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人大 政府 政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89
颗粒名称: 卷十六 人大 政府 政协
分类号: D624;D625;D628
页数: 29
页码: 591-619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人大、政府、政协情况包括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大代表选举、历届人民代表大会等。
关键词: 石狮市 人大 政府 政协

内容

石狮辖区自唐开元六年(718年)以来,隶属于晋江县。民国29年,设置石狮、蚶江、永宁、祥芝4镇,为国民党晋江县政府基层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石狮、蚶江、永宁、祥芝建立区、乡、镇、公社政权机构,隶属于晋江县人民政府。1954年3月,各乡镇分别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1982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江县委员会先后在石狮、永宁设立联络组。
  石狮在建市之前,是一个农村集镇,人多地少,资源缺乏,交通不便,基础较差。虽有著名侨乡、劳力多、商品经济发育较早等潜在优势,但缺乏一种使这些优势充分发挥出来的启动力。198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石狮、蚶江、永宁三镇和祥芝乡从晋江县析出,建立石狮市(县级),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对外开放窗口。1988年9月30日,石狮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91年1月,分别召开石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和石狮市政协第一届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石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大常委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狮市第一届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协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从实际出发,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按照“侨台优势、贸工结合、轻型主导、城乡一体、目标外向”的发展蓝图,坚持“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原则,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石狮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重大贡献,把石狮从一个农村集镇建设成为新型的现代化港口城市。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3月,石狮境内的石狮、永宁分别召开乡镇首届人民代表大会。1987年10月,各乡镇先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乡镇人大主席团,作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1954~1988年,石狮、蚶江、永宁镇和祥芝乡分别召开第五、第七、第五、第九届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隶属于晋江县人民代表大会。
  石狮建市初期,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和中共泉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改革的指示,石狮暂不设市人大常委会机构。随着改革的深入,为进一步完善石狮市政治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设立石狮市人大筹备组的通知》,1989年2月27日,成立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黄源水任组长。1991年1月,召开石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石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至1997年,已历2届,共举行8次会议。
  第一节 人大代表选举
  1953~1996年,石狮境内进行12届乡镇(公社)人大代表选举和县市人大代表选举,选举产生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分级选举产生晋江县第一届至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晋江县第七届至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石狮市第一届、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先后由晋江、石狮选举委员会以及乡镇(公社)选举委员会主持,通过培训干部,宣传发动,划分选区,选民登记,推荐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产生乡镇(公社)、县(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53~1996年,石狮、蚶江、永宁、祥芝、宝盖、灵秀乡镇(公社)选举委员会分别组织选民进行第五、第十、第八、第十二、第二、第二届乡镇(公社)人大代表选举,选举产生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1~1994年,石狮市选举委员会组织选民进行两届市人大代表选举,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91年8月1日至12月21日,全市共选出石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28人。其中,男性代表199人,占87.28%;中共党员代表175人,占76.75%;工人代表5人,农民代表102人,居民代表32人,干部代表58人,知识分子代表22人,“三胞”代表5人,军队代表4人。代表中,侨台眷代表13人,宗教界代表1人。代表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1.7%,中学文化程度占27.4%,小学文化程度占30.9%;年龄35岁以下占10.08%,3655岁占68.43%,56岁以上占21.49%,年龄最大的74岁,最小的24岁。
  1993年8月1日至12月12日,全市共选出石狮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47人。其中,男性代表203人,占82.19%;中共党员代表184人,占74.49%;工人代表13人,农民代表97人,干部代表93人,归侨代表3名,军队代表2人,其他代表39人(其中少数民族代表4人)。代表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44名,占17.81%;中专文化程度24名,占9.72%;中学文化程度127人,占51.42%;小学文化程度52人,占21.05%。代表中,年龄35岁以下33人,占13.36%;36~55岁172人,占69.64%;56~65岁37人,占14.98%;66岁以上5人,占2.02%。代表平均年龄48岁,最大77岁,最小23岁。
  第二节 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一、市人民代表大会
  (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1年1月25~28日在石狮狮城影剧院召开,出席代表22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筹备组组长黄源水作的《石狮市人大筹备组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成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市经济局局长郑明智作的《关于经济计划的报告》和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1988~1990年财政决算和199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石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黄源水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允澄、蔡子朝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刘成业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吴德厚、邱家赞、蔡志从为副市长;选举李有才为市人民法院院长、王胜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黄源水等31人为出席泉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于1991年3月2日召开,出席代表177名。