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全防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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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27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安全防护
分类号: F416.21
页数: 3
页码: 402-404
摘要: 本文介绍了天湖山矿务局和永春煤矿在设施、劳保和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情况。在设施方面,天湖山矿务局逐步完善了安全机构和通风设施,采用机械通风,每个矿井设有专业通风队。永春煤矿初建时靠自然通风,后来采用高压风或局扇辅助通风,80年代采用抽风机。乡(镇)村煤矿主要靠自然通风,辅以局扇通风。在劳保方面,天湖山矿务局逐步完善了劳保用品的发放制度和使用期限,并提供了营养补贴和安全津贴。永春煤矿和乡(镇)村煤矿也提供了相应的劳保用品。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天湖山煤矿建立了卫生所,定期送工人进行X光透视检查,并自置X光机进行矽肺片拍摄。
关键词: 永春县 煤炭生产 生产工艺

内容

一、设施
  1975年以前,天湖山矿务局,在生产技术科设专职安全员1人。1976年成立安全科,并规定工程技术人员有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责。1979年安全科改为安全监察处,各矿井成立安全监察站.1984年成立通风科,负责矿并通风和综合防尘工作。至1987年,全局有安全监察员11人,专职安全员59人兼职安全员180多人。永春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矿生产部门管理。1979年成立安全保卫股,各井口配安全员1人,至1987年底,共有安全员38人。县煤炭工业公司于1985年成立安全监察股.乡(镇)村煤矿配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天湖山矿务局的矿井采用中央边界式通风,采区实行分区通风,井建有主扇风机房和反风装置,利用机械通风。每个矿井设有专业通风队,负赍测风、测气、测尘和通风设葙的施工、管理工作.永春煤矿初建时,靠自然通风,年代采用高压风或局扇辅助通风,80年代采用抽风机.井下各着道挖有排水沟,使水能自然地流出巷道。乡(镇)村煤矿主要靠自然通风,辅以局扇通风。开采下山矿井时,采用潜水泵排水。井下机电,采用防爆安全型,有接地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提升装置设有阻车器,上下车场装有声光联系信号。经常进行有害气体的测定,严格按规范保留煤柱。采掘工人进入工作面,严格进行“敲邦问顶”(检查边板和顶板的安全)制度。
  永春煤炭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矿每月进行2~4次安全大检查,各井口每旬自检一次,通过检查进行总结评比。1987年县煤炭工业公司对乡(镇)村煤矿实行“重奖严罚”.因事故死亡1人的矿井,罚款1万元,重伤1人罚款5000元,对事故的资任者,按其情节罚款50—1000元,按煤炭部规定百万吨死亡率6人的标准,低于指标1人者,奖励1.2万元。1987年有58个煤矿实现安全生产,计奖给2.5万多元。
  天湖山矿务局设有职工医院一所,现有医务人员125人,病床120张。配备有较现代化的纤维胃镜、人工肾、超、激光治疗仪、体外反补。基层设有6个卫生所,医务人员30人。1982年组建矿山救护队B,队员14人,经过几年来的培训,已达甲级队标准。救护队除为全局矿山救护外,多次为乡(镇)村煤矿服务。永春煤矿各矿井设有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6人。矿部有救护车一部,驾驶员日夜值班。1985年7月,省地方煤矿公司拨款30万元,在下洋组建泉州市矿山救护中队,人员编制13人(现有7人),由永舂县煤炭工业公司代管,并负责工资费用。矿山救护队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各矿井如发生事故,即刻投入抢救工作。
  煤炭生产属地下作业,开采从上到下,由浅到深,难度较大,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比较突出。虽然有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但仍有伤亡事故发生。从1956年开始创建煤矿至1987年,全矿区因事故死亡计118人,其中矿务局顶板事故死亡45人,放炮事故死亡4人,爆炸事故死亡6人(1976年167厂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中毒死亡5人,运输事故死亡5人,机电事故死亡1人,其他事故死亡2人,永春煤矿顶板事故死亡2人,运输事故死亡1人;乡(镇)村煤矿顶板事故死亡45人,中毒死亡2人。
  二、劳保
  1958年下半年,开始发安全帽,绑腿,1961年开始发水鞋,费用由职工目付一半。1966年以后,劳保用品费用全部由矿务局负责。1980年8月,矿务局根据井下,地面职工的不同工种,制定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和使用期限。各劳保用品使用期限具体如下:工作服(套)12—48个月,中统水鞋10—24个月,高温鞋18—24个月,轻便雨鞋12—24个月,毛巾4—12个月,手套1个月,口罩1—2个月,矿灯带46个月,矿帽48—72个月,工作帽、白工作帽、风镜、护腿套、白长衣24个月,太阳镜24—36个月,长雨衣48个月,水壶36个月,布胶鞋12个月,白的确凉衫18个月。
  1971年至1984年,天湖山矿务局与永春县商业局签定保健食品大包干合同,按全局2828人供应糖、油、肉。井下作业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可享受营养补贴和安全津贴,班组长也给津贴。上述津贴均按出勤天数,每天标准0.1—0.3元。患矽肺病的职工,每月发给保健费6.5元,并按本人标准工资15%发给津贴。1985年10月,井下津贴每天提至1.8元,保健费每天0.26元。
  永春煤矿有井下、职务,夜班和副食品等津贴。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有工作:服、轻便鞋、中统鞋、毛巾、肥皂,纱手套、袖套,围巾、布帽、口罩、胶手套等。乡(镇)村煤矿职工防护用品,一般只有矿帽和雨鞋。矿帽由矿部供应,雨鞋由个人购置。
  三、职业病防治
  天湖山煤矿于1958年建立卫生所,定期送工人到泉州进行X光透视检查。1962年出现首例Ⅰ期矽肺病患者。1970年天湖山煤矿医院开诊,自置X光机,1975年被授权拍矽肺片。1987年已拥有两台200毫安X光机。1962年至1987年底,全局矽肺病患者151人,其中1期78人,Ⅱ期46人,Ⅲ12人。先后死亡15人(Ⅰ期4人、Ⅱ期5人;Ⅲ期6人)。永春煤矿和乡(镇)村煤矿的井下作业人员较常更换,仅发现3名矽肺病可疑者。
  天湖山矿务局和永春煤矿职工,均享受公费医疗,对1、Ⅱ、Ⅲ期矽肺病患者,除工作上给予照顾外,还可享受营养补贴,或到疗养院疗养。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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