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剿匪、打击反革命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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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96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剿匪、打击反革命罪犯
分类号: D068
页数: 2
页码: 907-908
摘要: 本节记述了晋江县开展的打击发革命罪犯斗争。
关键词: 反革命斗争 晋江

内容

一、剿匪镇反
  1949年8月,国民党厦门警备司令毛森在厦门召开“应变会议”,晋江县参加的有国民党政军警和土匪头子多人。在会上决定收罗反动的军警政人员、土匪等残渣余孽成立“东南人民反共救国军闽南军区”,妄图进行“敌后游击”,策应“反攻大陆”。主要的匪特组织有:“晋南惠同游击司令部”、“兴泉纵队”、“白云纵队”、“洛阳纵队”、“闽海纵队”、“五山纵队”、“宝山纵队”、“扬威纵队”、“泉州纵队”等。晋江全县持枪进行破坏活动的匪特1000多人。匪首有施明淡、吴华长、黄则火、郭万年、吴友根等。他们的活动特点:一是以封官许爵手段拉拢经济土匪入伙,发展匪特组织;二是散布政治、迷信谣言,破坏支前征粮、征兵、抗美援朝等中心工作;三是暗杀干部,攻打区公所,如“兴泉纵队”突击大队长蔡角暗杀农会干部吴章山,黄猴矮暗杀民兵队长林仁榜,郭万年暗杀公安干部林海来,赖良平两次围攻第一区公所;四是勒索派款、抢劫财产、拦截军车。1950年全县计发生抢劫案247起,五区匪特丁景山公开索派上郭村一群众交美钞2000元,“大曲七”枪3支。
  1949年11月,晋江专员公署与军分区联合发出剿匪指示。晋江县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配合部队,消灭武装暴乱匪特、搜捕散匪、侦破隐蔽敌特组织、清剿经济土匪(即以抢劫为生的土匪或兵匪)。1949—1950年,石狮派出所侦破土匪抢劫案6起、青阳破获土匪案2起;全县又在潘湖、清源山、塔山周围、石狮周围、龙园、仑后、马坪、檗谷等地捣毁几个匪窝,击毙匪首黄电火,公审枪毙恶名昭彰的惯匪杜宗,刹住了经济土匪的嚣张气焰。
  同时,公安机关还破获了“洛阳纵队”、“兴泉纵队”、“白云纵队”、“晋南惠同游击司令部”、“闽海纵队”、“五山纵队”等武装特务组织。匪首(特务)施明淡、陈谋榜、魏炳钧、吴友根、陈进兴、吴秀、蔡角等均被捕归案;匪首郭万年、黄猴矮等被击毙。1950年,共捕获土匪433人、匪首14人;捕获匪特164人,其中司令1人、总队长5人、大队长21人,破获摧毁匪股13股、匪特组织4个。经开展宣传教育,匪徒大量悔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
  1952年后,展开对残匪的挖根清剿工作,进行跟踪追击和政治瓦解。通过4年多的斗争,歼匪1000余名,基本肃清匪患。
  1950年10月10日至1953年10月,晋江县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结合剿匪、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开展镇反运动,集中打击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
  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以及坚持反动立场的国民党军政官吏和地主分子。除依法枪毙其中罪大恶极者外,对不够捕判条件的反革命分子进行戴帽管制,交由群众监督改造。通过镇反,保卫了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使民主改革顺利完成。
  二、取缔反动会道门
  在晋江的反动会道门主要有“同善社”和“一贯道”。
  民国16年(1927)“同善社”传入晋江县,先后在石狮、池店、沙堤等地设“佛堂”,吸收“道徒”,以迷信邪说欺骗群众,利用“龙华会”聚敛财物,诱骗群众入道。
  约在民国34年,“一贯道”传入晋江县,先后在泉州、石狮、安海、庄宅、古婆庄等地设堂纳徒,利用封建迷信思想蛊惑人心,敲诈钱财,伤害人命。石狮“佛堂”在民国36—38年先后开沙盘4次、“仙班”1次,从中诈取钱财。
  解放前夕,反动会道门层层部署“应变”,派出专人到各地多次召开“应变会议”,秘密发展组织,建立联络部,制造刀矛,以对付新生政权。新中国成立初期,反动会道门乘人民政权未立稳之机,散布谣言,挑拨群众与政府的关系,破坏党的政策实施和各项中心工作。甚至制定暴动计划,组织“神州保民救国军”,企图与政府较量。
  1953年7月,石狮、池店等地取缔“一贯道”、“同善社”两个反动会道门组织。逮捕、集训、登记道首,其中判刑2人、管制5人、教育释放7人。缴获大量反动经书印鉴及枪支弹药等。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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