会议增补选举王继超为出席泉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于1992年3月20~22日召开,出席代表22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成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局局长郑明智关于《石狮市1991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及1992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1991年财政决算和199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作的《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四次会议于1993年3月17~20日召开,出席代表219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长刘成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1992年财政决算和199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允澄作的《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李有才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并批准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1992年国民经济执行情况及1993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
  (二)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于1994年1月1620日在狮城影剧院召开,出席代表247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成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局局长郑明智关于《石狮市1993年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及今后五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石狮市1993年财政决算和199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作的《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吴新民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石狮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组成人员(黄源水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允澄、蔡子朝、洪进灯为副主任);选举刘成业为市人民政府市长,李闽鸿、邱家赞、吴德厚、周真平、蔡志从为副市长;选举吴新民为市人民法院院长、王胜平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于1995年3月15~18日召开。出席代表246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长刘成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局副局长蔡丽枝关于《石狮市1994年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及1995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作的《石狮市1994年财政决算和199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作的《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吴新民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三次会议于1996年3月5~8日召开,出席代表234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草案)》的书面报告,审议和批准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石狮市1995年财政决算情况和199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作的《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吴新民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胜平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何锦龙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何锦龙等30人为出席泉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四次会议于1997年2月24~28日召开,出席代表223名。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魏坚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经济局局长郭迪恩关于《石狮市199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和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书面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苏文锦关于《石狮市1996年财政决算和199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源水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院长吴新民作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何纪欣作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何纪欣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期间,以代表团为单位,组织全体代表收看中央电视台播放的“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实况;还组织全体代表视察石狮市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
  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一)祥芝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12月,召开祥芝乡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吴为练当选为乡人大主席团主席。1994年1月,召开祥芝镇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蔡第定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召开祥芝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蔡第定再次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二)蚶江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12月,召开蚶江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董伦川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4年1月,召开蚶江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董伦川再次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召开蚶江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王友时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三)永宁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0年12月,召开永宁镇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施至储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4年1月,召开永宁镇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刘京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召开永宁镇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施性埭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四)石狮镇人民代表大会
