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校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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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54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校舍
分类号: G649.285.7
页数: 2
页码: 751-752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民国及其以前,永春中小学校舍条件简陋,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拨款修建校舍,30多年来新建和整修一大批中、小学校舍,但还有借用祠堂民房和危险校舍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春县 教育 校舍

内容

民国及其以前,永春中小学校舍多数是借用祠堂庙宇或公产私房,设备简陋。1947年7月,全县中心国民学校17所,校舍占地面积13亩;保国民学校88所,校舍大多是庙宇、民房。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每年都拨款修建校舍。仅1949至1959年,全县校舍基建费78万多元,校舍修缮费13万多元。还有侨胞捐资、企业单位出资、群众集资或献工献料。30多年来,新建和整修一大批中、小学校舍。永春一中、三中、四中的校舍面积比民国期间增加二倍以上,侨中、五中、六中,七中、八中、九中、职业中学、和平师范和一都、横口、曲斗、坑仔口,锦斗、吾峰、介福、五里街、仙夹、外山等中学,以及延清、和平、挑溪、东里等近百所小学的校舍都是新建的。南阳小学校舍在30多年中全面更新两次,夹a中学校舍有札堂、教室、实验室,图书楼、医疗楼,宿舍,完备成套。到1984年底,全县学校占地面积1083亩6分,校舍建筑面积19.12万平方米(其中中学校舍总建筑面积10.04万平方米)。但还有借用祠堂民房面积6388平方米,危险校舍4.29万平方米。
  1985年以来,更多的侨亲为故乡捐建校舍。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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