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商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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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05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商品购销
分类号: F727
页数: 13
页码: 482-49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惠安市的集市历史悠久,城关、洛阳、东岭、崇武等地的集市多年来以零售为主。城关集市在民国初期繁荣,各种行业的店铺齐全。洛阳集市因水运便利成为商品集散地。东岭和崇武集市逐渐形成小集镇,经营各类商品。
关键词: 惠安县 商品购销 商业

内容

第一节 副食品购销
  一、肉禽蛋
  1949年,全县屠宰业计有155户310人,日宰销猪155头;经营牛砧的38户,日宰销牛38头;宰羊的68户,日宰家羊138头;从事鸡鸭买卖的200人,日销家禽8000只;卖蛋品的250人,日售鲜蛋3000多公斤。
  1950年,全县范围内肉禽蛋品仍实行自由买卖,城镇以私商经营为主。1954年2月,泉州土产公司设立惠安采购转运组,指派供销社代购生猪,转运外销。1955年8月,中国食品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惠安公司成立,先后在各区(乡)设立食品购销站、组(点),直接经营肉禽蛋购销和外调。为保证国家能掌握必要的货源,统筹安排市场供销,实行生猪派购政策。是月,在涂寨、崇武、黄塘、涂岭、南埔、郭厝、山腰、辋辋川等8个区105个乡派购5289头生猪,占上市量9529头(25公斤以上)的55.5%;9月,派购948头,实际收购785头,占应完成量的82.5%。1956年4月,全县派购生猪3.08万头,全年收购3.96万头,完成收购计划的106.2%。1957年,派购生猪4.5万头,按实际的饲养数分配派购任务。全年预购生猪8075头,发放预购款计52321.89元。1959年下半年,全县交售生猪1.35万头,其中上调1.1万头。
  1961~1962年,因连续3年自然灾害,生猪派购极为困难。1962年9月至1963年2月底,实行肉禽蛋采购大包干,根据生猪存栏数,协商包购生猪1050头。1962年实行禽蛋派购的奖售制度,奖售以香烟、食糖、火柴、化肥、毛线、胶鞋等紧缺物资,分计划内交售和计划外交售两种奖售标准。是年,全县收购生猪3703头,商业部门销售2387头;收购肉用牛1106头,销售1066头;收购羊808头,销售425头;收购家禽3万只,销售8600只;收购鲜蛋42.4吨,销售10吨。1963年1月,派购生猪采用比例派购或包干派购(购半留半)的办法。3月,实行“以出肉率定等,毛重定价”和“分等论奖”的办法,同时开展预购生猪和化肥预售工作,全年预购生猪1246头,预售化肥60.8吨。1963年底,全县存栏生猪达6.46万头。1964年全县预购生猪2.5万头,实际采购2.94万头,超额完成派购任务。1970年8月至1971年9月间,停止实行生猪收购奖售办法。1971年9月25日后重新恢复奖售办法。
  1976年,生猪收购量10万头,占存栏数16.14万头的62.06%。
  从1982年起,生猪派购实行基数办法,超基数部分,允许生产者自行处理或由食品部门议购议销。除国家规定交售标准价格不变外,每0.5公斤毛重另加0.1元作为售猪户购买猪苗补贴,收购时由食品部门一次性付给。是年,全县收购派购生猪29553头,折净重2891.4吨,共补贴加价粮369.4吨、现金55264元、化肥3605公斤、混合粮532吨、仁饼443.3吨、柴油32804公斤、麦皮753.6吨,平均每头平价猪补贴19.70元。
  1985年5月,猪价放开后,市场生猪经营趋于萎缩。1989年,生猪购进量由1980年的10.75万头降至1.47万头,销售量由1980年的6.50万头降至1.15万头,调出量由1980年的5.30万头降至零。与1949年相比较,当年生猪社会存栏数增长107.5%,牛增长97.5%,羊增长29.2%,家禽增长61.2%。是年,全县购销牛264头、羊282头、家禽8.96万只,购进鲜蛋114.8吨,销售123.3吨。
  二、糖烟酒
  1951年10月1日,正式组建惠安县专卖事业分处,经营酒类产运销业务。1956年5月,惠安食品杂货公司成立;6月,经营范围扩及食糖、干果、蔬菜、调味品等5大类。是年,全县商业部门销售食糖733吨,卷烟2017箱,酒777吨。1958年1月,专卖、食杂和食品公司一起撤销,并入县服务局综合批发部,专卖与食杂的主营业务从此合而为一。