  1988年石狮建市以前,石狮镇已先后召开5届人民代表大会。1990年8月,石狮镇改为石狮街道办事处,原石狮镇人大主席团延续,主席团主席为郭敬治。1993年8月,撤销石狮街道办事处,分别设立凤里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宝盖镇和灵秀镇。
  (五)宝盖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3年12月,召开宝盖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第一届人大主席团成员,王清阳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召开宝盖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肖惟懋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六)灵秀镇人民代表大会
  1993年12月,召开灵秀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镇第一届人大主席团成员,王金沙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1997年1月,召开灵秀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蔡经康当选为镇人大主席团主席。
  第三节 市人大常委会
  1991年1月26日,石狮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3人,其中委员10人,主任黄源水,副主任王允澄、蔡子朝。人大常委会成立后,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开展各项活动。7月6日,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机构设置及负责人任命。市人大常委会下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农村经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城建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
  1994年1月20日,石狮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15人,其中委员11人,主任黄源水,副主任王允澄、蔡子朝、洪进灯。3月1日,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农村经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改称经济工作委员会。6月8日,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法制城建工作委员会撤销,分设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城建工作委员会。保留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
  第四节 主要活动
  一、监督“一府二院”
  石狮市人大常委会行使对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权和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1991年7月7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的报告》。11月7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国土局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吴泽荣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情况汇报。12月2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内务局副局长吴孝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就石狮市制定《关于违反招用工人规定处理暂行办法》的报告。1992年5月1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市司法局关于石狮市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以下简称“二五”普法)启动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公安局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报告,市侨台外事局关于建市以来侨务工作的汇报,市科卫文体局关于石狮市科技工作的汇报,市国土局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吴泽荣关于《石狮市中心区环境规划》和大堡工业控制区筹建情况的汇报。8月22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国土局关于排水排污工程规划建设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关于财政预算收支调整意见的报告。1993年6月21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工作的汇报,市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办公室关于石狮市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情况的汇报,市经济局关于春耕生产、水利建设的报告;听取和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依法治市方案》的报告。7月21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市内务局关于撤销石狮街道办事处,设立两个街道办事处和两个镇建制的报告,市司法局关于“二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11月3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通过市国土局关于《石狮市中心区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报告。
  1994年6月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夏粮生产及“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8月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市内务局关于石狮市劳动力市场培育和发展情况的汇报。10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关于石狮市1994年调整财政预算的报告,市人事局关于石狮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及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政治体制的汇报。12月2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市审计局关于石狮市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教育局关于接受“六项督导”复评情况的汇报,市经济局关于渔业生产情况的汇报。1995年4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交通运输情况的汇报,市科卫文体局关于石狮市科技发展情况的汇报。1996年8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蔡志从关于科教兴市规划落实情况的汇报,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三个五年普法教育的报告。11月7~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1996年度为民办20件实事作适当调整的报告,审议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提请批准的《石狮市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市场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关于《石狮市科学技术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纲要》的报告。
  1997年3月12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提请的《石狮市教育事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7月22日,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石狮市旅游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10月14日,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石狮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石狮市旧城区改造规划方案》和《石狮市卫生事业“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
