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永春縣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1367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现金 |
| 分类号: | F820.4 |
| 页数: | 2 |
| 页码: | 518-519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现金管理的发展历程。1950年,政务院规定军政机关和公营企业现金一律送存银行,并对库存现金限额进行了规定。1951-1953年,银行在各区建立营业所,对贸易公司派出出纳收缴现金,并实行现金出纳计划管理。1961年重新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并加强了现金管理,控制了不合理的投放。1977年集体经济单位向国家交售农副产品实行转帐结算。1978年整顿金融工作,检查了单位库存。1982年开展了大规模的检查,并核定了现金库存坐支限额。 |
| 关键词: | 永春县 金融管理 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