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永春縣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320020230001280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劳动管理 |
| 分类号: | F416.21 |
| 页数: | 1 |
| 页码: | 405-406 |
| 摘要: | 本文讨论了天湖山矿务局和永春煤矿的工资制度的演变过程。天湖山矿务局在1956年至1972年期间实行了计时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但在1973年开始编制劳动定额手册后,完成任务的质量与个人收入和单位利益没有直接联系。1978年后,定额手册经过修订,开始与个人收入和单位利益挂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直到1983年采用吨煤工资总承包办法后,才实现了多超产、多工资、职工多收入的目标。永春煤矿原实行计时工资制,但在1978年开始实行计件工资制,1984年实施“三定四联”生产责任制,进一步体现了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乡(镇)村煤矿则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计件和承包办法。 |
| 关键词: | 永春县 煤炭供销 生产工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