  二、检查视察
  1991年8月9~12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市科卫文体局、国土局、经济局、财政局、内务局,邀请市政协委员参加,对全市各乡镇(办事处)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整改要求。11月28日,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与市侨台外事局、市侨联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永宁镇、蚶江镇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和《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1992年4月21~23日,市人大法制城建工作委员会会同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及市普法办公室,对祥芝镇、蚶江镇、永宁镇、石狮街道办事处和市经济局、国土局、税务局、工商局、公安局、教育局、人民银行等单位开展“二五”普法启动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5月18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对全市各镇(办事处)的中小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情况进行检查、视察。敦促各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义务教育法》实施。下半年,市人大法制城建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和华侨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分别组织视察石狮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科教工作情况和海外“三胞”捐赠兴办公益事业款项的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和要求。
  1993年5月2日,市人大农村经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石狮市的市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视察。在检查中发现,出售假伪商品、偷漏税、强买强卖、欺骗外地客商、猪肉灌水等现象。检查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共同把市场管理好。5月17~18日,市人大农村经济、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会同市经济局、各镇(办事处)分管农业生产的领导,对全市春耕生产和水利建设进行实地检查。还实地查看一些水利设施项目的建设情况。
  1994年4月28日,市人大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并邀请各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和人大代表15人,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允澄带领下,对石狮市5个镇的春耕生产和“菜篮子”工程进行检查、视察。通过视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7月13日,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并邀请市内务局、公安局、经济局、总工会、就业管理处等部门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允澄带领下,对石狮市劳务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视察。9月3日,市人大城建工作委员会会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环保办公室和市人民法院等部门,对16家容易产生污染的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针对环保意识差等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在市区内一些有污染的工业企业,要其限期搬迁至大堡污染工业集中控制区,否则责令其停止。11月19日,市人大经济工作委员会组织视察石狮市的渔业生产情况。
  1995年4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办公室人员,在副主任王允澄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到大仑、东阳、鸳鸯池、长福等停车场进行调查。要求市政府加强对交通运输部门的领导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城建规划的布局合理设置停车场所。9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公安执法检查组,对全市公安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1995年7月底前“收容审查、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三项强制措施的使用情况;裁决治安拘留等项处罚的执法情况;治安拘留所和监居室关押人员的情况;看守所羁押未决犯的情况;办案人员和监管人员的执法情况等。通过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与各部门领导共同探讨,研究加强执法监督措施,完善内部和社会执法监督机制。11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城建工作委员会委员,在副主任蔡子朝的带领下,对20万吨自来水厂工程和第一自来水厂进行视察。
  1996年7月16日,市人大城建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及办公室人员,会同市国土局等部门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子朝带领下,对市区绿化、20万吨自来水厂建设和大堡污染工业集中控制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认为市区绿化布局合理,初具规模。但也存在管理工作薄弱、绿化带受到破坏等问题。8月15~16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科技界人大代表和镇(办)有关领导,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子朝带领下,对石狮市的科技工作进行检查、视察。检查组针对石狮市科技基础薄弱,科技意识不强,科技人才、资金缺乏等情况,提出八点建设性意见。
  1997年4月8~9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联合市政府办、政协办、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妇联等部门组成“石狮教育‘两基’督查组”,对全市7个镇(办)开展教育“两基”的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为石狮市的教育工作通过省、泉州市的“两基”评估验收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4月1~2日,市人大华侨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并联合市侨台外事局、教育局、侨联、台联等单位对全市华侨、港澳台同胞捐赠创办各类教育基金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作一次较全面的专题调查。教促各类教育基金会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5月22~28日,市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会同部分常委和有关人员,对石狮市的“三五”普法启动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针对个别单位领导法制观念淡薄、普法经费保障不够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8月19日,市人大城建工作委员会会同市国土局、环卫处对全市部分环卫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市区公厕、垃圾中转站不足等问题,检查组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根据蚶江镇政府要求和水头村等村民保护蚶江滩涂养殖基地的呼声,市人大常委会于10月10日组织部分委员、蚶江镇人大主席团全体成员、蚶江镇部分市人大代表冒雨进行实地视察,要求上级领导机构和监督机关督促有关部门慎对此事。10月20~22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石狮市部分镇的计划生育“三结合”(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工作进行视察。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计划生育“三结合”的投入,把石狮市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引向深入。
