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置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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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77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安置救济
分类号: D634
页数: 1
页码: 7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德化县积极安置被英、荷殖民当局遣送的难侨,并遵循中央政府的指示进行安置救济工作。包括面向农村安置、按籍安置、量才录用等原则,同时提供生产和生活资料的帮助。
关键词: 德化县 华侨 安置救济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57年,南洋诸岛的英国、荷兰殖民当局采取歧视、排斥华侨的行动,德化接待安置被英、荷殖民当局遣送的难侨80户172人。此后不断有华侨回来定居和工作。至1959年,回国的归侨57户,127人。
  五十年代,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出“好好安置难侨,不使流离失所”的指示,制定“面向农村,按籍安置,有技术者量才录用”的原则。1952年7月,德化县归侨联谊会举行二届二次会员代表会,会上代表提出:“关于贫侨在土改后返国分不到土地,请人民政府给予照顾”的提案,同年10月,人民政府专门下文,要求各乡公所,积极适当安置归国华侨,鼓励华侨参加生产。当时,全县归侨有18人安置工厂;13人安置机关事业单位;安排当采脂工20人;搬运、养路、炊事及其他工作20多人;其余安置在农村。对安置在农村的难侨,没有田地则分给田地,同时帮助解决生产和生活资料困难。1953年,县府专门拨出救济贫难侨专款1000余万元(1日人民币)扶持发展生产。1954年,县人民政府专门下文解决大平乡和锦桥乡两户归国华侨未能分到土地的问题。
  固定救济贫难侨和临时救济贫难侨是侨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1959年,救济贫难侨4户,安置归侨6人。1960年,安置归侨17人。对贫难侨给予适当补贴5户、19人。1960年3月2日,县侨联投资6060元(合股形式,共606股)在浔中乡土坂小坡建立华侨农场,安置归侨7人,种植桃、李、柑等果树100株,枇把3000株,茶树4000株,葡萄500株,开垦荒地150亩。1962年,土坂华侨农场并入南埕种植公司。1964年,县侨联五届四次执委会决定,将该场让给德化县人民委员会,取回补贴资金2000余元。同年,侨联召开南埕华侨种植公司投资代表会议,讨论有关股本股息清还问题,同时安置归侨2入到该公司工作。同年救济了21户难侨,发放217元救济款。1965年,侨联五届十六次委员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建议德化县林业科接办南埕华侨种植有限公司。1966年,德化南埕华侨种植有限公司移交给县人委林业科管理。同年度,全县发放救济款救济38户、161人。1983年,归侨林先生因台风房屋倒塌,侨联领导深入慰问,侨务办拨出救济款800元,帮助重建家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德化县侨务部门为贫困侨眷提供无息贷款2万多元,发动归侨集资8万余元,先后创办瓷器等6家企业,安排侨眷40余人,其中由侨务部门提供贷款扶持创办的三班旭日瓷厂,安排归侨、侨眷29人,已拥有厂房600平方米以及一条50多米长的龙窑,主要生产日用瓷。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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