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任用 待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54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任用 待遇
分类号: G655
页数: 3
页码: 745-7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
关键词: 永春县 教育 教师待遇

内容

一、任用
  清末,县学教谕由下第举人或贡生充任。书院山长选请地方宿学鸿儒出任,学堂负责人由师范毕业生或学者出任。
  民国时期,教师采用聘任制,任期一学年。公立中、小学校长由县委派,教员由校长聘用报县备案;私立中、小学校长由校董会聘任后报省、县备案,教员由校董会或校长聘用。教师时常为谋职业而奔波、操心。
  新中国成立后,校长、教师由政府按国家干部管理办法统一调配管理,民办、代课教师由校报县批准。
  二、待遇
  (一)政治待遇
  民国及以前,教师是被雇佣的,当教师只是谋生的一种手段,过着“依人门户,仰人鼻息”的日子,雇主可以随时解雇,谈不上什么政治地位。民国后期,虽有劳师、嘉奖和缓服兵役等规定,但大多流于形式,教师仍被视为“教员丹”,故当时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家有三斗粮,不当孩子王”。
  新中国成立后,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享受国家工作人员待遇。历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中都有教师代表名额,有的还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县政协委员。对工作有成绩的,授予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等称号,或吸收入党、入团,或提拔当党政领导。但由于教师属知识分子范畴,且大多来自旧社会,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历次政治运动受打击面较大。1957年的“反右”运动,中、小学教师被错划为右派的81人(其中小教69人,中教12人),1959年被作为“不纯分子”的160人(其中小教131人,中教29人),在反右倾中受处理的18人。
  “文革”中,教师被列为腐臭老九”,受到严重迫害,其中致死的有李金坝等5人,致伤残的100余人,被开除下放的36人(锦斗学区达17人)。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一些冤假错案得到平反纠正,教师真正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给优秀教师以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等光荣称号。吾峰中心小学教师潘淑汝被评为1983年全国优秀班主任,第二年当选为永春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东里小学校长郑玉霖被评为1982年福建省劳动模范,并当选为省五届人大代表,和林幼儿园园长苏玉燕1978年被评为福建省教育战线先进工作者。1980年,苏玉燕与薛秀凤被评为福建省先进保教工作者,徐凤仪被选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揖让、邓润侯被选为县政协翻主席。1983年,苏玉燕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1985年9月10日,庆祝新中国成立后首次教师节,永春一中、实脸小学,一都中心小学、坑仔口乡中心幼儿园、湖洋乡工农教育组被评为省教育先进单位,尤希圣、洪一彬、李建惠、颜己士、陈其锐、黄金霞、陈进财,许贵金、李少萌、郑友炉、李家选、林挂相、王其哲、吕吉场、吴修饰、林昌荣、邱锦龙、林金煌,周昌准、梁秉阔、郑文练、王清时、李振兴、刘文脾、郑敏慧、黄亚静、苏仁经等27人荣获福建省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颜金晋获省“五一”劳动奖章。1986年,一都中心小学教师郑友炉获省“五一”劳动奖章。1987年,永八中教师陈丙丁获省“五一”劳动奖章。
  (二)经济待遇
  清末民初,私校较多,工资不一,一般发给银圆(农村发给大米),月薪最高者银圆24元,最低者银圆3—5元。有的沿用私塾办法由家长轮流供膳或送柴米。民国期间,用公租、盟产、义学田为国教基金。公立学校采用薪米工资制(一些私校也比照执行),每月薪米5斗至1石(折谷1—2担)不等。教师没有退休制度,因病不能执教就不发给工资,遇到财政困难,教师工资被拖欠,个别学校长期未发工资。民国20年(1931),教师月工资有低于国币6元者。23年,县教育经费无着,教师薪水以五六折发放,全年积欠3个月,加以物价暴涨,教师挣扎在饥饿线上。28年,小敉薪水分为七级,校长最高者65元,最低者26元;教员最高者50元,最低者20元。31年,小教薪水分为19级,一级180元,末级35元(大专程度自第8级起支,初中毕业代用者30元)。同年,侨汇中断,侨校无法按月发放工资。32年,县府制订《小学教员年功加俸施行细则》,该年度经审定,符合加俸者65人,准自同年2月起实行加俸,但只实施一年多。
  新中国建立初期,供给制和工资制并行,教师实行工资制。1950年,教师月薪最少的大米90斤0多的200一300斤。1952年实行工资分制,小学教师月工资90—13。分,每个工资分折合旧人民币2755元。1956年实行工资改革,教师工资较大幅度提高(少的增加10多元,多的增加三四十元)。永春小教最低工资29.5元,最高72元,中教最低48.5元,最高113.5元。1959年,进行第二次工资调整,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61.32元,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46.5元。从1963年到1979年,先后调整工资三次,教职工升级面达120%。1980年起,实行班主任补贴制。1981年,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面调整,其中升二级的830人。1985年,工资全面套改,小学教师月平均工资达到80.7元,中学教师月平均工资达89元,中教工资四级以上的有72人,小教工资二级以上的有4人。这一年,教师家属从农村户粮转为城镇居民的有431户1467人。县还拨出人民币10万元,补助公办教师每人购买一个电饭锅。
  教师除工资外,还享受公费医疗和离休,退休待遇,以及各项困难补助。民办教师除享有民办工资外,国家也发给一定金额的补助款。1981年10月前,中,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年补助金额分别为252元,192元。1981年10月后,中、小学民办教师每人每年补助金额分别为301元、242元。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阅读

相关人物

郑玉霖
相关人物
苏玉燕
相关人物
潘淑汝
相关人物
潘揖让
相关人物
邓润侯
相关人物
徐凤仪
相关人物
尤希圣
相关人物
洪一彬
相关人物
李建惠
相关人物
颜己士
相关人物
陈其锐
相关人物
黄金霞
相关人物
陈进财,许贵金
相关人物
李少萌
相关人物
郑友炉
相关人物
李家选
相关人物
林挂相
相关人物
王其哲
相关人物
吕吉场
相关人物
吴修饰
相关人物
林昌荣
相关人物
邱锦龙
相关人物
林金煌
相关人物
周昌准
相关人物
梁秉阔
相关人物
郑文练
相关人物
王清时
相关人物
李振兴
相关人物
刘文脾
相关人物
郑敏慧
相关人物
黄亚静
相关人物
苏仁经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永春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