  三、干部人事任免
  石狮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认真做好“一府两院”干部的人事任免工作。
  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24人次,其中副市长3人次,各委、办、局负责人21人次;任命市人民法院干部27人次,其中副院长3人次,审判员24人次;任命市人民检察院干部11人次,其中副检察长3人次,检察员8人次。免去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4人次、市人民法院干部9人次、市人民检察院干部3人次。
  1991年7月6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任命刘平山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许自仪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新民为石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8月17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命李闽鸿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2月2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任命丁永胜、陈慧瑛为石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英朗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993年9月9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免去许自仪的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11月3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接受刘平山辞去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李有才辞去石狮市人民法院院长职务;任命吴新民为石狮市人民法院代代理院长;免去陈慧瑛的石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11月30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周真平(女)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程和平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命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34人次,其中副市长9人次,各委、办、局负责人25人次;任命市人民法院干部23人次,其中副院长1人次,正副庭长9人次;审判员13人次;任命市人民检察院干部11人次,其中副检察长3人次,检察员8人次。免去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17人次、市人民法院干部3人次。
  1994年4月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任命裴晓枫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0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接受李闽鸿辞去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1995年3月7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任命何静彦(女)为石狮市人民政府科技副市长。4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接受刘成业辞去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6月2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任命禹宾熙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7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魏坚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同时接受吴德厚辞去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1996年1月1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任命骆景风为石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4月2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接受邱家赞、裴晓枫辞去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同时任命吴清含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7月10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游祖勇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1月2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接受王胜平辞去石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接受王英朗辞去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丁永胜辞去石狮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同时任命何纪欣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根据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何纪欣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1997年3月12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命邱仲华为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周真平的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1997年4月18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命吴丽莉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7年5月23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任命文学锋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97年11月26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任命朱新民为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魏坚的石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四、议案、建议处理
  石狮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议案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94件,其中属于经济类18件,教育类14件,科卫文体类3件,政法类18件,民政类1件,土地管理及城建类25件,其他类15件。
  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议案1件;建议67件,其中属于土地管理及城建类17件,政法类11件,财政类9件,经济类7件,教育类7件,民政类6件,道路交通类4件,科卫文体、侨台外事、工商管理、邮电通讯类各1件,其他类2件。
  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议案2件;建议61件,其中属于土地管理及城建类28件,政法类6件,教育类5件,邮电通讯类4件,民政类4件,科卫文体类2件,经济类3件,财政类3件,其他类6件。
  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共收到议案3件;建议68件,其中属于土地管理及城建类18件,环保类7件,政法类3件,教科文卫类14件,民政类7件,财政类2件,农业和农村工作类6件,能源交通类8件,其他类3件。
  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议案2件;建议51件,其中属于能源交通类8件,国土城建类17件,农业类3件,教科文卫类10件,民政类4件,环卫类2件,政法类3件,其他类4件。
  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议案1件;建议53件,其中属于能源交通类4件,国土城建类25件,农业农村类7件,教科文卫类11件,民政劳动类1件,经济类2件,政法类1件,其他类2件。
