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永春縣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1615 |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宗教信仰 |
| 分类号: | B92 |
| 页数: | 4 |
| 页码: | 833-835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永春的佛教和道教经过长期衍化,不少寺庙宫观儒、道、释同坛供奉。新中国成立后允许宗教信仰自由,但不允许利用赛教进行非法活动。“文革”期间,宗教活动受到禁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界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修复了一些名刹宫观,重塑了神佛偶像。1979年开始培养僧尼,并有人移居海外。1983年,僧尼遵照中国佛教会“佛教徒要信奉人间佛教思想,自觉地共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人间的极乐世界”的号召,从事农副业生产,以庙养庙,生活自给。然而,旧社会留下的迷信思想和习俗仍然存在。 |
| 关键词: | 宗教信仰 概况 永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