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妇幼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30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妇幼保健
分类号: R172.2
页数: 4
页码: 824-82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及其以前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卫生事业 妇幼保健 石狮市

内容

一、新法接生
  民国及其以前,石狮境内孕妇分娩有的坐在马桶、尿桶上,有的由接生婆或有经验的妇女接生,有的自产自接。新生儿断脐多用家庭裁衣剪刀或碗片,没有消毒,以致新生儿破伤风、脐炎和产妇产褥热屡见不鲜。新生儿、产妇死亡之事时有发生,故有民谚日:“产妇临盆,一脚在桶边,一脚在棺材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推广新法接生。50~60年代,石狮辖区先后有81人参加晋江县卫生部门举办的新法接生员培训班,各卫生院均配备助产士,在城乡大力推行新法接生。妇女分娩大多由新法接生员接生,部分到医院分娩。1979~1986年,石狮境内培训新法接生员81人,1987年新法接生率达99.2%。
  1990年元旦,石狮市妇幼保健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接生员的培训和管理。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接生员例会,汇报新法接生和“两个系统保健”(即孕产妇系统和儿童系统)管理情况。1991~1993年,举办3期村一级接生员培训班,共培训189人次。1990年新法接生率达99.9%,1993~1997年,每年均为100%。
  1991年起,根据省卫生厅制定的接生员技术分级标准,对全市接生员逐年考核。对于考核不合格、年老体弱的老接生员,进行更换。同时,每年进行一次接生器械全面检查,发现旧的或缺的都及时更新添置,保证接生质量。各医院、卫生院对孕妇住院分娩做到科学接生,按爱婴医院的要求,门诊孕妇建孕管卡,设立高危孕妇专案管理,住院分娩有完整的病历书写和产程记录。妇幼所定期进行检查考核。为做好高危孕妇的管理,降低孕产妇及婴幼儿死亡率,市政府决定从1996年9月起取消接生员家庭接生,所有产妇一律到镇卫生院或市医院住院分娩。
  二、妇女保健
  50年代开始,石狮、蚶江、永宁、祥芝等乡镇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卫生保健宣传。1958年“人民公社化”,农村妇女普遍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为做好妇女保健工作,农村全面实行妇女“三调三不调”,即经期调干不调湿(不下水田),孕期调轻不调重(不做重活),哺乳期调近不调远(不到远处干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妇女,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1978年国务院决定将妇女“两病”(子宫脱垂、尿瘘)列人免费治疗范围,当年11~12月,晋江县组织医务人员在蚶江公社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受查2458人,发现各种妇科病712人,边查边治疗690人。随后,石狮、永宁、祥芝全面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石狮市妇幼保健所成立后,定期对全市女职工进行妇科病普查。1992年,开展市直机关、学校妇科病普查246人,查出患妇科疾病137人,及时进行治疗。1996年,市妇幼所和总工会联合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再次进行妇科病普查,检查487人,查出妇科病249人,其中滴虫性阴道炎19人,宫颈糜烂174人,性病1人,妇科肿瘤7人。对患病者分别进行治疗和保健指导。
  为加强优生优育系列保健工作,自1991年5月1日开始,对适龄男女青年进行婚前检查和卫生保健指导,使婚前男女青年掌握优生优育的基础知识;对患有影响婚育的疾病及时给予指导,并进行治疗。市妇幼保健所针对孕产妇及婴幼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加强有关保健宣传指导,尤其重视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对高危孕产妇及体弱儿进行专案管理,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治疗措施。对孕产妇死亡问题,都组织专案调查,分析死因,吸取经验教训。由于采取保健措施,使婴幼儿和孕产妇死亡率大为降低。1992年4月,泉州市妇幼保健部门对石狮市1991年出生活产、孕满28周以上的活产、死胎死产及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回顾性调查。调查结果:孕妇产前检查占95.8%,产后访视率95.63%,孕产妇死亡2人,均死于间接产科原因,一例死于先天性心脏病,一例因跌倒外伤引起胎盘早剥没有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1996年2月,全市对1995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达标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孕妇产前检查率99.89%,产后访视率99.95%,未发现孕产妇死亡。
  三、儿童保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重视儿童的医疗保健工作。50年代开始,石狮、蚶江、永宁、祥芝4个乡镇组织医务人员,每年给15周岁以下少年儿童接种卡介苗。各乡村普遍创办幼儿园、农忙托儿所。70年代,10岁以下儿童受到免疫接种。1979年,石狮境内1万多名学龄儿童接受免费驱蛔。1980~1987年,每年对学龄儿童进行健康检查。石狮建市后,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规范管理。幼师定期培训,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交流经验,学习有关业务。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和体检制度。从1991年开始,坚持入园新生全面体检,旧生每年健康检查1次。1993年开始对散居儿童进行系统管理。1995年10月起,各幼儿园教师和托儿所保育员进行入园入所前体检,合格者发给健康证,其后每年体检1次。
  1990年初,在永宁镇进行儿童保偿管理试点,取得经验后,市决定从1992年起全市推行儿童计免保偿制度,当年实现儿童投保2421人,投保率居泉州市第二位。至1997年,全市已有17869名儿童参加投保,享有预防保健。
  1991年3月,根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实施全球性儿童预防接种(计划免疫)规范要求,石狮市被作为代表福建省的第一个试点单位列入联合国的验收范围。此后,全市每年坚持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卡介苗、麻疹、脊灰、百白破免疫接种率分别达到96.01%、97.7%、99.05%、96.75%,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100%。1996年,全市儿童计划免疫工作通过省级验收,获得第三个85%达标市荣誉。1994~1996年开展“创建爱婴医院,促进母乳喂养”活动,石狮市医院、子英医院、石狮卫生院、蚶江镇卫生院、永宁镇卫生院和祥芝镇卫生院先后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称号。1996年3月,石狮市通过“爱婴市”的省级评定;12月,龚诗建被评为全国妇幼卫生先进工作者。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石狮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