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交通运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29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交通运输管理
分类号: F512.757
页数: 2
页码: 431-432
摘要: 本章介绍了永春县交通运输的发展历程及现状。提到了过去道路养护由乡村自行组织,民国时期公路由路政局管理。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公路养护和运输管理的专业化发展,以及交通监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关键词: 永春县 交通运输管理 交通监理

内容

第一节 公路管理
  过去大道和乡村小路的养护都由各乡自已安排,有些乡村的乡规民约规定每年或每季有一个道路修养日。每逄修养日,所有的男劳动力都自带工具参加修路,当天的腾食由乡里的添丁户和娶亲者分担。
  民国时期,公路由县路政局(又称工务段)管理,公路养护工作也由路政局兼管。县城设一个监工站,站长一人,站务管理二人,公路维修养护由沿线乡村群众承包。由于蓝工人员吞没养路费,路况很差,汽车时速仅达15公里左右,且时爱粳阻。1936年抛锚停驶事故占出车率的47%。梅雨季节,公路变成烂泥路,无法通车。
  1952年底,晋江地区公路养路段在永春成立永春公路工区,地址设在城关西门边,有干部、职工61人。工区配备区长,主办工程技术员、材料、财务等人员。根据公路线路里程、等级情况,配备若干养路工人,成立6个公路养路斑(组),负责南安大桥至德化英山格(晋永线的一段)96公里的公路维修养护工作,属公路维修养护的专业队伍。
  1958年,公路大发展,专业养护人员不足,全县一般公路和简易公路164.5公里,交给公路沿线的下洋,白珩,锦斗3个社队组建的公路民养队养护,有工人45人,属临时专业队伍。1959年,为便利公路养护的统一管理,把这3个公路民养队收为国家专业养路队。
  1978年,永春公路工区创建沥清路面施工队,队址在石鼓公社卿园大队豳狗山,拥有山地面积16.2亩,有渣油罐汽车1辆3.5个吨位,材料汽车3辆13个吨位,1个料场,1个300吨的沥清大油池,还有破碎、沥清热拌、压路烤油等机械设备。
  1979年永春公路工区改为永春公路段,下设卿园、锦斗2个公路站,38个养路班组。1985年,永春公路段有干部,工程技术员,工人268人,维修养护干线10条239.5公里,县道4条82.8公里,乡道4条44.4公里。干线都建有养路工房。到这一年止,永春公路段按规定先后两次把75条长479.8公里的县乡村公路移交县交通局管理,交通局负贵技术,资金统一管理,组织公路沿线乡村劳动力,建立养路班组80个,有工人200多名,属临时养路人员。有的县乡公路也有养路工房,社汤公路工房是旅美侨生梁小苓捐建的。
  1985年7月1日建立福建省公路局永春养路费征收站,隶属永春公路段,设站长1人,征收人员3人。1985年下半年征收汽车养路费125万元,1986年征收317万元,1987年征收344.7元,完成年计划111.3%。
  永春公路初期的养护工具仅有手板车、洋镐、锄头、畚箕,扫把等。1972年开始,有大型货车1辆4个吨位,丰收27型拖拉机1台。至1985年已拥有12吨压路机1台,大型货车8辆29个吨位,工具车1辆,维修机床4台,养路机36台,破碎机4台,实现了养路半机械化。
  第二节 运输管理
  永春在宋代就有驿、铺的设置,到明清逐渐完善建制。清雍正十二年(1734),永春州置有驿、铺16个。民国以来,水陆交通工具逐渐发展,原有释馆驿舍遂告绝迹。抗日战争期间,沿海口岸相继失陷,内地公路大多破坏,驿运又应运而生。民国28年(1939)永春设立驿运办事处(后改名为永春驿运分处),负贵水陆运输的管理。当时永春是省内14个驿运要冲地之一,运输工具有民船4队275艘(最多时达647艘),民夫4队950人。34年,永春驿运分处撤躺,驿运业务结束。抗日胜利后,公路修复,汽车运输公司恢复营业,公路沿线以外的陆运由县政府负责,水运由运输行业和民船公会负贵。
  新中国成立后,全民所有制交通运输企业由福建省运输公司泉州分公司直接管理,县办集体所有制的民间短途运输业(包括搬运装卸)和个体民间运输业由县建设科、县总工会管理。1956年,永春县交通科设有民间运输管理股,负责管理全县民间水陆运输工作。1963年成立永春县民间运输中心管理站,1982年改名为永春县交通运输中心管理站,1984年下设下洋、蓬壶、达埔、城关等4个交通管理站。全县有交管人员40人。交通运输管理站的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及法规,维持公路运输秩序,监督公路运输规则的执行,征收拖拉机公路养路费,运输管理费,并对行业指导、统筹、协调、服务加以监督。1985年征收交通运输管理费和拖拉机养路费25.06万元,1987年征收两费44.3万元,还为县税务局代征交通运辖营业税32.2万多元,为县教育局代收教育基金附加费6.5万元。
  第三节 交通监理
  民国期间永春没有交通监理机构。
  1949年至1959年,永春的交通事故由晋江地区交通监理所派员配合当地政府到现场勘查处理。1960年起,晋江地区交通监理所派交通监理员一人常驻永春,兼管德化县和南安诗山等地交通监理工作,重大事故仍与当地政府配合处理。1964年正式成立永春交通监理站,负责永春县境内交通监理工作。1978年配备站长1人、监理员5人。1983年国家拨献42万元建站址于桃城镇桃溪村盛畔山,拥地30亩,1965年竣工。
  1985年永春交通监理站有人员12人。1987年划归公安局后,监理人员增加到18人,负资县内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牌证核发,年度检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路检清障,纠正违章,处理交通事故。
  80年代,由于人口密度逐渐增大,车辆不断增加,加上许多地方公路狭窄,形成交通拥挤,交逶事故时有发生,尤其是摩托车事故最多。1985年全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50起,死亡33人,伤33人,直接经济损失6.7万元。1986年全县重大交通事故上升到95起,死亡43人,伤59人,直接经济损失18.23万元。1987年全县重大交通事故又上升到105起,死亡43人,伤72人,直接经济损失6.77万元。这种连年上升的趋势,已经引起有关方面和社会上的重视。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阅读

相关地名

永春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