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个体开业医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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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59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个体开业医生
分类号: R197.1
页数: 1
页码: 80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个体医生需持照开业,1985年共许可81名,各有专科。
关键词: 永春县 个体医生 开业行医

内容

永春中医历来个体开业,清末西医也有自行开业的。民国后期至现在,规定开业医生必须持有执照。1985年,全县获得开业医生许可证的个体医生81名,获得个体开业医生衡准证者28名。他们在规定的范围内各自开业行医。西医有内、外、儿、牙科,中医有内、外、眼,骨伤、针灸科等,还有用青草药治病的。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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