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管理体制与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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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242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管理体制与机构
分类号: G521;G521.9
页数: 2
页码: 760-761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9年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教育事业管理体制与机构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管理体制 教育机构 石狮市

内容

第一节 管理体制
  石狮建市时,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进行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1989年,制定《石狮市中学体制改革实施方案》。1991年,各校制定教师考核细则,建档立卡,把岗位责任制与浮动工资挂钩。1993年3月,实施《石狮市中小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工作评估制、福利奖金结构制的管理体制,12月,颁布《石狮市教育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试行)。
  1993年制定《石狮市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1994年和1995年,对《改革实施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实行“分级办学、分工管理、分类指导”的教育管理体制,即:鹏山师范由省、泉州市、石狮市共办共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特殊教育学校由市办市管;完全中学(含初级中学附设职业高中)、市直小学、实验幼儿园,由市镇(办事处)共办共管,以市管为主;初级中学、镇(办事处)文化技术学校,由市镇(办事处)共办共管,以镇(办事处)管为主;各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由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共办共管,以镇(办事处)管为主;各基层小学(含初级小学),幼儿园(班),由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共办共管,以村(居)委会管为主。
  第二节 管理机构
  一、市教育机构
  石狮建市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晋江县教育局。石狮建市后,教育归口石狮市教科文卫局,由一位副局长分管。
  1991年10月,市政府撤销石狮市教科文卫局,分设教育局与科卫文体局。教育局负责管理全市教育事务,下设综合科、中教科、初教科。1992年3月,设立普通教育督导室,行使教育督导职能,属事业机构,受市政府和教育局双重领导。1993年10月,综合科调整为人秘科、计财科。1994年5月,设立教育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负责教育事业发展中对教育人才的需求预测、全市教育人才的交流与引进及其档案管理,属事业机构。
  1989年3月,成立石狮市招生委员会。市招生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兼任,委员为党政机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学校领导。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1名行政人员担任主任。委员会主要工作为组织考生参加高校入学考试、组织评卷、协助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及录取通知工作。1989年,石狮市第一次独立招生。1993年元月,成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与市招生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自学考试工作。
  二、镇(办事处)教育机构
  1988年,各镇(办事处)成立教育委员会,委员由镇(办事处)、中学及原小学学区领导及镇有关单位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作为镇(办事处)主管初等教育的行政部门。各村(居)委会相应成立教育管理小组。镇(办事处)教育委员会职责是:对所属范围的教学事业全面负责,检查、督促各校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学计划等情况,并制定与落实事业计划,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指导、监督聘任校长和教师的工作。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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