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渔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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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惠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84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渔政管理
分类号: F326.4
页数: 4
页码: 290-2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惠安县水产局是负责管理渔业行政事务的机构,经历了多次变革和重组。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产资源,打击违法行为,该局还设立了渔政管理站和渔政组等机构。
关键词: 惠安县 管理 渔政管理

内容

一、水产资源管理
  (一)划分渔业类型
  1953年,县政府设置水产行政管理机构后,制定《关于渔业类型划分的初步意见》,扭转50年代初期盲目发展落后船网工具的倾向。
  (二)禁用危害资源渔具渔法
  禁止毒鱼法1954年与1962年秋,一些内陆和沿海群众在天旱的枯水季节,采用茶饼、药酱、鱼藤、壳灰等药物施撒于海边、池塘、溪渠、埭沟等水域毒鱼。这不仅破坏鱼虾贝藻的繁殖和生长,而且还会毒杀毗邻的大蛏和牡蛎。县府两次发出的布告,大力宣传教育群众,坚决禁止使用毒鱼法。
  禁止敲〓作业 1956年起,全县掀起一股“敲〓热”。2年间共发展17艚,投产的大小渔船526艘、渔民6000人。1957年夏汛,水产部和福建省水产局对敲〓作业提出“停止发展,逐步转业”的方针。9月,分别转向传统的流、钓、回、拖生产。但禁而不止,1961~1963年又恢复敲〓生产。至1967年和1974年间,仍有少数社队用旧网具敲〓,有关部门发现后及时予以制止,后遂绝迹。
  收缴禁用渔具 1980年起,县府先后发出《关于水产资源繁殖保护的规定》、《重申严禁电鱼、炸鱼、毒鱼、偷鱼的通告》,分别在全县各地张贴和广播宣传;同时多次组织水产部门,渔政人员深入沿海乡村,配合当地派出所,挨村挨户进行渔业法规宣传教育,查处违规捕鱼。
  至1989年,全县共查处淡水电鱼案13起,给予没收电渔具及罚款;查处电拖船6艘,没收电渔具6套及附属器材,罚款3450元;查处炸鱼案14起,没收炸药、雷管及导火线,并处以罚款。
  (三)实行禁渔期、禁渔区
  定置网作业 1983年起,北起湄洲湾、南至大坠岛执行40米等深线以外海域为禁渔区。40米等深线内侧海域,执行定置网作业的禁渔期,即5月1日至6月30日两个月。上述海域内的局部港湾,如有小型成熟鱼、虾类汛期,经济纫鱼体总重量不超过渔获量25%时,经泉州市和福建省渔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限量挂网生产。小岞定置作业是执行禁渔期管理的重点地区。1983年,抽检2艘定置船,带鱼纫鱼比例占50%~60%。1984年,有定置船115艘、挂网1110张,通过渔业法规宣传教育,禁渔期间有92%停止挂网,105艘渔船转钓鱿鱼。1985年,几经调整压缩,逐步转改流钓生产。1989年,仅保留74艘、挂网1040张,在禁渔期之前全部收网,提早投入鱿鱼生产。
  底拖网作业 这种作业对渔业资源和渔场生态环境的破坏相当严重。1983年起,全县对98艘木帆(含装配刈机)对拖船分别根据维持淘汰、扶持转业和改造更新大功率机拖的调整原则,6年间先后压掉木拖船69艘,转改为大中型机动底拖网及流钓作业。至1989年仅保留刈留机对拖船29艘。
  惠安机动船底拖网,近几年已逐步更新船型,趋向大功率、大吨位推移到深海作业,严格执行北纬24°30′以南海域生产和5月15日至7月15日幼鱼比例检查的规定。1989年,实施幼检试点,并成立惠安县幼检领导小组。5月15~31日,全县南转停靠东山的单拖船134艘,共检测116艘,受检率达80%,没收超标的二长棘鲷13吨。伏季休渔期自7月1日至8月30日。
  《四)控制捕捞强度
  限制新增渔船 1980年,福建省制定《新增渔船审批手续暂行规定》提出凡新增渔船必须申报渔政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新增。1982年对几种主要作业渔船的更新,新增审批又规定:定置作业不得增加,150匹以上的底拖网要逐步转改;60匹以上的机围保持现有船数;因地制宜,有计划地恢复发展灯光围网和流钓作业。1984年,实行“渔船准造证制度”。造船单位、银行、渔船检验等部门凭渔船准造证方可承造、贷款、验船。
  实行渔业生产许可证制度 1980年,福建省制定《渔业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规定》。1981年7月1日起,海洋渔业首先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凡国营、集体、个体渔船,一律凭渔业部门核发的渔业许可证捕鱼。1985年,福建省又制定《江河捕捞业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的暂行规定》。洛阳桥闸库区(属乌潭水库灌区)为江河捕捞业,纳入渔业许可证制度管理范畴。1988年,根据省、市规定全面推行一次换发海洋捕捞许可证工作,共换发和新办证渔船1534艘。