  1961年8月,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分开,撤销所属的食品经理部,将糖烟酒业务划出,复设食杂公司,归县商业局领导。食杂公司设3个股、1个批发部、1个军人供应站和3个京果合营零售门市部,经营14类商品近300个品种。是年,全县商业部门销售食糖768吨,卷烟2089箱,酒991.6吨。
  1970年8月,食杂公司、外贸经理部和食品公司并入商业服务站副食品购销组。11月,食杂公司、外贸经理部以及县供销社的部分业务如土特产、干鲜果、干菜等合并,成立惠安县商业服务站副食品组。1972年2月,副食品组撤销,分设食杂、食品和外贸3个分公司,全称惠安县商业服务站食杂公司。1978年11月,成立福建省惠安县专卖事业管理局,与食杂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1982年4月,为方便城乡个体经营,食杂公司批发部设立惠安县食杂公司小商贩批发部,专门从事小宗的糖烟酒及副食品的批销交易。1984年6月,卷烟业务从食杂公司划出,成立烟草专卖局及烟草公司。1985年8月,惠安专卖事业管理局改为酒类专卖局,与食杂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同年,对11个独立核算单位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签订承包合同。
  1986年,酒类专卖局与惠泉啤酒厂签订酒类产销2000吨的合同。并根据市场需要审批崇武、黄塘两个老酒厂的酒产品由公司小批发代销。同年,专卖局征补酒类专利和违章罚款3.50万元,处理违章案件155起,维护酒类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1987年,把6个零售门市部作为小型企业实行租赁经营,批发企业则与县财政局、商业局签订承包经营合同。1989年,地产地瓜酒脱销,酒类专卖局从外地采购四川沱牌酒、武平梁峰米酒、山东日照小麦酒、龙岩纯米酒和沉缸酒等进入市场销售,并为市公司代销汾酒、竹叶青等7种名酒。
  1989年,糖酒副食品公司设有糖、蔬菜批发部,综合经营部,食品加工厂以及6个零售门市部;并在东园、涂岭、东岭、山腰、崇武等5个乡镇设立基层批发站,经营的品类有食糖、酒类、罐头、干果菜、调味品等5大类数千个品种。当年销售额2454.27万元,实现净利润5.58万元,上缴税费17.82万元。是年全县食糖购进1050.2吨,销售2284.9吨,库存293吨;卷烟购进153箱,销售14242箱,库存542箱;酒购进6036.4吨,销售6534.3吨,库存831.7吨。
  第二节 日用工业品购销
  一、百货
  1950年8月1日,中国百货公司泉州贸易公司惠安办事处建立;1952年6月,设立中国百货公司惠安支公司。百货公司初建时,批零经营日用百货、文化用品、花纱布疋、针棉织品、五金交电、化工石油、糖烟酒茶、医疗器械等,经营范围广,但品种尚不齐全。县供销社经营的日用杂货有草席、日杂瓷器、土纸等。1956年,设立日用杂品经理部,并在基层供销社设立2个日用杂品专业商店;1958年4月,日杂经理部划归百货公司。1961年7月,归农产品经理部。1964年,百货公司百货销售额189.57万元。
  60~80年代,百货公司一直是商业系统的大户,职工人数、销售额及创利税均占商业系统的1/3左右。1977年7月供销系统成立日用杂品公司,是年销售草席12.29万条、铁锅4.54万口、日用瓷器27万件、土纸160.7吨。1979年增加销售炊事用具、喜庆用品等;同时基层供销社普遍设立日用杂品门市部。1979年以后,百货公司参与市场竟争,增加人员,扩大网点,提高零售经营的比重。1980年10月,南岭桥百货大楼落成营业。此后还增建新街百货商店,翻建中山东路原第一门市部,扩大营业规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增强竞争能力;是年公司百货类销售额826.08万元。1981~1988年中,有7年实现利润突破百万元大关,其中1982年最高,达143.13万元。
  1986年后,供销系统实行统购分销办法。1988年,百货公司职工人数由1979年的154人增加到331人,营业额也由1979年的1800.46万元增至3043.04万元,利润由1979年的72.80万元增至109.97万元。1979~1988年,公司累计创利润1074.68万元。
