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保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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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44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保卫
分类号: D631.4
页数: 1
页码: 63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公安机关配合军队开展剿匪和镇压反革命活动,肃清了多股武装匪特。在剿匪镇反胜利后,对反动党团骨干、特务、间谍、反革命分子进行了清查,稳定了社会秩序。永春境内的工厂、矿山、企业、事业、机关都建立了各种保卫组织,并配备了保卫干部。县公安局举办了保卫干部培训班,提高了业务素质。
关键词: 永春县 公安 保卫

内容

新中国成立初期,公安机关配合剿匪部队和民兵,大张旗鼓地开展剿匪和镇压反革命活动。从1950年至1953年,共肃清武装匪特49股1100多人。匪首康明深、刘子宽、苏玉英等都是剿匪中被击毙的。公安干部陈土、康鹤年在剿匪中壮烈牺牲。
  在剿匪镇反取得胜利后,全县对国民党反动党团骨干以及隐藏较深的特务、间谋、反革命分子进行了清查。根据其罪恶大小和坦白悔改程度,加以惩处,稳定了社会秩序,安定了人心。在这期间,先后有5000多人自首;坦白、检举揭发了间谍、特务、反革命、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伪军政警宪等的罪行以及刑事犯罪活动。
  境外敌特机关有时派遣特务间谋到本县搜集政治、军事和经济情报,发展特务组织,进行策反和破坏活动。内陆反革命分于有的纠集反革命集团,有的通敌,有的书写散发反革命传单,企图推翻人民政权。如1960年,敌特机关派遣特务张进春到本县搞破坏活动被侦破以后,经司法机关判决处以死刑。
  永春境内的省、市、县属工厂、矿山、企业、事业、机关,都建立各种保卫组织。人民银行、永春化肥厂于1952年和1960年先后设立经济警察,部分单位设立保卫科、股,大部分单位配有专职或兼职的保卫干部。此外,还建立义务消防队54队658人。1980年,县公安局举办保卫干部培训班。还陆续选送部分保卫干部到省、市公安干训班学习,不断提高保卫干部的业务素质。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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