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卫生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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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589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卫生保健
分类号: R199.2
页数: 5
页码: 806-810
摘要: 本章记述了永春县在历史上曾面临多种疾病的威胁,包括鼠疫、天花、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以及地方病。然而,通过全民卫生运动和有效的防疫措施,这些疾病得到了有效控制。
关键词: 永春县 防疫措施 妇幼保健

内容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1950年7月,成立永春县防疫委员会,以防为主,防治鼠疫、天花、霍乱等传染病。1951年,开展以反对细菌战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以后每年发动卫生大扫除三四次,并组织枪查评比。
  1956年2月,成立县防治血吸虫病,血丝虫病、除“四害”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发动群众除“四害”。1958年改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1963年2月,各公社也成立爱卫会。1964年撤销。1977年5月,恢复爱卫会,宣传爱清洁,讲卫生,移风易俗,发动群众灭鼠、捕蝇、打扫卫生,开展群众性的卫生评比活动。
  1979年以来,爱国卫生列为“五讲、四美”的重要内容之一,除定期检查评比外,每年还组织几次全民突击性的卫生大扫除,并结合植树栽花,美化环境。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
  一、鼠疫
  清光绪二十年(1894),鼠疫由仙游县传入湖洋锦凤,发病25例(腺鼠疫),全部死亡。后三年,鼠疫扩散至东平,城关,岵山,达埔,蓬葬、吾蜂、锦斗、玉斗等地122个村。民国期间,进行过预防注射,但局限于县城附近和部分疫区,因而未能制止传染流行。据不完全统计,1949年前,全县鼠疫发病1770例,死亡1557例,病死率达88。新中国成立后,把消灭鼠疫列为防疫保健的首要任务,开展探索疫情、灭鼠灭蚤、预防注射等工作。特别是1952年消灭了大量老鼠,采用DDT灭蚤,积极推行防疫注射,效果显著。至当年6月,永春的鼠疫即被遏止。
  二、天花1949年以前,永春因天花病流行而死亡的不少。牛痘苗传入后,仍未能遏止天花流行。新中国成立后,全民普种牛痘。1951年发病7人,死亡1人。1952年,天花在永春绝迹。
  三、流行性出血热
  1986年1月11日,城镇镇留安村村民刘丽英(女)发病,13日住进县医院,诊断为慢性肾炎尿毒症,但治疗未见好转。17日转福建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多次请专家会诊抢救,仍无见好转。2月6日,请省卫生防疫站李贤凤会诊拟诊为流行性出血热,经查1gG1:1280阳性而确诊,患者于2月7日死亡。疫情发生后,省委书记做了批示,县成立防治领导小组,省、市多次派专家到我县帮助控制病情的英延。在开展流行性出血热的防治知识及早期症状、体征宣传的同时,着手进行疫源调查,发现褐家鼠带毒率高达15.7%,随即开展全县性灭鼠活动,共灭老鼠159.38万只。同时,发现跳蚤体内也带毒。
  流行性出血热主要分布于桃城、岵山、求平等11乡(镇)的47个村。1986年共发病64例,死亡8人,病死率为12.5%。1987年,共发病50例,死亡亡4人,死亡率6.78%。
  四、霍乱(俗称“虎疫”)
  民国21年(1932)6月,霍乱首次在仙夹发现,数日内死亡3人。民国26年至38年,霍乱在城乡多次流行,疫势猛烈,有的全家死亡,有的为霍乱死者抬棺而传染死亡,有的到疫区探亲染病死亡。新中国成立后,进行预防注射,1950年控制了霍乱。
  五、疟疾
  疟疾曾是永春县猖级流行的疾病。木樨花开的时候,疟疾就发作。1950年,永春疟疾发病率还达0.35%。30多年来,采取各种措施,清除传染媒介蚊t虫的孽生地,消灭幼虫和成蚊,防疫部门进行大面积抗复发治疗等工作。1986年,全县已有15个乡(镇)无疟疾,接近控制水平。
  六、血丝虫病
  斑氏丝虫和马来丝虫混合感染型的丝虫病,曾在永春流行。一都三岭发病率最高时达43%。1956年开始采取措施防疫治病。1958年,普查20.83万人,发现微丝幼阳性者5093人,检出率2.44%,其中4100人接受治疗。1965年、1972年又两次开展较大规模的普查、防治工作。此后,对重点社、队进行七次的反复查治,并改分散治疗为集中治疗。20多年来,共血检84.4万人次,发现徽丝幼阳性者1.29万人次,给214例晚期病人中西医结合治疗。1982年,全县224个大队的感染率已降至1%以下。三岭的感染率从43%下降到零。1983年1月,省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组织省、地、县考核验收工作组到永春正式考查,宣布永春县丝虫病已达到中央规定的基本消灭标准。