  1989年,百货公司有大百货、小百货、文化用品、针织品、纺织品5个批发部,经营商品达万余种,当年营业额1456.06万元,净利润41.41万元;南岭桥百货大楼、人民百货商店、新街百货商场、南门门市(兼设小商品批发部)、溪北街纱布门市、外货商店(附设在百货大楼内)6个零售门市部,除经营百货、文化、针织、纺织品外,还兼营五金、交电、化工、烟酒、食杂、家具、外货、维修等,当年营业额1363.32万元,净利35.17万元。全年供销合作社销售草席5万条、铁锅7万口、日用瓷器118万件(其中碗52万件)、土纸6.97万公斤(其中文化纸1.87万公斤)、筷子779万副。
  二、针纺织品
  1952年,商业部门和供销合作社只供应棉布、汗衫、背心、棉毛衫裤、毛巾、毛线等数个品种,色泽花样较少。全县销售棉布157.1万米,汗衫背心6.86万件,棉毛衫裤7.2千件,毛线0.54万公斤。1953年,供应的品种增加元斜布、龙头布、士林兰布、卡叽布、棉布等。11月,县供销合作社拿出棉纱到城区私营经纶染织厂、布联营染织厂加工土布供应市场。
  1954年,县供销合作总社在东园、洛阳、山腰3个供应合作社设立纱布批发点。9月,国家对棉布实行计划供应,按规定发给布票,凭票购买棉布。1955年,针织品、毛巾、织带、纱衣等手工业产品大量从福州、泉州等地流入,造成县内生产的同类产品滞销积压。为扶持地方工业的发展,县供销合作社停止外地手工业品的进货,大力批销本地产品。是年全县销售棉布208.0万米,汗衫背心8.24万件,棉毛衫裤9.7千件,毛线0.84万公斤。1959年,销售棉布382.0万米,汗衫背心24.3万件,棉毛衫裤2.93万件,毛线0.41万公斤。
  同年,全县对手帕、毛巾、毛线、袜子等针织品实行凭券供应。1961年,化纤呢纺布凭券供应。1964年,手帕、毛巾、毛线、袜子等针织品逐步敞开供应。1965年,棉布不分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每人供应3.76米,外国侨民每人供应8米,渔、盐民每人补助2.67米,淡水渔民补助2米,全民、集体所有制职工每人补助1.67米。
  此后,随着生产的发展,市场供应的针织品花色品种逐步增多。1981年,国家调整棉布价格,鼓励农民购买混纺涤纶布、化学纤维布。是年,全县国营商业销售棉布333.8万米,化纤布76.4万米,涤纯混纺布92.1万米,汗衫背心55.4万件,棉毛衫裤12.87万件,各种服装26.6万件,毛线2.04万公斤。
  1988年,国家再次较大幅度降低化学纤维品价格,适当提高棉纺品价格;12月,棉纺织品全部敞开供应。至此,持续30年的棉布供应票完成历史使命。1989年,全县棉布购进7.47万米,销售123.5万米;棉花化纤混纺布购进8.09万米,销售101.4万米;化纤布购进0.34万米,销售12.10万米;呢绒购进0.28万米,销售2.10万米;绸缎购进0.16万米,销售4.77万米;针织内衣裤购进2.22万件,销售37万件;各种服装购进2.51万件,销售13.71万件。
  三、五金交电化工
  1952年,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供应元钉5.55吨、铁丝7.15吨。1954年6月开始经营五金交电批发业务,并供应自行车;1956年,供应缝纫机;1957年供应灯泡;1958年后,自行车等商品实行凭票供应。
  1973年10月,从县百货公司分出建立惠安县五交化公司,设有1个批发部、2个门市部,主要经营五金、交电、家电、化工4大类商品。是年,五交化公司采取措施,开拓经营,深入基层供销社和分销处,协助建立门市、柜台,疏通商品下乡渠道,取得成效。当年,公司商品购进额37.9万元,销售额51.8万元,实现利润1.85万元。具体商品销售为:元钉69.81吨,镀锌铁丝111.68吨,自行车1924辆,普通灯泡7.65万个,日光灯管995支,半导体收音机262架。
  1981年农村供销合作社开始经营电视机,全县74个分销处全都设有五交化专柜,选购和调剂商品43万元。1983年,推行承包责任制,除搞好主营商品外,积极拓展连带性、系列性、配套性、交叉性商品的经营,对外实行工商联营、商商联营、特约经销、代购代销、预约期货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五交化公司机构、职工人数、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均有较快发展。全年公司商品购进额769.1万元,销售额820.4万元,实现利润45.62万元。购销的商品有:镀锌铁丝、普通灯泡、日光灯管、彩色电视机、半导体收音机、录音机、台吊扇和家用洗衣机等。
  1985年,公司商品购进额1277.90万元,销售额1378.5万元,实现利润68.06万元。
