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邮政代办所(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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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201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邮政代办所(局)
分类号: F632.757
页数: 2
页码: 459-4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惠安县的邮政发展历程,从清光绪时期到中华民国时期,邮政代办所经历了多次更名和升级。随着惠南地区货物运输业和银钱票据运送业的发展,县域内出现了民信局号,直接和厦门民信局发生业务关系。民国时期,邮政局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升级,同时经营侨汇派送的民信局也出现了变化。
关键词: 邮电机构 惠安县 代办所

内容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福州、厦门设有2个互不隶属的邮务总局。厦门总局管辖的泉州府邮局于光绪二十九年开办。光绪三十年泉州府邮局划归福州邮务总局管理。同年3月1日开设惠安邮政代办所,光绪三十一年开办洛阳桥代办所,光绪三十二年3月7日,开办祟武代办所。光绪三十三年9月8日,开办东园代办所。宣统元年(1909年)9月28日,开办涂岭代办所。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大清邮政”随之改为“中华邮政”,邮政代办所也改名为邮寄代办所。民国2年(1913年)1月1日,惠安邮寄代办所升为二等邮局,置于城关北门钟楼边,次年改为三等乙级邮政局。民国5年8月1日增设山腰代办所,民国6年8月1日增设埕边代办所,主要为两地的盐业和盐兵服务。
  是时,由于惠南地区出现货物运输业、银钱票据运送业和船工、商人递送书信业,县域分别于民国6年6月4日和6月14日开设“合发号”(洛阳)和“积金号”(县城)二家民信局号,直接和厦门民信局发生业务关系。民国17年,核定惠安邮政局为二等甲级局,设有信差3人,邮差4人;洛阳邮政局则为三等乙级局。民国18年,县域经营侨汇派送的民信局还有东园的泉记、新记、荣记,城内的万泉和屿头的顺元、瑞丰共6家。民国22年,邮政总局指令各地民信局停办,但仍允许专营海外侨民和国内侨眷来往银信的民信局继续经营,只是改名为侨批局(闽南俗称“信”为“批”,故又称“批馆”)。
  民国27年4月1日,惠安邮政局调整为二等乙级局。民国30年10月16日,增设涂寨代办所。次年,升级为二等甲级局,洛阳邮政局也升为三等甲级局。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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