  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议案1件;建议61件,其中属于能源交通类5件,国土城建类28件,农业农村类5件,政法类1件,精神文明建设类6件,教科文卫类7件,市场管理类2件,其他类7件。
  各次会议收到的议案均由市人民政府逐件研究处理,未能如期办理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情况。建议则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理分类后及时提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然后由其交给各职能部门办理。大部分建议均能如期办理,且质量较高,代表都比较满意。对于未能及时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说明理由。建议办理结束后,由市人大汇编成册,发给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五、联系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各工作委员会分别挂钩各乡镇(办事处),分片开展联系活动。各乡镇代表团每季度开展一次联系活动,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必要时组织人大代表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和视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认真接待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并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及时作出处理,以取信于民。
  第二章 人民政府
  第一节 市人民政府
  一、市人民政府领导机构
  198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晋江县析出石狮、永宁、蚶江3个镇和祥芝乡,设立石狮市(县级)。1988年3月,中共泉州市委成立石狮市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石兆彬任组长,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大穆任副组长,全权负责石狮市筹建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同时,成立石狮建市筹备领导组,组长王继超、陈锦福,副组长黄源水,成员苏富达、苏祉民、许平力。石狮建市筹备领导组3月10日进驻石狮,3月11日组织工作人员,成立办公室,并进行具体分工,曾荣华、蔡世佳负责建市办公室工作,蔡志从负责经济工作,黄奕法负责土地、建设工作,洪进灯负责后勤工作,苏文锦负责财政工作,蔡丽枝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着手进行筹备建市工作。7~8月,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民主推荐、选拔石狮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1988年9月30日,石狮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刘成业任市长。1996年3月,何锦龙继任市长。
  二、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经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政府机构设置实行超前改革,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原则,设置市政府办公室、经济局、国土建设局、教科文卫局、侨台外事局、内务局、人事监察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11个工作机构。
  1989年9月,人事监察局分设为人事局和监察局。1990年3月,司法职能从内务局析出,成立司法局。11月,增设国家安全局。
  1991年10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对石狮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进行调整。撤销教科文卫局,设置教育局和科卫文体局;外经职能从经济局析出,设置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增设审计局、计划生育委员会。1994年9月,税务分流,税务局分设为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1996年4月,设市政府农业办公室。
  1997年,石狮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有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局、监察局、内务局、经济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土建设局、教育局、科卫文体局、计划生育委员会、侨台外事局、审计局、财政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和农业办公室。
  第二节 镇人民政府
  石狮市人民政府成立时,下辖石狮、蚶江、永宁和祥芝4个乡(镇)人民政府,共有村(居)委会100个。其中石狮镇辖村(居)委会35个,蚶江镇辖村委会17个,永宁镇辖村(居)委会20个,祥芝乡辖村委会28个。
  1990年10月,撤销石狮镇,设立石狮街道办事处,作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1993年7月,撤销石狮街道办事处,设立宝盖、灵秀2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宝盖镇辖村委会15个,灵秀镇辖村委会11个。
  1996年8月,开始实施《石狮市党政群机关“三定”方案》,各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综合办公室、政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国土建设办公室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一、石狮镇人民政府
  1949年10月,晋江县人民政府在石狮设立第八区公所。石狮乡属第八区公所。1950年6月,设立石狮镇人民政府。1951年7月,镇改区建制,称晋江县第十四区公所。1952年7月,实行小区小乡制,在石狮设立第十三区公所。1953年下半年,撤销区公所,成立晋江县第十三区人民政府,历任区长有姚源堂、施向群、黄宝藏。1955年9月,设立石狮镇人民政府。1958年3月,改称石狮镇人民委员会。8月,取消镇建制,设立石狮乡人民委员会。历任乡镇长黄传森。1958年10月,成立石狮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4年6月,设立石狮镇人民委员会。1969年8月,成立石狮镇革命委员会(1971年2月,并人石狮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同时成立石狮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77年4月,设立石狮镇革命委员会。1980年11月,改称石狮镇人民政府。1984年10月,石狮公社改称石狮乡人民政府;1985年3月,并入石狮镇人民政府。历任社长、主任、乡镇长有蔡敦昇、蔡经泉、杨金堆、文和春、徐开越、许逊发、刘天台、郭国论、王培琨、洪源腾、陈都炎、吴光如、蔡远荣、陈大田、许运辉、许宗祠、黄文前、颜才敬和苏祉民。1988年10月,石狮镇人民政府隶属于石狮市人民政府,由苏祉民主持工作。1990年10月,撤销石狮镇,设立石狮街道办事处。
  二、永宁镇人民政府
  1949年10月,晋江县人民政府在永宁设第九区公所。永宁乡属第九区公所。1952年7月,在永宁改设第十五区公所,永宁镇属第十五区公所。1955年9月,设永宁区公所。1956年2月,永宁区并人莲塘区公所。1958年3月,设永宁乡人民委员会,乡长邵炳发。1958年10月,永宁乡并入石狮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6月,成立永宁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9年8月,成立永宁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11月,改称永宁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10月,改公社为镇建制,设立永宁镇人民政府。历任社长、主任、镇长有蔡经泉、许天赐、邵先举、施扶西、杨仁宣、林大朝、邱季跃、施育礼和吴炳辉。1988年10月,永宁镇人民政府隶属石狮市人民政府。1997年,辖21个村(居)委会。
  三、蚶江镇人民政府
  1951年7月,蚶江乡属晋江县人民政府第九区公所。1958年3月,晋江县人民委员会在蚶江设立蚶江乡人民委员会,乡长吴资友。1958年8月,蚶江乡并人龟湖乡人民委员会。1958年10月,蚶江乡并人祥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1年6月,设立蚶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8年5月,成立蚶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11月,改称蚶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10月,公社改为乡建制,1985年8月,又改为镇建制,先后设立蚶江乡、镇人民政府。历任社长、主任、乡镇长有吴资友、居正忠(军队代表)、胡廷平(军队代表)、李映玉(军队代表)、林再清、施扶西、蔡绍利、庄铭乞和曾天从。1988年10月,蚶江镇人民政府隶属于石狮市人民政府。1997年,辖19个村委会。