  1989年,五交化公司设有3个行政股室和五金、交电、家电、化工4个批发部、2个商场、3个零售点,兼营百货、农机配件等,商品品种达5700种。商品购进额1324.6万元,销售额1482万元,实现利润32.76万元,缴纳税费24.6万元。购进具体商品为:元钉9.2吨,自行车696辆,普通灯泡8.03万个,日光灯管1750支,黑白电视机3260架,彩色电视机338架,半导体收音机410架,录音机2669架,台吊扇4624台,家用洗衣机74台,家用电冰箱32台;销售为:元钉105.21吨,镀锌铁丝88.19吨,自行车4270辆,普通灯泡21.53万个,日光灯管19533支,黑白电视机2607架,彩色电视机271架,半导体收音机1990架,录音机2275架,台吊扇5865台,家用洗衣机141台,家用电冰箱84台。供销合作社销售元钉37.45吨,铁丝41.96吨,自行车5414辆,电风扇5176架,电视机3057架,收音机1566台,收录机1854台,电灯泡24.19万个,洗衣机13台,电冰箱2台等。
  四、燃料
  1952年,县供销合作总社成立后,开始供应煤油,给居民和机关单位照明。1955年设立柴炭门市部,主要供应“4592”和“7182”工地伙房用柴,全年供应木柴124.5吨。
  1956年,县供销合作社把崇武、净峰等沿海地区设立的柴炭供应点划归所在地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同时增加木炭和煤炭的供应量,范围扩大到工厂、手工业、渔业和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货源主要从晋江、南安、莆田、仙游、福安、汕头等地调入。全年调进木炭518.45吨、木柴686.1吨,煤炭则全部未销出。同年8月,县内煤油经营分工,城关市场的批发和供应由县贸易公司负责,农村市场则由供销合作社负责。11月,除东岭、南埔、郭厝木柴仍由供销合作社供应外,其他地区全部划归国营木材公司经营。
  1957年4月,县贸易公司的煤炭经营业务全部移交供销合作社经营。1963年7月,洛阳、东园、崇武、东岭、山腰、后龙等6个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煤炭,全部移交国营公司经营。
  1964年,全县推广使用煤炭。县供销合作社在洛阳杏田、辋川新街、黄塘林口、涂岭驿坂、山腰坝头、涂寨松林、净峰莲城、东园里春、螺阳上坂、崇武下坑设立10个煤炭供应站,全年供应煤炭2.5万吨。9月,木材公司的木柴供应业务移交县供销合作社经营。1965年6月,木柴供应业务统一划归基层供销合作社经营。
  1977年,恢复供销合作社后,基层供销合作社仍然经营木柴、木炭和煤炭、煤油、柴油供应业务。1980年7月,取消对农渔业生产用柴油的优待供应,一律按批发价供应。1982年,辋川供销合作社试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柴油耗损率由1981年的11.25%下降到9.64%,全年减少柴油耗损189.65吨,价值6580.39元。
  随着居民用煤量的逐步增加,对木柴和木炭需求量逐年减少。1989年,供应柴油740吨,煤油1178吨,煤炭5.53万吨。
  第三节 药品购销
  一、药品采购
  1956年以前,惠安私营药店的药材、药品主要购自于泉州、厦门、莆田、上海等地私营药商;个别地产小药材向当地群众收购,自行加工供应。1956年以后,供销合作社析出成立医药公司,中西药经理部转为药材公司,药品均从泉州进货;1958年,改由厦门医药采购供应站调入,不久西药改由福州站供应。地产中药材实行就地收购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代购;1971年,改由泉州医药采购供应站供应。
  除地产中药材外,主要药品由县医药公司进行市场调查预测,编造需求计划,由二级站下达计划调拨;二类药品按二级站的购、销、调、存计划下达;四大类药品(药材类、成药类、药品类、器械类)每季度调运给批发部;凡属紧缺药品,二级站根据人口、销售等因素,按比例分配。
  1979年,药品采购由编送需求计划逐步改为以销定购。1981年,采用市场选购办法,当年县医药公司的药品采购,与全国各地88个制药厂、医药经营单位有业务联系。1984年以后,年度下达计划转为指导性计划,要货计划改为订货合同,紧缺药品则按总销售额的比例分配,不考虑人口及其他因素。
  1989年,药品总购进额为776.45万元,比1959年增加7.4倍。其中向省、区外采购药品额为203.82万元,占总购进额的26%,比1979年增加13.1倍。
  二、药品销售
  (一)批发供应
