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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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11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27.57
页数: 3
页码: 196-198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中国福建省永春县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方面的实践和经验。
关键词: 农村 永春县 经济

内容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60.年代初的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有些社队开始出现包产到组、包产到户,但被看作“单干、倒退、非法”。1960年,全县有54个单位、666户、283亩耕地(大部分种地瓜,个别种水稻)包产到户。1961年冬种“自由一季”全县种植大、小麦45864亩,绝大部分是社员自种自收。1962年,全县有171个生产队包产到,组,有731个生产队的33420亩耕地,和1212个生产队的14840亩地瓜包产到户。1962年以后,包产到户年年被批判处理,但全县年年都有上万亩以至几万亩土地包产到户,并且比集体经营增产增收。
  “文革”中把包产到户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批判。1972年以后,每年都派出工作队,分期分批到生,产大队摘基本路线教育,揪斗“单干头”,对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加派公粮(农业税)、统购粮,不给回销粮,少供应甚至不供应化学肥料。农民在杂边地、开荒地上种作物的,有的被收归集体,有的被铲掉。尽管如此,但暗中包产到户的仍然不断。据1973年的不完全统计,全县包产到户(有的包干到户)的耕地5000多亩。许多包产到户的作物,明被处理归公,实际上仍旧归各包产户收获。农民有句顺口溜:“单干包,年年收(收归集体),年年有”。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推行小段包工、专业承包或包工到组联产计酬,以及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责任制。在这个过程中,有些受“左”的思想和习惯势力影响较深的人,对联产承包制和包产到户,尤其对包干到户不理解,有抵触情绪。1980年10月,贯彻中共中央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的指示,推行联产包工到组或专业承包,但包产到户仍然受到限制。
  1981年春,联产承包贵任制迅速发展。8月,全县2713个核算单位中,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2378个,占总数87.65%。1982年5月,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占95.93%。1985年,包干到户的有2815个村民小组(原生产队,下同),占总数99.89%。这些葶位都把集体所有的耕地以户为单位。按人口数分包经营;集体的耕牛,农具,房屋等固定财产,或折价归农民所有,或保本保值归农民使用,农业税,粮食统购(1985年改为合同定购)任务和公积金、公益金分摊各户负担。耕地的承包期从包干到户初期的一年一包逐渐延长。1985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提出土地承包期可以延长至15年,年底全县统计,承包期4年以下的1177个组(村民小组,下同),占总数41.8%;5—9年的1014个组,占36%。10—14年的101个组占3.6%;15年或15年以上的523个组,占18.6%。
  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贵任制推行以后,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除呈祥,外山,苏坑3个乡以及其他乡(镇)的部分村外,大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短时间里得到解决,农村经济趋向活跃。
  1983年,全县粮食总产量比1978年增加2961.14万斤。社员向集体单位承包经营的总收入达4079.55万元,比1978年集体总收入增加1357.69万元,农民每个人口平均纯收入250元,其中向集体承包经营的纯收入85.33元,比1978年从集体所得的增加了42.23元。1987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365元,又比1983年增加115元。
  二、专业生产
  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和不断完善,逐渐形成专业生产。1983年,全县79687个农户中,纯耕地生产的50174户,兼营耕地生产的28669户,脱离耕地生产的884户,出现了不少专业户和新的经济联合体。
  农业专业户中种植茶、果的最多,其次是经营花卉、苗圃收入上万元的超过百户。东平乡鸿安村归侨林,泗海与蔡福生等9户联办茶果苗圃,1984年扩大,到16户,经营面积42亩,年总收入8万元,户均5000元,同时还兼营果林场50亩。石鼓乡桃场村常年种植a莱面积100多亩,冬种a菜500亩,有专业户10多户。山区的呈祥乡呈祥村,1984年种植佛手瓜100亩,收入12万元,有5个专业户年出售佛手瓜各四五千元,佛手瓜远销福州等市县。
  养殖业专业户,以饲养鸡、鸭、长毛兔、山羊为主。石鼓乡桃联村周明照,1983年养蛋鸭370只,肉鸡550只、蛋鸡95只、耕牛2头、母猪2头、肉猪4头,并兼经营孵化鸡鸭苗,全年收入达6500元,全家7口人,人均近1000元。蓬壶乡军兜村和石鼓乡的卿园村,有年收入近万元的饲养蜜蜂专业户各一户。
  新经济联合体中,以自蕾或承包茶果,加工行业、建筑行业的最多。湖洋乡有些农民到仙游、南安,德化、大田、崇安等县承包经营柑桔和茶叶。新的经济联合体多比较松散。
  农民家庭自主经营、专业生产和多种经营的发展,使农村自给性生产逐渐转向商品性生产。农民总收入中,出售产品的收入明显增加。1981年,全县农民出售产品收入867万元,占总收入的25.73%。1984年,出售产品收入3763万元,占总收入的31.82%相当于1981年的4倍多。横口乡1984年出售农副产品和原煤的收入约155万元,占总收入的68%。达埔乡汉口村1984年出售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87%。
  三、农村产业结构
  农村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和实行承包贵任制后,农业结构明显变化。工副业产值的比重迅速上升,种植业产值的比重相应下降;农作物中,经济作物(含茶果、蕊菜)面积大福度增加,粮食作物面积不断减少;经济作物产值与粮食作物产值的比例,1978年为1:3.75,1987年变至1:1.23。
  1983年,开始出现种养结合的立体农业雏型。石鼓乡社山村颜文魁,把0.27亩田地挖为池塘,池中养鱼,池面搭棚种丝瓜200株,池边圈栏养鸭,养猪,禽畜粪便喂鱼。全年出售鱼,猪、鸭,瓜收入1600元。1984年曲斗乡有100亩水田田边挖深沟养鱼、种茭白田里种水稻,一田三用。1985年,城关镇西安村颜振江4等4户联办养殖场,利用4.29亩池塘,养鱼,池面建鸡舍499平方米,养蛋鸡2598只,养鸭124只,池岸种植葡萄42株。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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