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福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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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41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600-6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永春县在不同时期建立的福利机构,包括居养院、安乐舍、养济院、育婴堂、普济堂、盲童学校、儿童保养所、农民福利社等,以及各福利机构的主要职责和运营情况。同时,还介绍了“五保”供养的情况。
关键词: 永春县 社会保障 社会福利

内容

宋朝在兴善山后兴建居养院(清朝改称为漏泽园),收容难民。明初在东门外兴建安乐舍(又称安济坊),至明中叶废。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在东门外设养济院。此后又在西门外建育婴堂和普济堂,收容难民,乞丐和弃婴。
  民国23年(1934),热心教育人士在霞陵开办盲童学校,接收永春、德化的盲童入学,实行半工半读(上午读书,下午学生产技术,如编制草席,藤椅等),至35年因经费无着而停办。
  民国31年5月31日,县拨专款10万元,在县城创办儿童保养所。是年,县从乡镇服务处防灾款中拨出1000元为救济院经费。34年,中央汇赈济贫侨专款分配给永春35万元,县拨给救济院3.7万元,儿童保育所3.3万元,卫生院4.1万元,卫生所2万元,体育环境设备金5万元,还发放抚恤金3万元,建造公墓经费2万元。
  民国35年永春县农会建立农民福利社,县拨补助费10万元。36年5月,永春将30名无业游民送往永安康乐新村收容教养处。该年度发给福利院每人每日大米12两,每月副食品费300元(法币)。年底增设一所育婴院,又设残废所,收容25人。
  50年代以来,先后兴办敬老院、皮肤病福利院、疗养院、精神病人疗养院,福利厂、光荣院等。1960年总支出7.66万元,1962年达到12.41万元。1983年迁建精神病福利院,投资40万元。
  一、敬老院 光荣院
  1958年9月在达埔创办第一所光荣敬老院,入院23人(多数是烈属),1962年停办。1984年3月,石鼓公社在魁星岩建立敬老院,首批入院14人(女)。1985年1月,苏坑乡创办敬老院,首批入院21人(男6人,女11人,孤儿4人)。
  1986年7月,县在化龙村创办光荣院,首批入院16人,包括孤老的烈属、红军老战士、残废军人、复员军人等,有工作人员5人。
  二、皮肤病福利院
  1958年普查,全县麻疯病患者58人。1959年夏夏,在曲斗公社曲斗大队南阳角落建立康复村(麻疯病院),1960年3月开始收容治疗病人。1976年改称为永春县皮肤病福利院(防治院),设有病床25张,医护人员5人,先后收容治疗永春、德化麻疯病人155人。至1987年,未康复的仅剩下5人,移送泉州市皮肤防治院继续治疗。永春县皮肤病福利院医护人员转向对已康复的患者进行跟踪复查和社会调查。
  三、精神病疗养院
  1959年4月在石鼓的石玉村建立精神病疗养院,並开始收容病人,有病房28间,病床50张,工作人员6人,医生1人,护士2人。1962年,病床增加到65张。1983年,迁址卧龙大队,占地面积42.3亩,有病床80张,工作人员30人,其中医务人员23人。
   四、福利厂
  1983年4月,利用石玉原精神病疗养院创办民政综合福利厂,1985年改为福利针织厂,有固定资产3.2万元,人员41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生产人员37人.生产人员中残疾人员13人占35.1%,生产汗衫、背心、晴纶运动衫裤等。1987年产值20万元,利润0.6万元。1985年又在东平乡创办东平民政福利厂,生产元钉,有固定资产5万元,人员1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生产人员8人。生产人员中残疾人员4人占50%。1987年产值4万元,利润0.4万元。
  此外,1958年有4个公社建立疗养所,1960年停办。1960年曾在霞陵龙坑创办民政科畜收场,收容34人(多数为少年儿童),至1964年移交永春县农场经营。
  五、“五保”供养
  1956年,对因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无依无靠的老弱x寡残疾的农民,实行“五保”(保吃、保穿、保烧、保医、保葬)。全保的有89户109人,半保的(五保标准的一半)有34户42人。1962年公社~级拨出专V2.11万元,救济农村五保户。
  1978—1979年,全县抽调县、社二级干部360人,进行一次全面性普查,实行“五保”的计442户491人。1979年,县订“五保”供应标准.每人每年供给粮食不低于400斤,零用钱不低于60元,柴草2000斤,单衣2件,3年1副棉衣裤,5年1床被褥,医药费实报实销。1981年起,全县各共膏团、民兵基层组织和各中、小学均开展为五保户“送温暖”活动。到1985年,全县“五保”户实行集体“五保”的有石鼓乡、苏坑乡二:个敬老院,31户35人,由村一级“五保”的有411户456人,由亲属赡养的五保对象有7户7人,还没有实行 “五保”的有189户200人。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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