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外来人口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143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外来人口管理
分类号: D631
页数: 2
页码: 648-649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5年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外来人口管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社会治理 外来人口 石狮市

内容

随着石狮市经济的日益发展,外来人口不断增加。近市区的大仑等11个村(居)委会,外来人口甚至超过常住人口的一倍以上。
  1995年初,市政法委、综治办配合凤里街道办事处,在大仑、华南两个村(居)委会开展流动人口管理试点工作。经过8个月的探索和反复实践,摸索出一套融管理、教育、疏导和服务为一体的管理经验,形成“三级管理一条龙、管理服务一体化、办证收费一次性、督促检查归一口”的综合管理格局。“三级管理一条龙”,即由市政法委、综治委牵头,职能部门参与,以镇(街道办事处)为主,村(居)委会协管的三级管理网络。“管理服务一体化”,即简化手续,方便群众,把管理和服务融于一体。“办证收费一次性”,即改变以往由公安部门发暂住证、劳动部门发务工许可证、计生部门发计生审验证等多头办证、多次收费的做法,经过简化,三证合一,仅制发查验证。既简化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又方便劳资双方,提高效率。“督促检查归一口”,即日常检查由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检查人员必须出示统一制发的检查证;市政法委与综治委和各职能部门定期实行检查督促。经过试点工作之后,在全市全面推行。
  1995年8月,成立石狮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担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周真平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综治委办公室。同年8月和1996年5月,市政府先后发出《关于颁发〈石狮市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石狮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市公安、劳动、计生、财政等职能部门同时分别印发《石狮市暂住人口管理实施办法》、《石狮市社会劳动力管理实施办法》、《石狮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和《石狮市流动人口管理费财务收支管理办法》4个相配套政策性文件。石狮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1996年,全市共办理查验证95311本,办证率91.6%。同时,本着“及时、公证、依法、服务”的原则,共调解处理劳资纠纷2126起7965人次,解决劳资金额682万元,为外来劳动者排忧解难,促进石狮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1997年4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徐伟华到石狮检查工作,充分肯定石狮管理流动人口的做法,认为“三证合一”的举措为全国提供好经验。是年底,全市在村(居)委会建立102个协管组,在198个工厂企业设立协管员。当年,全市办理查验证110392本,办证率85%,解决劳资纠纷1392起5966人次。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石狮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