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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节 集市贸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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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晋江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7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集市贸易管理
分类号:
F203.9
页数:
4
页码:
658-68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集市贸易管理的基本情况。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1—1952年,不法商人投机倒把活动猖獗,市场管理的重点是打击投机倒把、稳定市场物价,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79年7月14日,建立晋江县市场管理领导小组。上市品种、数量大量增加,成交总额再度上升,达5150.04万元。
关键词:
晋江县
工商行政
集市贸易
内容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951—1952年,不法商人投机倒把活动猖獗,市场管理的重点是打击投机倒把、稳定市场物价,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管理上先从大豆开始,继而花生、桂圆,采取与私商协商收购比例,但应服从国家牌价,并在指定的市场集中收购,禁止场外交易。
1954年1月,晋江县猪肉需求量增大,然而猪源调剂不当,造成供应紧张。为此,晋江县人民政府发出《毛猪市场管理意见》。同月,为配合全县粮食统购统销任务,先后在石狮、安海、青阳、金井和河市召开晋江县冬季物资交流会,让农民出卖余粮,换回所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为保证交流会的顺利进行,各工作筹委会特设市场管理组,专门负责对私商的管理和教育。全县5处交流会成交总额计4871.47万元。7月,晋江县政府针对石狮水产市场,销售量大、经常供不应求、各类经营者投机性大、市场管理混乱的实际,进行全面整顿,成立石狮水产市场交易所,以代替外来商贩及牙行。水产市场按国营牌价供应,杜绝一切场外交易,水产供应很快好转。随后安海、青阳水产市场交易所相继建立(1956年对私改造完成后,交易所撤销)。当年,晋江县旱情严重,地瓜(甘薯)歉收,商贩乘机抢购,影响群众生活。为稳定市场粮价,10月28日,晋江县人民政府发出《加强地瓜市场的管理意见》,市场除卖熟地瓜外,生地瓜一律不准私商经营或贩运。
1955年4月,晋江县旱情继续发展,少数坏人趁机造谣,群众排长队抢购副食品,蔬菜市场价格猛增一倍。5月16日,晋江县人民政府加强市场管理,发出《当前副食品市场的管理意见》,并发动工人配合管理,教育与监督双管齐下,抢购、抬价等紧张状态得以逐步缓和。
1956年11月27日,晋江县人民委员会贯彻省人民委员会《放宽农村市场管理的方针》,发出《做好开放自由贸易和加强市场管理的几项通知》,全县市场逐步呈现繁荣,价格相应稳定和下跌。
1958年2月,晋江县人民委员会制定《晋江县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成为市场管理的政策依据。同年9月10日,晋江县商业局、粮食局联合通知,把芋头列为粮食计量(即统购统销物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和上市买卖。1960年2月15日,县人民委员会把生姜列为统一收购物资,由商业部门收购,安排市场供应。芋头与生姜的统购统销执行不久即终止。
1961年后,市场管理贯彻“松松管管,管管松松,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原则,把管与放结合起来。实行一类物资主粮管死,二类物资计划内管死,计划定购的工业品管死,华侨进口物资管死,长途贩运和非指定的场外买卖管死,二盘商、无证商贩及弃农经商管死,非法交易和倒卖各种票证管死,社员小杂粮管活,计划外二类物资管活,社员手工业、副业管活,短途运输和场内交易管活,有证商贩合法交易管活,产销直接交易管活。这年,农村集市贸易恢复。为加强领导和管理,全县重新建立9个交易所,上市品种由几十种增至240多种,赶集人数由千多人增至4万余人,成交总额达1477.87万元,价格大幅度下跌,市场活跃。