  1955年9月,县供销合作社建立中西药批发部,担负全县中西成药批发业务和对私营国药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任务。1956年1月起,全县私营国药业分批分期纳入公私合营或合作化的轨道。1958年8月,全县公私合营药店、合作药店均过渡为国营全民所有制企业;洛阳、东园、崇武、东岭、涂寨、涂岭等地还增设营业处。1960年秋至1986年10月,先后在黄塘、山腰、南埔、张坂、净峰、辋辋川分设营业处。县医药公司中药、西药(器械)、成药3个批发经营部除负责内部调拨外,还对全县医疗单位、乡镇医院(合作医疗、村卫生所)及个体户进行批发供应。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群众对卫生保健的要求不断提高,药品供销随之扩大。四大类药品批发值1971年为146.24万元;1981年为319.93万元;1989年为739.93万元。
  附:专用药品供应
  1957年以后,每年在乙型脑炎发生和流行期间,县医药公司都及时调运治疗乙型脑炎专用药品以供应医院,有力配合治疗工作。
  1960年,县内发生不良水肿、妇女闭经、子宫脱垂、小儿痿缩“四病”,县医药公司制药厂用细糖、大豆、糯米、红糖研制“水肿膏”16万包,并组织鱼肝油精、自来血(补血药)、维生素类、糖浆类等数十种滋补药品,满足防治“四病”需要。1961年,免费供应群众“四氯乙烯”1000矸,为17.68万人全面普治钩虫病。
  1962年开始供应避孕套。1963年计划生育药具品种增多,年销售避孕套3.47万个、子宫帽72个、各种避孕药片1.12万片。1974年1月免费供应计划生育药具,各医药门市部均设供应专柜,实行“五专”(专柜、专帐、专卡、专票、专人)管理。是年,惠安医药公司经营麻醉药品,供应全县23家医院和1家妇幼保健所。
  (二)零售
  1958年,惠安共有20个中西成药兼营医药零售网点,其中县城有3个国营零售门市部、4个集体商店门市部,12个乡、镇分设13个零售门市部。根据季节常见病、多发病情况,向县医药公司经营部组织进货,做到季前准备、应季备齐、季中添补、季末压缩,尽可能地不脱销、不积压,保障供给。
  1981年,开始发展对台药材贸易业务。至1984年底,为台胞提供当归、黄芪、三七、鹿茸、朱砂、杜仲、甘杞、新癀片、乌鸡白凤丸、狗皮膏、三蛇酒等35个品种,计201.48万元。
  80年代,为方便群众,许多零售店堂纷纷扩大服务项目。原县城第二门市部、东岭营业处等零售部还设有兼职坐堂医生义务诊病,开展代客煎药、加工配制药丸药散等业务。1985年,县城第二门市部代客煎药,并设有“便民窗”,夜间专人值班,销售急救药品;东园营业处组织职工利用工余包药80万包,推行快速售药,售值1.5万多元。
  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滋补药品销量激增。1985年,销售洋参218公斤,价值24万多元;高丽参34.4公斤,价值45万多元;三七305公斤,价值9万多元;参茸王浆7.64万盒,价值55万元,其他滋补品20万元,共计153万元,占全年中、成药销售量330.64万元的46.36%。
  1989年,全县中西成药总销售额1099.77万元,年末库存额308.97万元,实现利税88.57万元。
  第四节 农副产品购销
  一、蔬菜
  1957年以前,惠安的蔬菜主要由商贩经营或农民自产自销。1958年,国营商业为了搞好支前备战工作,设立军人供应站,负责部队生活资料的供应;同时设立专门网点经营蔬菜业务。县政府决定螺城镇西北街和螺阳乡红联(霞张)大队划出一定数量的耕地作为蔬菜基地,扣减其粮食统购或增加其粮食统销指标,国家负责供应化肥,基地蔬菜由国营食杂公司包销。当年收购960吨,1959年收购1520吨,1960年收购480吨,其中提供外贸出口的洋葱182.4吨。
  1960年,县商业系统派出54人突击采购蔬菜种子50多种3.8万公斤、菜苗1406万株;供应各种菜籽3.31万公斤、菜苗1406万株。还抽调人员帮助规划菜地、安排劳力、解决生产资金等问题,使全县蔬菜生产形成群众性的行动。截至12月底,全县蔬菜种植面积2.12万亩,在生产渡荒期间,组织自产、自选、自留、自用的留种工作。在夏菜大登场时,全县开展“收菜留籽,卖瓜剥籽,吃瓜品籽”的活动,并抽调人员进行技术指导。1961年国营蔬菜收购量达225.5吨。
  随着城镇人口的增加,为安排市场的蔬菜供应,食杂公司加强对生产和经营的领导,除充实专职人员外,还聘请鲤城区黄陵大队具有生产管理经验的老菜农传授技术,协助解决困难,促进蔬菜生产的稳定发展。收购数量由1976年的533.2吨,上升到1979年的1534.8吨。
  1989年3月24日,县政府召开蔬菜生产会议,专门研究蔬菜基地面积、粮肥挂钩、收购作价等事宜,决定以螺阳乡前型、霞西等村200亩水田作为蔬菜生产基地,由食杂公司与基地签订产销合同,并负责提供优良品种及技术指导。蔬菜种植实行粮肥挂钩的奖售办法,按县政府下达的菜园面积,每亩全年供应粮900公斤,尿素200公斤;基地交售蔬菜1元,奖售粮0.3公斤、尿素0.05公斤。粮食按比例价,化肥按平价供应。是年收购蔬菜达1309.1吨,比1987年增加近500吨。
