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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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61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基督教
分类号: B946
页数: 3
页码: 862-864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永春县的基督教发展历程,包括不同教派在永春的传教活动、教会的发展和变迁,以及新中国成立后的宗教活动情况。文章列举了多个教堂和活动点的建立和变迁情况,以及不同教派在永春的传教活动和影响。
关键词: 宗教信仰 基督教 永春县

内容

清同治三年(1864),美国美以美会派传教士从福州入永春宣传教义,教会曾兴盛一时,多处开设教堂。为培育传道人才,扩大宗教影响,还先后开办一些学校、医院。如清光绪十八年(1892)在湖洋创办女校及福音、培元书院,十九年创办永春医馆,二十八年在金峰山麓创办夏理学堂(后改名华美学堂、崇实中西学堂):民国8年(1919)创办闽南道学校,10年创办崇德女学、崇正妇学、崇真幼稚园、育贤学校、育德女学等。
  民国29年(1940),大批外籍传教士回国,教徒骤减,除大同、湖洋、冷水亭、m山、笼壶、达埔、梧洋、仙乡等较大的教堂仍有聚会外,余均停止活动。新中国成立时,只有大两、湖洋两教堂有少数教徒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永春落督教会开展“三自革新运动”,成立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实行自传、自治、自养方针。“文革”期间,宗教活动被禁止,收师传道人员被当成“专政对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允许正当的宗教活动。1982年,先后开放了大同、湖洋、冷水亭、岵山、达埔,蓬壶等六所基督教堂,以及石厝、德风、龙阁、吾峰、介福、苏坑等六个基督教活动点,归还教堂产权,妥善解决教徒的活动场所,成立永春基督教协会。1983年4月15日,福建省基督教协会暨永春县基督教会在大同教堂举行按立牧师圣礼和大同教堂的开堂典礼,朱天来为永春大同中心教堂牧师。同时制定《永春县基督教会管理条例》,加强自身管理。目前,在全县开放的教堂和活动点参加宗教活动的教徒约1200人。
  基督教教派很多,在永春传教的有:
  (一)美以美会(即卫理公会) 同治三年(1864),该会福州教区派教徒自仙游到本县溯洋传教,在排尾设教堂。由郑宽龙(德化人)任传教士。同治七年,该会又派三位姓孙的惠安人到华岩村利用同宗关系传道。继而在相公宫、金峰殿附近建教堂,成立永春教区(辖水春、德化、大田三县)。至民国11年(1922),先后在龙阁、剧头铺、锦斗、洋上、仙溪、桂洋、东关、社盾前、济阳、田池、上场、八坑、水磨绫,西向、官圳墘、格脚、黄墘、尾墘、龙头、高垄坑、官林、东坑、南幢、岭头、洛阳、玉树垄、白。、长坑、曲斗、岭边、下铺头、横山、山后、孔内、洑江、夹潦、陈庄、五保,埔头、松澳、梧洋等46处设敉堂。后来,外国传教士对地方影晌力量减小,信教的人数日少。至民国23年,只剩下五里街等10个基点。美以美会停止宗教活动,离开永春。把所辖永春、德化、大田教区的教堂移给英国长老会。
  (二)圣公会 清同治十三年(1874),福州圣公会派教徒柯信祟等人到湖洋桥仔头和a壶设立教堂,群众入教的甚少。光绪十二年(1886),把蓬壶教堂划归英长老会,十九年把湖洋教堂划归美以美会。圣公会至此在永春停止传道活动。
  (三)安息日会(即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民国元年(1912),郭尔康把该教派传入永春,但入教的只有10多人。1949年停止活动,教徒转归中华基督教会。
  (四)真耶稣教会 民国25年(1936)从仙游传入湖洋,入会教徒仅20多人。新中国成立后,教会自行消失。
  (五)英长老会 清光绪十二年(1886),长老会泉州堂会派传道叶联登,吴封波等到五里街丰岑头设堂传道,后移东岳桥头。同年,接受圣公会的蓬壶教堂。十四年,又有传道土由安溪湖头来玉斗传道,租一店铺作礼拜堂。二十一年,该会堂自东岳迁真武殿,利用永睿医馆为礼拜堂。同年,又接受圣公会的高丽、达埔、雷峰三支会。二十三年添设德化、苏坑、岵山三讲堂。二十四年,自立永舂堂会,辖永春、德化、大田三县,聘林温人为永春堂会牧师。二十八年,在华岩村新路头建礼拜堂。
  英长老会自清光绪十二年至民国5年,先后在东岳,真武殿、达埔、苏坑、岵山、大丘头,下洋、福鼎、一都、东关、州内大窟墘等地设立教堂。永春堂会成为晋江地区的第二个中心教区。民国23年,接受美以美会辖区的教堂,成立永(春)德(化)大(田)区会,中心教堂设在大同礼拜堂。
  (六)天主教 民国初,西班牙安神甫来永春传播天主教,并在五里街金峰山南侧建立天主教堂。而后,又有传教士先后来永春传教,由于教徒利用教会特权,超越传教界限,参与群众纠纷的诉讼,影响不好,不受群众欢迎,入教的人甚少。新中国成立后,停止活动。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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