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革命文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63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革命文物
分类号: K872.57
页数: 1
页码: 865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永春县文化馆所收藏的红四军和革命时期的文物。其中包括红四军留给当地群众的步枪、军号等物品,以及朱德赠送给中医师郭景云的法兰西铅笔等个人物品。此外,还有毛泽东为华侨代表团题词的复制件,以及永春游击队的袖章等革命文物。
关键词: 永春县 文物藏品 革命文物

内容

红四军留给福捅、一都等地群众的步枪、军号、马灯、水壶、龙银,朱德赠送中医师郭景云的法兰西铅笔及赠给响导郭中和的胜利品长衫,还有红四军的石印传单和木板标语。
  毛泽东为华侨代表团题词二幅的复制件。
  永睿县农民协会会员证、李南金毕业证书各一件,闽粤’边纵队永春游击队袖章、入团申请书和县大队剿匪简图、书信,调查裹、油印读物等14件,嵩山乡农民协会会员名册一本。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永春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