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期计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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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092
颗粒名称: 二、中期计划
分类号: F123
页数: 2
页码: 524-5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惠安县在1949-1989年期间,除了“二五”和“七五”计划外,其他计划时期都没有编制五年计划,以年度计划为主要形式。在“二五”计划期间,规划的粮食产量远高于实际产量。在“七五”计划期间,确定了工农业总产值翻一番的目标,并对经济发展指标进行了全面规划。
关键词: 惠安县 计划管理 计划种类

内容

1949~1989年,惠安县除编制“二五”、“七五”计划外,在第三、四、五、六个五年计划时期都没有编制五年计划,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以年度计划为主要形式。
  (一)“二五”计划
  1958年6月,编制(惠安县1958~1962年发展国民经济轮廓规划》(即惠安县第二个五年计划)。该规划根据“大跃进”期间的年度计划层层加码,提出1962年粮食单产要达到1048.5公斤,粮食总产量达到7.07亿公斤,为1953~1957年的5倍。经核实,1958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1.00亿公斤,仅为“二五”计划分年度指标的2/3。1959年粮豆计划总产量3.60~3.84亿公斤,实际完成0.85亿公斤;1960年计划总产量3亿公斤,实际完成0.7亿公斤;1961年计划总产量0.97亿公斤,实际完成0.75亿公斤;1962年计划总产量0.84亿公斤,实际完成0.79亿公斤。
  (二)“七五”计划
  1986年下半年在《惠安县1984~199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基础上编制、完成《惠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该计划是惠安县首次编制的内容全面翔实,较为完备的中期计划。
  第七个五年计划确定的总目标是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一番。主要经济发展指标:国民生产总值,至1990年达5.54亿元(按1985年价格计算,下同),比1985年增长60.4%,平均年增长9.9%,国民收入,至1990年达4.65亿元,比1985年增长51%,平均年增长10%;工农业总产值,至1990年达5.24亿元,比1985年增长70.5%,平均年增长11.3%。其中农业总产值达2.49亿元,平均年增长7.9%,工业总产值达2.75亿元,平均年增长15%,并实现工业总产值超过农业总产值;全民和集体固定资产投资,5年合计2.75亿元,比“六五”计划期间增长1.8倍。预算内财政收入,5年合计1.05亿元,平均年增长8.6%;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90年达3.25亿元,比1985年增长54.7%,平均年增长9.1%;外贸出口商品收购总值,1990年达2490万元,比1985年增长1.32倍。全民所有制职工干部平均工资,5年增长40%;农民人均纯收入,5年增长63.7%。1990年全县人口控制在108.97万人以内。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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