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幼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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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59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妇幼保健
分类号: R197.1
页数: 2
页码: 808-80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改善了妇女“两病”防治和儿童保健工作,加强了食品饮水卫生监管。
关键词: 永春县 妇幼保健 卫生监管

内容

一、接生
  在没有新法接生前,分娩接生均用旧法,产妇死于产后大出血、产褥热的不少,有的死于胎位性难产,初生儿则常死于破伤风、窒息。西民传入后,县城有人开始采用西法接生(即新法接生)。县卫生院和达埔,湖洋卫生所,配有助产士,五里街、蓬壶,岵山、东平一些开业医生均用新法接生,处理难产问题。但新法接生还不普遍,多数地方的产婆还袭用旧接生法。
  新中国成立后,注意改造旧产婆,培训接生员。1951年,培训出第一批新法接生员羽名。至1959年,全县培训接生员、妇幼保健员520人次。学员结业后,配备必要的接生器械及常用药品。妇幼保健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还举办流动展览,宣传新法接生的好处和新育儿法。同年,各公社卫生院配备妇幼保健医务人员,各村均有新法接生员,初步形成,了三级妇幼保健卫生网。全县新法接生率达85%以上,1984年达95%以上。产妇安全和新生儿健康有了基本保证。
  二,妇女“两病”
  1960年以后,妇幼工作重点是巩固新法接生的成果,同时查治妇女“两病”(子宫脱垂、膀胱阴道瘘),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文革”中,这些工作陷于停顿。1978年后,培训女赤脚医生和接生员110多人,复训接生员362人。县医院妇产科、防疫站妇幼股和各卫生院,定期召开接生员浏会,建立纛包消毒更换制度.‘基本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1978年以来,检查已婚妇女3.73名,发现宫榭、滴虫性阴道炎、子宫脱垂,尿漏等各种妇科疾病患者5900多人,基本接受治疗。对子宫脱垂和尿漏患者,组织专业队检查治疗,县医院妇产科负责手术。全县子宫脱垂患者371人中,采取手术的164人,上托环的189人,中药医治的7人,尿漏患者26人,除年老体弱的。6人外,20人均得到手术修补,效果良好。妇女“两病”防治工作已于1981年12月经上级关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防治指标。
  三、儿童保健
  1956年“六一”儿童节,检X14个乡848儿盘,发现缺点的371人,矫治184人。1979年以来,各卫生院大多在每年“六一”儿立节前后,进行儿童体检,先后检查儿童2.24万名,业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学龄前儿童体检于1980年在县城及部潦社队陆续开展,但还未普及。
  第五节 食品饮水卫生
  一、食品卫生
  1949年以来,卫生防疫人员深入饮食行业检查卫生情况,但由于没有食品卫生法规,此项工作仅对食品行业起一定监督作用。1981年,曾对罐晶行羹人员作健康检查,凡患有妨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予以调离。1983年7月1日起,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全县食品行业进行全面调查,分门别类建立卫生档案。食品行业的产晶送脸不合格的,不得生产、销售;送检合格的,以后还要抽样检查;从业人员体检后发现不适合在食品行业工作的,予以调整,生产、经营食品的国营、集体单位符合卫生法规定的,给予办理卫生许可证,准予营业;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生产单位,给警告成罚款,严重的停业整顿,直至取缔。
  二、饮水卫生
  1972年底,全县约有17万多人饮用清洁的并水,近8万人饮用山泉水,有三分之一的人则饮用溪水、田水,沟水。1967年,饮用溪水的溯洋公社上坂大队一次发生病毒性肝炎80多例,I972年,饮用田水的横口公社福联大队在40多天内发生细菌性痢疾96例。1973年,县组织水改普查工作队,抽取不同类型的水样97份作水质检验,并实地勘察水源和饮水设施,在这个蕃础上着手水改工作。水改贯彻“谁吃水,谁出钱”的原则,国家、集体给予适当补助,防疫站负贵培训水改骨干。从1973年至1979年底,全县建水井4232口,引水工程31处,手压机并356口。至此,全县已有86%以上的人饮用水质较好的清洁水。1985年县办自来水厂,城关、五里街一带居民饮用了自来水。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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