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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八章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805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机构
分类号:
F203.9
页数:
3
页码:
693-6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工商机构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物价管理机构、物价管理机构。
关键词:
晋江县
工商
机构
内容
第一节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一、县机构
清朝时期,晋江县设劝道员1名,掌握实业及交通事宜。每届年终,将所办实业及交通情况,分门别类制成统计表册,申报劝业道查考。民国时期,晋江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隶属晋江县政府建设科。
1951年4月,晋江县工商科成立,担负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55年6月,工商科分设工业科和商业科,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归商业科管辖。1956年,商业科改名商业局,内设工商行政管理股,负责日常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58年4月,晋江县商业局与县供销社、服务局、水产科(公司)、木材公司合并,仍称商业局,内设工商行政管理股,增加物价管理任务。1959年9月,成立晋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960年11月,工商行政管理局降为工商行政管理股,并入商业局。1961年12月,县恢复工商行政管理局。1963年10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改为科。1969年7月,工商科与税务局合并为晋江县税务、市场管理处。1973年5月,晋江县税务、市场管理处撤销,恢复工商行政管理局。1978年5月,县工商局分设人秘、工商、市管3个股。1982年2月,县工商局增设经济合同管理股。4月成立晋江县个体工商业户管理委员会。1983年8月,增设个体经济管理股,同时撤销晋江县个体工商业户管理委员会,工商股易名为企业管理股。1986年9月,人秘股分设为秘书、人事教育、财会3个股。11月成立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晋江县缉私队,担负全县陆上打击走私、贩私任务。1987年9月,增设经济监督检查、商标广告管理、外资企业管理3个股。截至12月底统计,全局有10个股,下辖1个分局,1个缉私队和9个工商行政管理所、6个工商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266人(不包括临时交易服务人员)。
二、基层机构
1951年先后成立石狮、青阳、东石3个市场管理委员会,为全县较早的基层市场管理组织,由当地的区公所、税务、公安、工会、工商联合会等部门组成。因无专职干部,组织机构又不健全,不久即消失。为方便税收征收工作,由税务部门提议,区一级政府同意,1952年先后组织中芸、清雁、磁灶、张林、陈埭、双沟、石狮、安海、青阳、英林、塘市、蚶江、永宁、东石、深沪、金井、英墩等17个摊贩管理委员会,属行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归县工商科领导。任务为:商贩登记发证、储税、市场管理、商贩经营情况调查及有关资料统计。同时建立石狮、安海、青阳、河市4个交易所(包括交易所所属的2个牲畜圩场)。1954年全县又增设河市、内坑、衙口3个摊管会。1956年,全县在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社会主义改造后,撤销各交易所摊管会。
1959年9月,成立晋江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各公社同时设立市管会,其中石狮、安海、青阳3个集镇配备专职干部,其他公社由供销社资改干部兼职。各公社市管会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基层单位,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1962年,全县20个基层市管会全部配备专职干部。8月,在县人民政府的组织下,青阳公社选举产生青阳公社小商小贩联合会。11月,安海、石狮的小商小贩联合会也相继成立。1963年,又建立小商小贩联合会17个,共计20个(1965年5月被撤销)。
1980年4月,为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需要,全县划片建立石狮、安海、青阳、金井、永宁、磁灶、龙湖7个工商所及属下的永和、东石、内坑、陈埭、祥芝、罗山、蚶江、池店、英林、深沪10个工商组,同时撤销全县的市管会。1982年4月,全县在各镇(社)设立17个个体工商业户管理站;1983年7月,17个站全部撤销,其人员并入各工商所(组)。1985年2月,石狮工商行政管理所易名为晋江县工商局石狮分局(仍为股级单位);6月,陈埭、深沪、东石3个工商组升级为工商行政管理所。1987年8月,石狮工商分局升格为二级局(副科级单位)。
1988年晋江县工商局下属的机构有石狮工商分局、青阳、安海、龙湖、金井、磁灶、陈埭、深沪、东石、永宁等9个工商所和所属的罗山、内坑、永和、英林、池店、祥芝、蚶江等7个工商组及1个缉私队。
第二节 物价管理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物价管理工作,并逐步建立、完善物价管理机构。
1950年县成立国营贸易公司,1951年建立县供销合作社、国营粮站,开始制定国营商业的商品价格、物价管理工作由县工商科兼管。
1955年3月,县设立商业科,物价管理工作由商业科兼管。
1956年6月,县计划委员会成立,物价工作改由县计划委员会管理。
1962年3月,成立晋江县物价委员会,并设立办公室,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兼任。
1963年7月,物价委员会与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
1968年10月,成立晋江县革命委员会,原物价机构丧失职能,物价管理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负责。
1973年5月,成立晋江县计划委员会,物价工作由计划委员会管理。
1981年11月,成立晋江县物价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晋江县物价局为办事机构。
1984年4月,撤销晋江县物价局,保留晋江县物价委员会,与计划委员会合署办公。
1985年7月,晋江县物价委员会从县计划委员会划出,隶属县政府。
1984年5月,成立晋江县物价检查所,与县物价委员会合署办公。
第三节 计量管理机构
民国时期,晋江县的计量管理,隶属县政府建设科,下设有度量衡制造所、检定员养成所,并在全县各地商会、同业公会设立度量衡检定分所,负责各地商用度量衡的制造,检定和监督管理。
1951—1974年,全县度量衡先后由工商科、工商室、商业科、商业局工商股、工商局、市管处、市管会、摊管会、交易所、小商小贩联合会等部门兼管。1975—1977年底,计量管理工作开始由晋江县科技组兼管。
1979年,晋江县科委开始筹建计量所。至1980年9月,晋江县计量所成立,编制6人,隶属晋江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1986年5月更名为晋江县标准计量所,编制6人,隶属晋江县经济委员会。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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