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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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28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物资管理
分类号: F274;F426.1
页数: 1
页码: 409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天湖山矿务局和永春煤矿的物资管理情况。天湖山矿务局设立供应科负责物资采购、分配和管理,而矿井只负责管理物资,不直接对外采购。永春煤矿所需物资在供应不足时,靠计划外议价购进,下属矿井根据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经审批后进行采购。矿井之间物资可互相调拨,计资转让。此外,文章还列出了天湖山矿务局、永春煤矿和永春县煤炭工业公司的历任领导以及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和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人员名单。
关键词: 永春县 煤炭供销 物资管理

内容

天湖山矿务局设供应科,负责物资采购,分配和管理工作。矿设经管股(包括财务、供应、销售)负责材料保管、发放和定额标准工作。物资除部份专业材料(汽车配件、化工材料、医药)外,一律由供应科集中采购,统一·分配,矿井只负责管理,不直接对外采购。
  水春煤矿所需物资,计划内的钢材、水泥、木材和油料等,在供应不足时,靠计划外议价购进。自由采购包括矿用设备和易损易耗的用品。下属矿井需要物资,由矿部供销科根据仓管员反映库存物资情况,编造采购计划,经矿部领导审批后进行采购。购进物资由仓库管理员负责验收、登记、保管、发放。矿部按各类物资制定管理权限,如行政办公用品由有关行政人员管理,生产资料归使用单位管理,安全仪器、仪表等由安全保卫科管理,地质测量精密仪器由生产技术科管理。矿井的物资可互相调拨,计资转让。矿部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物资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乡(镇)村煤矿所需专用设备和材料,须经县煤炭工业公司领导批准,然后向公司仓库管理员交款提货。较易损耗的物品,由各矿井自行采购。
  附:
  大湖山矿务局历任党姿书记:宋忠义,王茂申、张德成,王正法、朱德金、吴长照、高振甲、陈秋贵,叶家全、陈春华、郑求添;历任矿(局)长{郝文年、赵富林、洪再造,刘鹤寿,林元焕,高振甲,范秉弦、叶家全、吕仪儒。
  永春煤矿历任矿长:徐琴棋、李应禄,林桂梭、陈加泽。
  永春县煤炭工业公司历任经理.赵成华,周志坚、李应禄、郑玉森、颜承裘。
  荣获省劳动模范称号.潘时兴、王继生、吕仪儒、王培聪、徐双全、陈百城(以上均属天湖山矿务局)、陈金树(县煤矿)。
  荣获省五一劳动奖章:吕仪儒、陈百城、陈木发(均属天湖山矿务局)。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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