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用电水平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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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18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用电水平
分类号: F426.61
页数: 2
页码: 322-3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5年永春县农村小水电发电量达9530万度,用电户占总户数的95%。全县供电量9437万度,工业用电量占65.9%,农业用电量占9.8%。家用电器广泛进入居民家庭,方便了群众,丰富了农村文化生活。
关键词: 永春县 农村电气化 用电水平

内容

1985年全县农村小水电的发电量为9530万度,每人平均212度。全县乡、镇、村和国营农林茶果场都全部用上电。在全县91648户城乡居民中,用电户达87066户,占总户数的95%,超过水电部用电户须占总户数90%的规定。
  1985年,全县供电量9437万度(其中本县小水电自供电量8950万度,省网返供电量328万度,下洋工矿区供火电159万度),扣除线损,实际用电量8430万度,年人均用电量191.4度。
  在全县总用电量8430万度中,工业用电量5556万度,占65,9%,农业用电量822万度,占9.8%,农副产品加工用电173万度,占2%;生活用电(包括照明、文化娱乐等)1879万度,占22.3%。全县户均年生活用电量205度。
  由于全县用电面的普及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家用电器广泛进入居民家庭,方便了群众,丰富了农村的文化生活。1985年,全县有电视机10242台收录机8216台,电风扇16597台,洗衣机750台,电冰箱250台。全县中,小学已经校校有电视机,促进了学校的电化教育。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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