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污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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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永春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110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污染
分类号: X321
页数: 2
页码: 175-176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永春县环境污染主要是工矿企业“三废”任意排放造成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未经处理或处理不当,严重污染了水体和大气,并占用了大量土地。噪音污染也较严重。
关键词: 永春县 环境污染 废水

内容

永春县的环境污染,主要是大部分工矿企业对“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没有很好处理,任意排放所造成的。根据县环境保护办公室调查,1985年全县工矿企业共146个,全年煤炭消耗量为2.7万多吨,加上民用m料煤1.8万吨,共4.5万多吨。全县“三废”的排放情况是。
  一、废水
  全年用水量为2782万吨,废水排放量为253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2469万吨。这些工业废水符合排放标准和经过处理后不造成污染的为2060万吨。其余的废水中含有悬浮物5406吨,化学耗氧量391吨,五日生物需氧量181吨,六价铬1.25×10﹣2吨,挥发性V9.76×10﹣3吨,氰化物2.3吨,石油类6.65吨,硫化物19吨。这些废水的排放给水体造成的污染是严重的。永春化肥厂建在石鼓乡,是全省唯一建在县城主溪上游的化肥厂。该厂每小时排放850吨废水,严蚕污染了桃溪流水,影响了桃溪的水生物和两岸居民的饮用水。据测定,桃溪下游水体氨氮含量超标100倍。氨氮在水中会转化成亚硝酸盐氮,饮用了含有这种水质的水,可能转化成亚硝酸,这是一种较强的致癌物。1983年,化肥厂附近5名青年参加征兵体检,有3人患肝肿大,不合格。
  县城一带原有的地下水径流条件比较好,埋深约一米。五里街一带埋深较大,最深达9米多。但味精厂、酿造厂和糖厂等排放的废水污染了桃溪和县城的地下水资源,地下水氨氮含量也超过标准。除桃溪外,一都溪因一都纸厂污染,水生物受到破坏。
  二、废气
  全年废气排放量159224万标立方米,其中工业废气135807万标立方米。这些工业废气经净化处理的41119万标立米,其余的废气中含有二氧化硫322吨,氮氧化物490吨,一氧化碳29861,硫化氢413吨,烟尘931吨。全县全年工业粉尘排放量为4424吨,只回收2488吨。下洋水泥厂1985年排放的工业粉尘为2300吨,只回收1800多吨,仍有415吨随大气飘游.位于永春医院东边的味精厂,不定时地向空中排放大量含有盐酸气等成份的废气,纺织品、金属器具制品受到酸盐气的腐蚀,使用期明显缩短。
  从1984年县城酸雨监测资料看,县城在66次测定中PH值低于5.6的有14次,酸雨频率达21.2%。这种酸雨是化肥厂、塑料厂等工厂烟囱排出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废气和各家各户煤炉排出的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所造成的。
  三、固体废弃物
  全年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42万吨,其中工矿企业的废弃物40万吨。这些废弃物数量较多的为煤矿的煤矸石和化工行业的废渣,生活垃圾大部分都能及时处理。根据调查,到1985年底,历年的工业固体废物积存量为1330万多吨,占用的土地面积6800平方米。
  此外,县城的永春旅社门口、城关农贸市场一带,以及达埔十字街和蓬壶三角街墟日,行人和车辆阻塞情况比较严重,噪音大,影响附近单位的工作和居民的日常生活。
  1985年部分工矿企业污染状况
  注:表中数字指尚未综合利用和处理部分;下洋水泥厂粉尘数415吨系处理后遗留数字。

知识出处

永春縣志

《永春縣志》

出版者:语文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本志上限自设置桃林场起,下限至1987年止。全书共分三十二卷,包括:大事记、建置志、自然地理志、人口志、城乡建设志、农业志、林业志、茶果志、小水电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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