  二、蘑菇
  1968年,惠安农资公司设立土化肥、土农药办公室。当年从厦门引进蘑菇种植技术,境内开始从事蘑菇菌种的生产和销售。1972年全县蘑菇销售收入5000元。
  1973年,蘑菇种植在全县得到大面积推广,全县14个公社除崇武渔区外,均有种植。当年蘑菇销售收入98万元。此后,逐年呈下降之势,到1978年,全县蘑菇销售收入仅48万元。
  1979~1981年,蘑菇生产有所回升,收购量逐渐上升。1985年,供销合作社主营的农产品全部放开控制,由于蘑菇价格下跌,供销社收购网点减少,购销萎缩。至1989年,全县蘑菇收购量仅1140.3吨。
  三、茶叶
  1952年,县供销合作社开始从事茶叶购销业务,当年收购47.60吨。1953年收购量降为6吨。1956年,县供销合作社组织群众利用零星杂地种植茶叶92亩。同年设立惠安茶厂,开展茶叶加工业务,供应市场。1959年,茶叶列为二类商品管理。1961年实行茶叶与粮食、化肥挂钩奖售,共收购5.85吨。1964年,县供销合作社组织调剂茶苗5万株,帮助发展茶叶生产。
  1977年,县供销合作社对每亩茶叶在1万株以上的,每亩扶持生产资金50元,促进茶叶生产发展。1978年,茶叶产量60多吨,供销合作社收购6吨。
  1985年,茶叶退出二类管理,取消奖售,市场放开。县茶厂加工的茶叶除满足本地市场供应外,还销往区外和省外,并出口日本。当年全县收购茶叶198.35吨。1989年全县茶叶收购量107.4吨。
  四、余甘
  余甘是惠安县的有名的土特产之一。1961年,县供销合作社开始从事余甘收购业务,采取奖售粮食、化肥和布票政策与之挂钩。
  1978年,县供销合作社组织供应余甘苗,发展余甘基地400亩。1979年,供销合作社对余甘基地达到30亩以上的社队,给予资金和物资支持。1980年,派出科技人员到黄塘蓝田村帮助改造余甘果园2613亩,集中成片开发种植余甘新基地3909亩,促进余甘生产发展,保证供应来源。
  1981年,县供销合作社采用合同订购的办法,收购余甘423.8吨,比1980年增加32倍。1986年,县供销社筹建惠安县饮料罐头厂,设立一条半自动余甘果汁生产线,年可加工余甘800吨;但因技术力量不足,余甘果汁销路不大,至1989年,仍未正式投产。五、桂圆
  1952年,县供销合作社开始收购桂圆,当年收购鲜桂圆225吨、桂圆干5.85吨。其时桂圆主要集中在涂岭、南埔、黄塘、洛阳一带。
  1962年,桂圆列入二类产品管理,实行化肥奖售办法,促使种植面积逐步扩大。1966年,发展后龙岩山,山腰凤山、后张,洛阳下曾,东岭屿头、东山,净峰五群等桂圆生产基地。1967年,收购鲜桂圆372.50吨、桂圆干138.50吨。
  1977年,县供销合作社对桂圆基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每棵发给扶持资金0.6元。是年,收购鲜桂圆15.35吨,桂圆干29.15吨。
  1979年,县供销合作社对新开荒种植桂圆基地达30亩以上的,每亩发给扶持生产资金20元。1980年,县供销合作社在全县建有桂圆基地21个。同年,调整桂圆购销价格,全县收购鲜桂圆19吨、桂圆干15.10吨。1981年,收购鲜桂圆356.35吨、桂圆干177.35吨。
  1983年,桂圆定为省二类物资,派购部分实行国家牌价,超购部分实行市场调节,开展议购议销,并规定每收购50公斤一级鲜桂圆奖售化肥22.5公斤;二级奖售化肥20公斤;三级奖售化肥10公斤。当年县供销合作社在全县设19个桂圆收购站,收购鲜桂圆82.75吨、桂圆干72.60吨。
  1984年,桂圆下放为三类产品,实行多渠道经营,取消奖售,收购量下降。全年收购鲜桂圆3.2吨,桂圆干5.7吨。1988年,收购鲜桂圆29.50吨、桂圆干30.80吨。1989年停止收购鲜桂圆,桂圆干收购量28.20吨。
  第五节 农用物资购销
  一、肥料
  1952年3月,县供销合作社开始经营和供应农业生产物资,品种有硫酸铵、豆饼、花生饼等,全年供应量1170吨。1953年,肥料改由省供销社经营,县供销合作社代批发,基层供销合作社代销,实行计划供应。1954年基层供销合作社供应化肥3279.3吨,豆饼346.35吨,花生饼1243.25吨,其他肥料87.45吨。
  1955年,在肥料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县供销合作社经营猪牛骨、鸡鸭毛、猪毛等杂肥。1956年,为弥补化肥供应不足,县供销合作社先后在涂寨等地设立颗粒肥加工场。全年生产加工颗粒肥550多吨,推广使用55多吨。1957年供应颗粒肥430.50吨。
