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商业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7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商业习俗
分类号: K892.28
页数: 2
页码: 735-736
摘要: 本节介绍了旧时和现代商业习俗的多个方面,包括招收学徒、做“牙”、集市贸易、年终收账、休业与开张等。
关键词: 德化县 行业习俗 商业习俗

内容

一、招收学徒
  20世纪30年代,初收进店的学徒,每月工资仅3元(银元),理发费0.2元,洗衣费由店主负责,伙食与店主同,外出采购旅差费实报实销。工资于农历每月十六日发放。学徒入店一年,如被留用,工资将逐年增加。
  二、做“牙”
  旧时合股商店,逢农历每月初二、十六日做“牙”,店东(“头家”)仅备数碗菜和一些酒请店员;但十二月十六日“尾牙”,店东必宴请店员(店家)、学徒、主顾等。店东如要解雇学徒和店员,要在尾牙宴前几天言明,宴后即送“红包”辞谢。1950年以后做“牙”习俗废。
  三、集市贸易
  (一)城乡农贸市场
  旧时,县城、十八格等处集市有“牛伢”,介绍耕牛买卖牟利;也有“猪仔伢”、“羊伢”介绍买卖猪羊赚些工钱。1950年以后,此俗巳废。70年代以来又有猪、牛伢贩。
  1978年起,县城每逢地支丑日肖牛与午日肖马,为买卖猪仔日子,叫“猪仔日”;三班乡于1983年起也设“猪仔日”。
  (二)乡村墟市
  乡村墟场地点固定,时间为每月三墟或六墟(各乡不同),供当地农副产品和工业品交流,此为固定集市。
  上涌乡桂林中洋村英显庙、后坂道台宫的佛诞庙会,一年一度的大规模集市,交易者常达三千人左右。主要交易品为各种农具、手工艺品、禽畜、布匹和日常用品等。此俗自宋代起承传至今,其中“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过两年。
  四、年终收账
  旧日商店允许赊欠挂账,每到农历十一月底或十二月初,商店开出账单通知欠款户还账。
  五、休业与开张
  旧时每年除夕,商店暂停营业。至次年正月初五日择日开张,开店门时放鞭炮;如过初五无“吉日”也开张,但店门要留下一块板,等“吉日”才全开。新设商店,开张时也择日放鞭炮,意为希望生意兴隆。
  1950年以后,国营商店每逢春节开始营业时放鞭炮。每年元旦,春节宴请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如不宴请则发现金;另对值班营业员发加班费。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阅读

相关地名

德化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