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落实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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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德化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3000051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落实政策
分类号: D632.9
页数: 2
页码: 528-529
摘要: 本文介绍了德化县地下党及其所领导的游击队、“五老”人员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多次审查,处理不当的情况较多。1982年成立落实政策办公室,至1985年根据党中央的“实事求是”及“有错必纠”的原则,对原受刑事处分的72人进行纠正,其中宣告无罪的53人,免予刑事处分的4人,对错判、错管人员共2.84万元的经济补助费。
关键词: 德化县 老区工作 落实政策

内容

中共德化县地下党及其所领导的游击队、“五老”人员。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多次审查,不少是错判、错管或处理不当。1982年,县成立“中共德化县地下党落实政策办公室”。至1985年,根据党中央的“实事求是”及“有错必纠”的原则,在认真调查掌握事实证据基础上,移交法院改判,对原受刑事处分的72人,除7人维持原判外,其余65人分别给于纠正:撇销死刑宣告无罪的7人、死刑改判无期徒刑的1人、宣告无罪的53人、免予刑事处分的4人。复查管制处分51人:其中撤销管制恢复政治名誉28人,维持原处理3人,撤销由乡、村管制而平反恢复政治名誉的20人.对错判、错管人员发给经济补助费94人2.84万元。复查党、政纪处分6工人:给予纠正60人、维持原处分1人。历次政治运动失去政籍28人;已复查25人,除5人系解放初处理回]乡给予恢复名誉于以经济补助外,其余20人均分别情况恢复政籍,属外县复查3人,其中1人月补15元;人月补30元;1人因自动离职已领退职金根据政策规定不符合复查,只能按“五老”对象解决。1961~1962年下放退职36人;按政策规定精神给予每月定额补助30元的21人。一次性补助4人。党籍遗留间题35人,根据政策规定和证据,恢复党籍15人。审定入伍时间150人,确认解放前入伍的94人。地下党人员家属因案件受株连处理回乡给予复查恢复政籍改办退职1人,对其家属子女按政策给予农村户粮转为城镇户粮13户57人。

知识出处

德化县志

《德化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本书以概述、大事记作为新志卷首,而后分三十六篇,全面记述德化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和自然地理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翔实地记载德化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现代中国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记载推动德化历史进程最重要、最具决定性意义的重大事件;记载前仆后继、艰苦奋斗、辛勤创业的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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