1962年5月16日,晋江县人民委员会转发省人委《关于加强耕牛管理的通知》,取消省内外地区的互相封销,恢复耕牛集市贸易,促进全县耕牛发展。1965年2月,由于全县粮食征购任务超额完成,晋江县工商局首次宣布开放粮食市场,但对以下6种对象依旧管死。即:农村副业不准买卖粮食;农村“四坊”不准买粮卖成品;私商贩卖坚决取缔;非经批准的饮食、糕点行业不准到市场购买原料;集团单位不准到集市购粮;城镇无户口人口控制买粮。同年5月12日,晋江县工商科发出“取消水产品议价经营”的通知,但收购仍贯彻购留比例。水产交易所的行政管理仍归工商科,服务人员和业务安排划归水产部门。当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额达1172.27万元。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在“左”的错误政策下,收回社员自留地,限制家庭副业,上市场卖东西者被认作走资本主义道路。市场管理工作实行“宁左勿右”的错误做法,由红卫兵、工宣队、贫宣队、群众专政指挥部管理市场,以“防止资本主义复辟”为理由,全县的集市贸易受到严格限制。1970年,以“破旧立新”名义,把全县的圩日每月逢一、四、七,二、五、八,三、六、九为一圩,改逢“五”为集市日;借口发挥群众威力,随意组织群众纠察队;红卫兵取缔无证商贩,随意设关卡检查,硬要贫下中农共同管理市场;随意取缔“自发市场”,如7月间,就集中青阳、池店2个公社民兵、红卫兵200多人,配合泉州工商部门到华洲取缔“自发市场”。此后,全县集市贸易不断萎缩。1971年7月,晋江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组发出《进一步加强粮油市场管理,取缔无证商贩》的通知后,全县18个自发自由贸易市场先后被取缔。12月,进一步贯彻执行“凡是国家不许上市的物资,一律不许上市”的规定,全县的粮油市场被全面管死。1972年1月,贯彻执行《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的规定,全县一律不准一、二类物资进入集市交易或“黑市”买卖。当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总额仅有1848万元。1975年1月,全县抽调257名民兵,协助设置18个检查站。但至10月2日,全部撤掉。
1976年,全县的集市贸易市场迅速发展,石狮市场更为突出,工商小贩拆组私营,无证商贩大量涌现,大仑一条街,各色各样的遮盖布栅挂满街面。省、地、县多次派工作队“整顿”,几进几出,不了了之。1977年9月,贯彻“开放粮油集市贸易加强市场管理”的精神,全县的集市贸易开始恢复正常,市场秩序逐步稳定。1978年,全年成交总额达3053.79万元。
1979年7月14日,建立晋江县市场管理领导小组。10月4日,转发晋江地区各局《对华侨携带进口“三机”的经营和市场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属华侨携带的进口物资,如“三机”(包括录音带、附属零件等),不论新旧,除指定的国营收购单位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办理收购、信托、代购、代售等经营业务。1980年,晋江县放宽对集市贸易的管理,集市贸易欣欣向荣,成交额直线上升,价格稳中有降。1981年9月,二类派购商品桂圆(龙眼)划归省管,全县桂圆归县供销社统一收购、调拨和安排供应。桂圆外运凭“晋江县外运证明单”放行。这年,全县的集贸管理以整顿市场秩序为重点,取缔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章活动,保护正当交易,市场秩序井然。上市品种、数量大量增加,成交总额再度上升,达5150.04万元。1982年,继续贯彻“开放、搞活”的经济政策,由于管理措施得当,货源大增,交易活跃。1984年,撤销11个农副产品检查站,制止乱扣乱罚,促进农副产品贩运及其他商品多渠道流通,细粮、油脂、肉类、水产品等各类商品大量上市。1985年,贯彻《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十项政策》,正确地处理管理与搞活的关系,城乡市场和经济获得进一步繁荣发展。当年全县集市贸易成交总额达1.2476亿元。1987年,晋江县集贸管理从加强组织建设入手,开展以“宣传发动好,执行政策好,卫生秩序好,文明服务好,科学管理好”为内容的“五好市场”竞赛活动,全县集贸市场做到亮证经营,卫生条件改善,商品划行归市,秩序井然,呈现出一片繁荣活跃景象。1988年,开展以“管理工作好,经营作风好,场容面貌好,市场效益好”的“四好”文明集市贸易活动,促进了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全县集贸市场上的品种、数量再度猛增,更加繁荣,全年成交总额达3.1932亿元。12月,全县评出金井集贸市场、青阳综合市场、磁灶镇钱坡菜市场为晋江县1988年度“文明集贸市场”。金井集贸市场还荣获福建省级、泉州市级“文明集贸市场”称号,被誉为“60年代的市场设施,80年代管理水平”。
知识出处
《晋江市志》
出版者:上海三联书店
本志设概述、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乡镇企业、工业、交通、邮电、能源、城乡建设等类目,详细地记述晋江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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