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任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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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47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任务
分类号: E289.57
页数: 2
页码: 653-6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春县民兵历来承担参战任务,保卫苏区根据地和解放永春县,并参与剿匪、反霸斗争。同时,在生产建设中,民兵也是重要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产和企事业单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关键词: 永春县 民兵 任务

内容

一、参战
  1935年,蓬壶、达埔等苏区的青壮年,参加赤卫以、自卫队,与游击队并肩战斗,巩固苏区根据地。1949年,民兵配合“闽中晋南永游击大队”,解放永春县,参与部队剿匪。土地改革时,民兵参加反霸斗争,保卫“二五减租”和土改成果。
  1953年7月,虎患严重,永春、安溪、德化三县人武部成立剿虎指挥部。10年中歼灭虎、豹10头,山猪等1604头,害禽210多只。1960年4月18日,桂洋大队民兵队长猎手卢来成光荣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民兵积极分子代表会议。
  二、生产建设50年代,农村民兵是大生产和互助合作的骨干,企事业单位的民兵是生产建设的生力军。大跃进期间,全县民兵组织146个生产突击队,进行“丰产科学试验”,当年试验早稻3044亩、晚稻5756亩、甘薯1953亩。1982年后,苏坑、呈祥、横口、城郊南星等地,由民兵、退伍军人自办小水电站,《中国电力报》作了专题报道。至1984年,全县有2900多名民兵、复退军人办农工商联合体300多个,1700多名民兵、复退军人成为专业户、重点户,开垦荒山,种植茶、果、林12000多亩。《人民日报》、《中国农民报》、《福建日报》及《瞭望》周刊均有专文报道。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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