  1959年,国家减少化肥进口,全县只供应化肥1960.40吨,是1953年以来最少的一年。县供销合作社组织商品杂肥和绿肥种子(紫云英、苜蓿、田菁)供应,推广使用山腰盐场生产的钾镁肥,基本保证农业生产的用肥需要。1965年,推广使用成本低、见效快的福州和泉州合成氨厂生产的钙镁磷和氨水,全县磷肥和氨水年销售量分别为0.41万吨和1.48万吨。
  1966年,化肥由泉州农资站直接调拨到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供销点。1968年供应化肥4201.50吨,比1966年减少50%以上。1970年,惠安提出摘掉“地瓜帽”、“缺粮帽”的口号,在山坡、海边播种“陆稻”,对化肥的需求量大幅度上升,是年,适逢县供销合作社机构撤销,人员下放,肥源组织供应跟不上,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1979年全县化肥供应量2.60万吨,其中氮肥1.90万吨、磷肥1238.15吨。1981年,县农资公司利用商业渠道从尤溪县调入碳铵2000吨供应农民。
  1982年落实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后,针对市场出现供应面广、起点低等特点,全县基本做到拆零供应化肥。1983年,县供销合作社分别从广东、云南、湖南、湖北及省内10个县调进计划外磷肥860吨、碳铵2.98万吨、尿素3000吨、硝铵300吨。
  1984年,由泉州合成氨厂供应碳铵,工商部门签订合同收购,化肥供应实行一次性分配,分期凭证凭票供应。
  1989年,化肥由供销合作社农资部门专营。全年化肥供应量4.21万吨,其中氮肥3.37万吨、磷肥7306吨。
  二、农药
  1954年,惠安县供销合作社设立农业生产资料门市部,开始经营农药,但品种不多,数量也少,仅有0.5%“六六六”粉剂和6%“六六六”可湿性粉剂等。当年销售“六六六”粉150公斤,其他农药850公斤。1955年,扩大经营鱼藤精、硫酸铵等农药,全年供应农药30.85吨。
  1956年,涂岭、黄塘、辋川、山腰一带农作物发生严重虫害,推广6%和0.5%“六六六”混合使用,防治虫害有效率达80%以上,有力地抑制虫害。是年,经营的农药还有滴滴涕、硫磺粉、硫酸铜、砒霜等。
  1958年,推广西力生、磷化锌、赛力散等品种,同时建立土农药厂,自产农药,全年农药供应量230.8吨。1961年,农药供应增加可湿性DDT、国产“1605”、“1054”、“1240”马拉松及进口“1054”马拉松、二四五滴铜盐等新产品。70年代,农药供应量稳步增长,1979年农药供应量694吨。
  1981年,为适应联产承包责任制,农药基本上做到拆零供应。1983年推广使用有机农药,逐步淘汰“六六六”粉等有机氯农药。1986年推广使用国产农药丁草胺除草剂取代进口农药杀虫丹。1989年,农药由供销合作社农资部门专营,全年县内购进农药448吨,供应销售558.90吨。
  三、农药器械
  1954年,县供销合作社开始经营农药器械,品种有喷雾器和喷粉器两种,当年销售31架。1955年,组织农药器械田间示范推广使用;全年供应1064架。
  1957年,县供销合作社在全县设立17个农药器械维修站。1971年,农药器械经营先后增加工农16型背负式喷雾器和552丙型压缩喷雾器等品种。
  1979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药器械需求量大增,当年销售量2387架。1982年销售量4377架。后随着零配件经营的齐全和维修技术的普及,农药械的供应量逐年减少,1989年仅供应1946架。
  四、中小、农具
  50年代以前惠安私人经营的竹木制农具大都来自仙游、莆田、永春、德化等县。1952年,县供销合作社开始经营竹、木、铁、棕等旧式中小型农具,品种和数量不多,全年供应22万件。
  1953年,逐步增加经营品种,并建立铁业生产合作社,供应农具7210件,工业用具2.61万件。1955年,与手工业加工者订货:全年供应农具63.53万件,其中铁制农具3.88万件,木制农具4.75万件,竹制农具42.16万件,棕制农具12.75万件。
  1956年,推广使用新式农具双轮双铧犁、双轮单铧犁、深耕犁、打谷机等。当年供应双轮双铧犁288部、打谷机112台。同时,由于“7182”工地和后吴、菱溪水库等工程上马,对农具的需求量剧增,县供销合作社积极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全年供应旧农具达116.66万件,比1955年增长88.63%。
