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晋江市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320020220002674 |
颗粒名称: | 卷十三 城乡建设 |
分类号: | F299.27 |
页数: | 38 |
页码: | 485-522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晋江县置县后,县城长期设在泉州,州县同治,1951年县城迁驻青阳。为避免与《鲤城区志》重复,凡不在今域范围,本卷从略。1949年8月31日晋江县解放后至1978年,全县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403万元。1978年后,全县实行规划与建设并举的方针,县城、集镇、乡村的建设同步发展,全民和集体基本建设逐年增加,多层公寓式商品房拔地而起,款式新颖的钢筋混凝土多层建筑取代砖木结构的“三间张”(即四房看厅)或“五间张”(即六房看厅)。年均房屋竣工面积达1.2万平方米,室内外装修已向高级装饰过渡。城乡道路四通八达;公共建筑,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迅猛发展;供水、排水、供电配套成龙。文教卫生事业蓬勃开展,广大爱国华侨纷纷捐款兴建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事业。园林绿化、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观。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建筑业也相应发展,建筑队伍日益扩大,施工机械设备不断更新。施工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不仅能承担县内的建筑业务,还参加县外、省外的国家基本建设,足迹遍及广东、海南、陕西、河南等省市。1980—1988年,对全县各乡镇、村的建设用地进行总体规划,完成660公顷。在建设管理方面不断加强,房产管理、用地审批、工程管理、建筑市场管理、规划管理均达到有章可循的格局。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有所加强。1984年10月组建晋江县环境保护办公室,1988年成立晋江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开始对全县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
关键词: | 晋江县 城乡建设 县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