓存或店铺货架上所有日本货,搬到洛阳桥下海滩上当众烧毁。
商会有专人负责社会公益事业。洛阳中心小学的董事,大部分为商户担任。平时,路面破损或避雨亭倒塌,商会便向各会员募款雇工修葺;发现有冻馁病毙路旁的尸体,也负责买棺收殓埋葬。
民国38年惠安县解放前夕,商会会长吴德辉出面帮助中共闽中游击队召集商民参加会议,带头并发动商民筹措数百担粮食接应解放军先头部队。吴德辉把自家杉行数万杆大杉木搬出来,让解放军工兵抢修洛阳桥,还动员其他商人献借石料,使洛阳桥得以及时修通。
第二节 工商业联合会
一、组织沿革
1950年2月,惠安县工商科和各区政府、税务机关抽人成立整顿工商业领导小组,先后在崇武、涂寨、洛阳、东岭、东园等集镇,通过改组旧商会,民主选举成立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0月,城区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会正式成立。至1951年,全县计成立10个工商筹备会。1952年冬,成立县工商联筹备处,负责筹备成立县工商联的有关事宜,各区工商联筹备会一律改设分会或办事处。
1953年5月,在县城召开第一届惠安县工商业代表会议,正式成立惠安县工商业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产生后,下设生产辅导、组织宣教、财务稽核3个委员会,开始挂牌办公,并在各区设分会14个。至1961年,共召开四届会员代表大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工商联停止工作。1982年12月,县工商联恢复活动。1984年12月,召开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妇女工作、三胞联络、经济咨询、学习宣传4个专业委员会。1988年1月,召开第6届会员代表大会。至此,各乡镇均设有分会。
二、主要活动
(一)工商登记
1950年初,在酝酿成立县工商联筹备会之际,一些筹委受县工商科委托,参与私营工商业复调登记发证等工作。1951年,又进行工商登记。1952年10月,根据各区工商联筹备会的汇报数据,统计出全县工商业户的总数。1953年8月,县组织普查工作队,进行企业登记总普查,在摸清户数、资金数据后,发出普查证。11月份由工商联填发企业登记证,12月下旬,登记工作结束。
(二)协税工作
1950年,城区等地根据商业网点分布的情况,在每一条街道相毗邻的各商户划段分组,由新组成的工商联筹备会具体负责进行有关税务的申报,按月评议税收比例。1951年4月7日起,全县使用统一发票,由各区工商联筹备会售卖,规定所有工商业户都得加入各区工商联为会员,以会员证为购买发票的凭据。逐区核实营业额,订立不偷税、漏税的公约。同时,实行月税月清。在惠安县工商联首届会员代表会上,发动全县工商界开展储税工作及生产红旗竞赛。工商户凡获得红旗者都感到很光荣,敢于揭发不轨行为,使储税工作顺利开展。
(三)劳动锻炼
1957年起,县工商联就比较系统地组织过渡、合营、合作商店私方人员,以各种形式参加劳动锻炼。他们或参加县畜牧场劳动,或到外县上山砍竹,或到永春荷殊煤矿开矿等,基本上做到人人参加季节性的义务劳动,还组织货郎担上山下乡。嗣后,每年都分期分批安排劳动锻炼,下乡为农民修补各种农具,送生产资料下队,支援各种土肥、运粮入库、抢收抢种等等。
在50年代初,工商联还协助县政府举办物资交流会,配合对私改造。
(四)经济咨询和培训
1982年,惠安县工商联恢复活动之初,便派人参加省工商联在龙岩、建瓯等地召开的“中小城镇经济咨询经验交流会”,回惠后,立即成立县经济咨询服务处和洛阳咨询服务部。惠安医药公司作为试点,成立咨询服务组,在商品信息、企业的业务活动等方面提供咨询。几位老工商业者,经常到收购站协助鉴别真伪药材,为群众义诊,为公司举办2期培训班计40余人。县工商联还就石板材经营,搞活农村金融市场,协助乡镇企业的转向和发展等方面,做好咨询工作,解决具体问题。
(五)“三胞”联络
县工商联通过成员中与“三胞”的同胞、同宗、同学、同事、同乡等个人关系,采取亲访亲、友引友的登门探访、联络接待的方法,做到“引物先引人”、“引人先引心”。动员“三胞”来惠安办公益事业,特别是学校、医院,“三胞”捐款达1000多万元;还有一些“三胞”回家乡创办各种企业。
(六)参政议政
县工商联成员中有省、市、县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他们参加各级人大、政协组织的视察、考察,就惠安的精神文明建设、乡镇企业的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和存在问题等等,提出建议和意见。
县工商联在螺城、洛阳、崇武、东园、东岭、涂寨、辋川等7个乡镇先后组织工商学习组,以老会员为主,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传达文件、辅导发言、座谈讨论。
第三节 个体劳动者协会
一、组织沿革
1984年春,惠安开始筹备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4月25日,召开第一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协会正式成立。原17个乡镇的协会改为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的分会,分会以下按行业或村落成立165个小组。1986年5月25~26日,召开第二届代表大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安排5名工作人员,设立个体劳动者协会办公室,基层分会也相应地配备专职秘书10人、兼职秘书7人。1989年6月,召开第三届代表大会,选举陈辉明为会长。
二、主要活动
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后,对会员进行中共的基本路线教育、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职业道德教育。在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期间,县个协率先完成福建省工商局规定的每个个体工商户应学法规的任务,中共惠安县委、县政府授予“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的称号。
1984年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还开展“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服务质量好、服务态度好、整洁卫生好”的“五好”竞赛。1988年,县个协被福建省个体劳动者协会授予“个协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1989年,会长陈辉明被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授予“全国先进个体劳动者”的称号。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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