  至1989年,全县海洋捕捞业办理渔业许可证的渔船1677艘(主机总马力107706匹、44862吨位);其中办临时证渔船47艘(主机功率马力6076匹、1547吨)。另外,洛阳桥闸库区淡水捕捞业也核发20多本临时许可证。
  限制钓船转浙投产时间和船数60~70年代,惠安钓船转浙江舟山钓带鱼的每年都在400~500艘之间,投产时间长达7~8个月。自1981年全国实行渔业许可证制度起,浙江省对本省钓船转浙实行限制投产时间和船数,每年从7月16日开捕至翌年1月底终止。1981年,投产船数核定福建钓船350艘,惠安办证投产335艘;1985年332艘;1989年301艘。并从1989年起收取资源增殖费。
  (五)资源保护
  禁捕花蠘1957~1958年春汛,正值梭子蟹产卵季节,惠安县沿海一些“扫蠘”渔民热衷捕“花蠘”,严重影响梭子蟹的繁殖。县主管部门采取制止措施,通过报纸和有线广播等多渠道宣传报道,扩大影响,使广大渔民增强保护“花蠘”的意识。1960年起,全县实行梭子蟹“禁渔期”,当怀卵母蟹占总产50%以上时,便动员停止扫蠘,转捕其他鱼类。
  鳗鱼苗资源管理 惠安盛产鳗鱼苗,采捕的人遍布沿海各地。1982年,福建省作出《关于鳗鱼苗实行收购许可证的决定》。1984年起,县渔政站开始介入鳗苗资源无证收购与运输的检查管理。当年查获违章收购鳗苗2起12公斤半,上交市渔政处理,罚款1000元,并没收鳗鱼苗10%,90%为晋江地区水产外贸平价收购。为防止鳗鱼苗无证收购者走私漏税,开始以舢舵船为单位发放鳗苗采捕许可证。1985年,福建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强鳗苗资源合理利用和管理的通知》。省水产厅又发出专门规定。1986年,核发惠安采捕证122本,查处违规案6起,罚款1820元。1988年,核发惠安采捕鳗苗违章案12起,查处违规案6起,罚款372元,收取资源补偿费350元,收取鳗苗资源管理费13600元。
  1989年,为加强鳗苗资源管理,县采取鳗苗有证采捕制度,举报奖励制度,出海查禁的举措,当年办证率达到95%以上,仅东园、张坂、南埔3个乡就发放采捕证275本,依法收取资源管理保护费9680元。
  保护对虾亲虾资源 1986年,开始对虾人工育苗。当年春为解决亲虾资源,县主管部门组织流刺网船40艘,于湄洲湾内渔场进行短期探捕成功,并在小岞、峰尾、上西设立亲虾收购点,同时发布管理收购长毛虾亲虾的通知,共收购亲虾4656尾。
  1987年5月15日,县政府贯彻泉州市政府《关于保护长毛对虾苗种资源的通知》和泉州市水产局《关于保护和合理利用长毛对虾资源的实施办法》,作出《关于加强长毛对虾亲虾管理的通知》,对长毛对虾资源严格执行保护区与禁捕期的规定,实行亲虾采捕许可证制度、亲虾收购许可证制度、亲虾运输必须持有证明和控制投产船数限额采捕等。并征收资源增殖保护费。
  1987年,曾一度出现无证采捕、收购和哄抬价格收购亲虾的混乱情况。后经有关部门加强海陆监督检查,渔政船出海巡逻36航次,共查处违规案件18起,罚没总值12010元,保护亲虾资源,确保当年全县5023亩对虾养殖有足够的苗种。
  1988年,立足于海上加强监督检查,在市渔政和边防哨所支持下,租用渔政船2艘,出海200多航次,查获处理违章案8起,罚没款8866元;收取亲虾资源费13478元。这样除自给全县6044亩苗种外,还支持市内兄弟县苗种的供应。
  1989年4月中旬至5月底,为亲虾管理期间,县、乡渔政人员全力以赴,把发证工作深入到乡村和对虾育苗室;并租用渔政船于5月1日至30日在全县海域巡逻检查,督促办证。共发采捕证129本,收取增殖保护费12900元;对虾育苗室6座,育苗水体1220立方,缴纳亲虾资源增殖费12200元;支援南安、东山、同安、宁德等地亲虾791尾;依法查处违章案31起,罚没款3094元。基本保证亲虾凭证采捕、收购和运输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渔船管理
  渔船编号 1949年10月,惠安开始进行渔船统一登记的管理工作,并办理登记证件。1963年,为转浙生产的渔船编号、办理入口手续。是年8月15日起至年底,完成全县渔船编号工作。
  渔船统计普查 1979年810月,惠安对渔船种类、数量、吨位、机器型号、马力及附属舢舨、灯艇只数、电讯助渔设备及其网〓钓具配备等情况进行普查。
  渔船图纸资料编号归档 1989年6月,惠安对现有的渔船船型图纸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对未按《木质海洋渔船建造及检验规定》设计的船只一律责令其按该规定进行图纸资料的补审和登记补编工作。
  三、渔场管理
  渔场管理始自50年代初。由于渔场范围小、渔汛季节性强、渔船生产集中,故渔船为生产作业、停泊等事,经常发生纠纷,轻者出现斗殴、抓人,重者发生撞船事故。后经会同有关部门协力调处,并制定渔场公约,要求渔民共同遵守,始渐化解矛盾。50年代起,先后调处1954年10月南埔、后龙与莆田、仙游的渔船作业纠纷;肖厝渔船与莆头、梯亭交通船相互影响的纠纷;1956年惠安转浙敲〓.作业与洞头渔民生产利益矛盾的纠纷;1973年9月大岞与港埔、1974年12月诚峰与上村、1975年10月潮洛与前垵等渔船相撞事件,防止矛盾激化,使渔场生产得以有序进行。

知识出处

惠安县志

《惠安县志》

本书反映了惠安县的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由概述、大事记、各专业分志、人物、附录组成,以自然、地理、经济、军事、政治、文化、人物排序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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