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民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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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2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民教育
分类号: G725
页数: 3
页码: 747-749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至1996年福建省石狮市农民教育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成人教育 农民教育 石狮市

内容

民国14年(1925年)起,根据国民政府规定,凡未设置小学的乡村,由各保开办民校。民国26年,石狮设中心民校以加强业务辅导。民国27年5月起,根据国民政府教育部训令各级学校办社会教育的要求,境内小学兼办民众识字教育,进行扫除文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办业余民校,开展识字扫盲。1950年,村村办冬学,组织文盲、半文盲农民入学学识字、学普通话、学时事。教材采用省农民协会编写的农民识字课本,形式有早学、午学和晚学3种。翌年,冬学逐步转为常年民校,称为农民业余学校。
  1952年,成立识字运动委员会,各小学学区增设1名中心小学副校长,负该区的扫盲工作。1956~1958年,大搞扫盲运动,入学人数剧增。1963~1965年,出现一批坚持常年办学的“铁民校”,蚶江莲埭民校就是其中之一。
  “文化大革命”期间,绝大部分民校停办。
  1979年1月,各地民校复办,蚶江、祥芝2个公社实现队队办民校,石狮镇侨乡妇女2000余人踊跃参加文化学习。教材取自晋江县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自编的《侨乡尺牍》。1980年,石狮镇、蚶江公社成为基本无盲社。1982年,永宁公社实现基本无盲(社)。1987年,祥芝乡达到基本扫除文盲的要求。蚶江莲埭民校于1981年被省定为重点联系校,1982年被评为省教育系统先进单位。1983年其办学经验被收入《全国农民教育经验汇编》,1984年被评为晋江地区先进民校。
  1988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又掀起扫盲热潮。1990年为国际扫盲年,同年10月10日,石狮市成立扫除文盲工作领导组。1991年,创办“市民学校”5所7个班,在校生782人,结业425人,其中较活跃的有市个体劳动者协会举办的个体劳协文化班等。学习内容有文化、法律常识、工商税务法、文明经商及科普知识。教材为石狮市文明市民业余学校自编的《文明市民课本》。“市民学校”一直延伸转化为现在各文明片区的“文明学校”,并与技术教育结合在一起。
  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石狮市年满15~40周岁青壮年文盲数为19441人,非文盲率为84.65%。市人民政府提出以日校带夜校的号召,全面开展扫除文盲活动。形式有夜校、包学包教、庭院班。扫盲、巩固、提高班教材分别采用福建省教育委员会成人教育处编写的《成人识字课本》(上、下册)、《庭院农业》、《实用语文》和《实用数学》。全市15~40周岁青壮年文盲1990~1995年共脱盲10562人,非文盲率达97.02%,文盲率下降12.37%;脱盲后进入巩固、提高班学习毕(结)业数10138人,占脱盲数95.99%。1994年9月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90年代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实施意见》颁布后,扫盲和成人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建档立卡工作日趋完善。
  在开展扫盲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全市5个镇、2个办事处全部建立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其中,永宁镇、祥芝镇、蚶江镇和凤里办事处的文化技术学校达到省定的“八有”要求,即有健全的学校领导班子、有专兼职教师(专职3人以上)、有独立校舍200平方米以上、有电话设备、有实习场地、有办学经费、有办学计划、有管理制度和档案资料。全市115个行政村相应建立村级文化技术学校,举办各类技术培训474期,受训人员达11078人次。
  1996年6月14日,石狮市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验收。至1996年底,又扫除剩余文盲1233人,使非文盲率达到98.01%,文盲率再下降0.99个百分点;同时继续举办各类技术培训长短班,受训计13138人次。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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