  1957年,县供销合作社在全县设立16个农具专业门市部,在65个分销处设立农具经营项目,并设立24个代销店经营农具业务。同年,因受地理条件和畜力的限制,农业社购置的双轮双铧犁全部弃置未用。为减轻农业社的经济负担,县人民政府决定将销售出去的双轮双铧犁全部收回,由供销合作社统一调往外省。
  1958年,各大中小水库逐步上马,对中小农具的需求急剧上升,因原材料紧缺,市场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1961年,为保证生产中小农具的原料,惠安派出20名干部带领523名民工分别到大田、德化、永春、仙游等县,建立7个竹、木临时生产基地。自办24个加工厂,生产各式农具18.3万件,社办厂生产农具62.27万件,社员家庭副业生产农具40.15万件,以供农需。
  1964年,县农资公司试销20部泉州农械厂生产的“泉农64-1型”畜力铁步犁。1965年,县供销合作社派出37名采购员到省内34个县(市),采购调进各式农具43.05万件。1978年县农资公司从晋江调进塑料马桶、畚箕、塑料大(小)靴等产品供应市场,推广塑料农具,取代竹木制农具。是年全县供应销售中小农具224万件。
  1980年,黄塘供销合作社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发动社员加工并收购藜尾、竖正、畚箕等农具21.4万件,除满足本地需要,还调给其他社8483件。1981年,辋川供销合作社加工供应竹器农具1.14万件,黄塘、涂岭供销合作社发动社员就地收购加工农具234件、塑料农具5.26万件。
  1982年,中小农具经营放开,农民转向市场购买,供销合作社的供应只起平衡市价作用,全年供应量下降到209万件。1983年,取消对脱谷机的财政补贴,县农资公司通过创收节支,补贴生产供应脱谷机1335台。1988年,中小农具经营以“大宗农具发挥主渠道作用,小件农具参与市场调节”为原则,全年供应各式农具7.79万件。1989年供应脱谷机542台,各式中小农具6.30万件。
  五、耕畜
  1954年,县供销合作社开始服务性地经营耕牛。1955年,全县9个区均设立牛墟,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耕牛供销,当年组织调剂2378头,经营59头。1956年,“以组织调剂为主,自营采购为辅”,全县设立9个耕牛调剂服务部,调剂耕牛1523头,收购耕牛129头,供应44头。1957年,省供销合作社拨款2万元,支持惠安建立以繁殖为主的耕牛养殖场,县供销合作社在涂岭五社、辋川试剑、黄塘松溪建立耕牛养殖场,并从南安、晋江等县购进耕牛,自行养殖以供应缺牛的社队。1958年后由于三年自然灾害,耕牛的调剂工作难以开展。1965年,县供销合作社由南安、晋江、同安等地购进耕牛486头供应农民。此后,耕牛交易逐渐减少,1970年后,县供销合作社停止耕牛调剂和经营业务。
  六、农用薄膜
  1966年春,由于育秧的需要,县供销合作社开始经营农用塑料薄膜,其申请计划和分配计划由农业社负责,供销合作社负责经营。1967年,农用塑料薄膜实行回收交换供应。以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膜在蔬菜、食用菌等生产上广泛应用,需求量逐年增加。1971年农膜实行计划供应。1979年,农膜在生产中普遍应用;当年供应32.7吨。1989年,农用塑料薄膜由县供销合作社专营,当年供应32.7吨。
  七、渔具
  1953年,县供销合作社从福州购进钢丝430公斤、浮柴2.6万个,到温州加工铜丝530公斤,供应渔区生产,全年供应销售额9.45万元。1954年,与水产部门联合开展调查,了解渔业生产需求的品种、规格、数量,组织加工订货,全年供应黄麻2718公斤、铜丝1850公斤、桐油366公斤、红柴4238公斤、苎麻269公斤、船钉204.5公斤。
  1955年,县供销合作社储备适量渔需品。是年,供应的品种和数量均有增加。主要有黄麻170.45吨、苎麻17.3吨、船钉16.45吨、棕片3.35吨、红柴673.65吨、桐油20.15吨、铜钉1.3吨、浮标6.47万吨、鱼钩82.75万个、网线5.75吨、滚线3.95吨等。1956年,县供销合作社通过合同订购,直接将物资运到渔业社。1957年,渔业生产资料供应额达132.02万元,占全部生产资料供应总额的42.62%。1958年后,渔业生产资料的组织和供应划归水产部门,县供销合作社逐步停止渔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业务。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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