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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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08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762.1
页数: 1
页码: 521
摘要: 本节介绍了惠安县粮食局自1952年建立以来的财务管理制度变革。从会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会计报表等方面进行了阐述,反映了惠安县粮食局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逐步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 惠安县 粮油管理 财务管理

内容

1952年10月,县粮食支公司与粮食科合并建立县粮食局。粮食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为县一级会计核算单位,属晋江专区粮食局管辖,下设城关粮库、洛阳粮库、涂岭粮库3个报帐单位。1953年11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除国营企业经营粮食外,也委托供销社和私商代购代销,全年核算以委托代购代销业务为主。1956年,粮食购销业务统一归粮食部门独家经营,不再委托代购代销。10月开始,基层粮站实行会计独立核算。基层粮站只核算直接发生费用和销售利润,大部分费用和资金由县局掌握使用,县局对基层粮站实行费用预决算制度管理。粮站通过上下级往来科目与县局进行资金结算,县局汇总后报省粮食厅缴拨。1957年下半年始,基层粮站执行国营粮食购销会计制度,以表代账,仅设4种表帐,简化记帐工作。1958年,县局把省流动资金分配给各粮站,由各站自行向当地银行营业所办理贷款直接结算。1963年,改用复式借贷记帐法。1966年10月起,改用增减记帐法。1967年,执行新会计制度,会计帐表大量简化,年报仅5种报表。
  1971年,进一步简化会计帐表,年报只有3种报表。1972年,执行省商业厅制订的《福建省粮食企业会计制度》。1973~1975年,执行国家商业部制定的《商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恢复到9种,企业盈亏缴拨款关系改由中央金库委托当地税务部门监交。从1976年起,执行国家商业部《粮食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报表增加到11种。1979年,县局逐步把财务权限下放给粮站,并给各粮站和附属厂配备助理会计。县局对各粮站、粮站对班组层层实行定额管理,对完成定额好的按比例给予留成奖金。
  1981年,县局制定平价销售毛利定额与万斤经营量费用定额,按执行定额所减亏和增利给予提取留成基金,经济效益与企业留成奖励挂钩。1983年起,县局对粮站实行粮财挂钩、补贴包干,粮站对班组实行定额管理指标包干的经济责任制,做到权责利层层明确。当年财务体制改变,年终决算由省粮食厅缴拨下放由县财政局缴拨,同时实行地方财政包干。1987年1月起,执行国家商业部制定的《国营粮食企业会计制度》,按制度规定全面采用借贷记帐法,会计报表增至22种。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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