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永春縣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1342 |
| 颗粒名称: | 第六章 经营管理 |
| 分类号: | F715 |
| 页数: | 4 |
| 页码: | 494-1497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永春县商业以国营商业为主导,辅以供销合作,二者构成了商业的主体。国营商业主要负责有关国计民生的商品批发,而供销合作则经营基层市场的零售业务。1970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商业体制开始改革,逐步实行了经营责任制。在计划经济时期,物价受到严格控制,主要由国家制定和执行。但在改革开放后,物价管理逐渐下放到工商企业,部分商品价格开始实行市场调节。在1980年代初,商业系统的商品流转计划主要包括购进和销售两个方面的指标,而库存则作为其中的一个项目进行管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开放,物价逐渐上涨,部分商品价格甚至成倍上涨。为了稳定物价,政府和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价格管理和审价工作。 |
| 关键词: | 永春县 商业 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