  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加强和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永春县麻疹,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传染病的发病率也显著下降。
  第三节 地方病防治
  一、地方性甲状膝肿
  1976年普查,发现总患病率为1.65%。湖洋、吾峰、一都、横口四个公社的患病率均在30%以上,定为轻病区。1980年至1983年6月,对地方性甲状腺病人除禁忌症外,给予碘化油肌注治疗,获得一定疗效。
  二、氟中毒
  1983年普查,挑东大队的土楼和华岩大队的真武殿因社员饮用含氟泉水中毒被定为病区。1986年底,这两个大队完成水改工程。
  第四节 妇幼保健
  一、接生
  在没有新法接生前,分娩接生均用旧法,产妇死于产后大出血、产褥热的不少,有的死于胎位性难产,初生儿则常死于破伤风、窒息。西民传入后,县城有人开始采用西法接生(即新法接生)。县卫生院和达埔,湖洋卫生所,配有助产士,五里街、蓬壶,岵山、东平一些开业医生均用新法接生,处理难产问题。但新法接生还不普遍,多数地方的产婆还袭用旧接生法。
  新中国成立后,注意改造旧产婆,培训接生员。1951年,培训出第一批新法接生员羽名。至1959年,全县培训接生员、妇幼保健员520人次。学员结业后,配备必要的接生器械及常用药品。妇幼保健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还举办流动展览,宣传新法接生的好处和新育儿法。同年,各公社卫生院配备妇幼保健医务人员,各村均有新法接生员,初步形成,了三级妇幼保健卫生网。全县新法接生率达85%以上,1984年达95%以上。产妇安全和新生儿健康有了基本保证。
  二,妇女“两病”
  1960年以后,妇幼工作重点是巩固新法接生的成果,同时查治妇女“两病”(子宫脱垂、膀胱阴道瘘),开展儿童保健工作,宣传计划生育。“文革”中,这些工作陷于停顿。1978年后,培训女赤脚医生和接生员110多人,复训接生员362人。县医院妇产科、防疫站妇幼股和各卫生院,定期召开接生员浏会,建立纛包消毒更换制度.‘基本消除新生儿破伤风和产妇产褥热。1978年以来,检查已婚妇女3.73名,发现宫榭、滴虫性阴道炎、子宫脱垂,尿漏等各种妇科疾病患者5900多人,基本接受治疗。对子宫脱垂和尿漏患者,组织专业队检查治疗,县医院妇产科负责手术。全县子宫脱垂患者371人中,采取手术的164人,上托环的189人,中药医治的7人,尿漏患者26人,除年老体弱的。6人外,20人均得到手术修补,效果良好。妇女“两病”防治工作已于1981年12月经上级关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防治指标。
  三、儿童保健
  1956年“六一”儿童节,检X14个乡848儿盘,发现缺点的371人,矫治184人。1979年以来,各卫生院大多在每年“六一”儿立节前后,进行儿童体检,先后检查儿童2.24万名,业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学龄前儿童体检于1980年在县城及部潦社队陆续开展,但还未普及。
  第五节 食品饮水卫生
  一、食品卫生
  1949年以来,卫生防疫人员深入饮食行业检查卫生情况,但由于没有食品卫生法规,此项工作仅对食品行业起一定监督作用。1981年,曾对罐晶行羹人员作健康检查,凡患有妨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予以调离。1983年7月1日起,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全县食品行业进行全面调查,分门别类建立卫生档案。食品行业的产晶送脸不合格的,不得生产、销售;送检合格的,以后还要抽样检查;从业人员体检后发现不适合在食品行业工作的,予以调整,生产、经营食品的国营、集体单位符合卫生法规定的,给予办理卫生许可证,准予营业;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生产单位,给警告成罚款,严重的停业整顿,直至取缔。
  二、饮水卫生
  1972年底,全县约有17万多人饮用清洁的并水,近8万人饮用山泉水,有三分之一的人则饮用溪水、田水,沟水。1967年,饮用溪水的溯洋公社上坂大队一次发生病毒性肝炎80多例,I972年,饮用田水的横口公社福联大队在40多天内发生细菌性痢疾96例。1973年,县组织水改普查工作队,抽取不同类型的水样97份作水质检验,并实地勘察水源和饮水设施,在这个蕃础上着手水改工作。水改贯彻“谁吃水,谁出钱”的原则,国家、集体给予适当补助,防疫站负贵培训水改骨干。从1973年至1979年底,全县建水井4232口,引水工程31处,手压机并356口。至此,全县已有86%以上的人饮用水质较好的清洁水。1985年县办自来水厂,城关、五里街一带居民饮用了自来水。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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