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图书馆
泉州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泉州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三节 民事调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13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民事调解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2
页码:
641-64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民国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司法部门进行民事调解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司法
民事调解
石狮市
内容
民国及其以前,乡镇发生民事纠纷通常由乡村长老或族长主持调解。民国30年(1941年)后,各乡(镇)建立专门的民事调解组织,其成员由乡(镇)长和该乡(镇)中心校长及有威望的群众代表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境内各乡(镇)、村建立调解委员会。1955年,晋江县人民法院在石狮设立法庭,负责调处民事纠纷。“文化大革命”发生后,调解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73年起,逐步恢复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1981年4月县司法局成立后,石狮、永宁、蚶江、祥芝等公社(镇)的调解组织经过整顿,调解工作全面开展。1984~1986年,共调解民间纠纷809件,防止民间纠纷的激化,对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发挥作用。1988年1月24日,石狮镇五星村一妇女因与丈夫发生口角上吊自尽,其娘家蚶江镇水头村出动300余人,手持刀具、土制手榴弹等前来“讨人命”,一场械斗一触即发。水头村和五星村调解委员会及时做好疏导工作,并上报镇领导。县司法局、公安局和石狮镇、蚶江镇领导都迅速赶到现场调解,事情得到妥善处理,使两家仍保持亲密的亲戚关系。
1990年,市司法局成立后,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当年有96个村(居)委会建立调解委员会,调解人员517人。1992年,省司法厅授予永宁镇沙堤村调解委员会防激化有功集体一等奖。1994年5月,永宁镇永宁居委会高姓祠堂和董姓祖厝因争执多年的地界纠纷复发,双方出动100多人,持刀执棍准备械斗。镇政法办闻讯后会同镇有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规劝,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防止纠纷的激化,并结束几十年来的宿怨,从此双方一直遵守协议和睦相处。是年,全市115个村(居)委会都建立调解委员会,共有调解人员743人。1997年,调解人员增至1284人。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化解各种民间纠纷和矛盾,并有效地防止某些纠纷的激化。
1990~1997年,全市调解民间纠纷14554件,防止非正常死亡63件113人,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13件341人。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石狮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