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层政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20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基层政权
分类号: D625
页数: 12
页码: 377-688
摘要: 本文介绍了惠安县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和基层政权建设情况,以及政务纪要中关于建立巩固政权及恢复生产的内容。
关键词: 惠安县 基层政权 人民政府

内容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成立。10月,划为8个区,设区公所,下辖191个保。1950年7月,划分为11个区,下辖187个乡。1952年7月,划分为14个区,下辖222个乡。1955年9月,划分为11个区,1个镇,辖191个乡、6个辖镇、5个居民委员会。区设区长、镇设镇长。1956年6月,划为7个区、2个区级镇,下辖66个乡、6个乡级镇、10个居委会。1958年4月,撤区并乡,实行大乡制,划分为29个乡镇,设乡镇人民委员会。7月,划分为16个乡、镇。1958年9月,撤销乡、镇,组成5个大公社,辖12个管区、245个生产大队。公社设社长1人,副社长1~2人。1961年9月,划分为15个公社,辖387个生产大队。1964年1月,划分为18个公社、镇,辖361个生产大队、11个居委会,设社长或镇长1人、副社长或副镇长1~2人、生产队长1人、居委会主任1人。1968年5月至1969年5月,各公社、镇成立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1980年10月12日,社、镇革命委员会改称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镇人民政府。1984年9月,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建制,全县改为14个乡,3个镇,辖370个村(居)民委员会。各乡、镇设乡、镇长1人,副乡镇长2~3人。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阅读

相关机构

惠安县人民政府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惠安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