  四、祥芝镇人民政府
  1951年7月,祥芝乡属晋江县人民政府第九区公所。1958年3月,晋江县人民委员会在祥芝设立祥芝乡人民委员会。1958年10月,成立祥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9年9月,成立祥芝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11月,改称祥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10月,公社改为乡建制,设立祥芝乡人民政府。历任社长、主任、乡长有朱义招、张昌铨、范嗣彬、谢业抱、庄金树、林华补和邱奕增。1988年10月,祥芝乡人民政府隶属石狮市人民政府。1991年11月,乡改镇建制,设立祥芝镇人民政府。1997年,辖28个村委会。
  五、宝盖镇人民政府
  1993年7月,设立宝盖镇人民政府。1997年,辖15个村委会。
  六、灵秀镇人民政府
  1993年7月,设立灵秀镇人民政府。1997年,辖11个村委会。
  第三节 街道办事处
  1990年10月,设立石狮街道办事处,作为石狮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1993年7月,撤销石狮街道办事处,设立凤里、湖滨2个街道办事处和2个镇。
  1997年,凤里街道办事处辖11个村(居)委会。湖滨街道办事处辖10个村(居)委会。
  第四节 政务纪要
  建市之始,福建省人民政府就赋予石狮市人民政府以省直辖市一级的经济权限,在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土地开发、金融、税收等方面也给予超出当时沿海开放区的优惠政策。石狮市人民政府牢牢抓住这一机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政府的主要职能放在“规划、协调、监督、服务”上,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搞好城市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同时,强化政府的服务监督职能,推进石狮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综合改革
  石狮市是福建省人民政府确定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建市以来,在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行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包括财政体制改革、商品价格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土地开发使用制度改革、企业制度改革,以及国有企业全面实行“税利分流、税后承包、税后还贷”的改革和大力培养、发展劳动力市场、健全、完善社会劳动力管理体制的劳动体制改革。
  (一)人事制度改革
  市政府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体制上更活一点,机构更少一点,经济管理权限更大一点,干部素质更高一点”的指示,继在筹备组建期间于全国首次进行市长、副市长的民主推荐选拔之后,又在精简机构、减少人员、转变职能等方面进行改革。
  在机构设置上不搞上下对口,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方案超前试行改革。市政府成立时,下设11个政府工作部门。1991年,调整为18个工作机构。在人员配备上尽量压缩编制。按常规,石狮市可定行政编制780名,按“小政府”要求,省编委仅给定编332名。机构数量和机关工作人员都仅为同级县(市)的三分之一。
  市委、市政府率先进行全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单项试验,实行“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办法,分4批共录用干部374人。人员来自全国8个省(市)和省内25个县(市)。同时通过调配,对进入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有条件的人事冻结。严格控制“调一人,调一家”和年龄过大无专长人员。
  在简政放权上,实行职能分流:(1)下放部分职能。市政府在拥有相当于地市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以后,就将县级的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乡镇。(2)变行业性的局为行业性的经济实体,使政府机构“减肥”。原商业、粮油、二轻各局改为商业、粮油、二轻总公司等经济实体,市政府不给予套行政级别、定人员编制、拨行政费用,要靠规划、协调,为企业排优解难等优质服务收取管理费。(3)由中介组织承担部分政府职能。市政府先后成立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会计所和外商投资咨询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中介组织,承担政府部分监督、管理职能。(4)充分发挥社会团体的作用。成立体育总会、南音协会、集邮协会等社会团体。这些社团不靠政府拨款,却替政府承担不少工作。
  (二)经济体制改革
  财政体制改革市政府依照省政府关于石狮市财政体制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上缴、增收全留”的指示进行改革。(1)改革资金使用制度,实现财政资金同信贷资金综合平衡。根据资金来源和回收性质的不同情况,坚持精打细算、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运用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对开发性的基础工程建设投资,如水电工程,用信贷资金和部分财政资金解决。对具有社会效益的基本建设投资,如修建公路、排水排污工程,用财政资金和社会集资解决。1988~1992年,向银行借贷300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2)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按照企业的经济基础和经营条件,合理调整国有企业利润分成比例,把大头留给企业。同时对批发代扣税实行改革,在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全额返还批发代扣税,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扩大销售。并通过扩大销售来增加营业税和企业利润,调动企业扩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3)对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完善。各乡镇(办事处)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增收分成、超支不补,一定七年”的财政管理制度。(4)实行部分财政资金有偿使用制度。把部分财政预算内资金变无偿为有偿,建立有偿使用基金。设置文教、支农、企业周转金和财政专项周转金。通过不断投入、回收,保证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5)发展经营性财政,开辟新财源。1992年,在继续扩大财政资金无偿改有偿使用范围的同时,拨出专项资金650万元,创办市投资开发公司,将财政资金与直接投资相结合,采取参股、控股、投资办实体以及参与发展第三产业等形式,开拓财政工作新路子。(6)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做好产权登记的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有关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营运效益,以及产权变动、资产评估等管理制度。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外引内联,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搞活经济,实现国有资产预期增值。(7)改革事业经费单纯财政拨款制度。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扶持事业单位增加服务项目,提高自给能力,减轻财政负担,逐步为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管理过度创造条件。
  商品价格改革1991年8月1日,石狮市正式实施粮油购销体制改革方案,粮油价格改国家定价为市场调节。开始按市场价格向农民征购粮食、油料;按市场价格向居民和沿海渔民供应粮油;给干部、职工适当补贴。10月1日起,实施生产资料价格并轨制,商品价格基本放开。至年底,共压减财政补贴300万元,既大大地减轻财政负担,又解决商业部门尤其是粮油部门的经营出路。
  金融体制改革1992年,在发行企业债券、推行贷款证、试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方面均有实质性进展。是年,全市共有73家企业发行各种债券1.9亿元,总额居全省首位;发放贷证3000多本,增强银行、企业的双向选择,新增金融机构4家,调剂外汇超过千万美元;全市城乡各项存款净增7亿元,现金投放净投7.4亿元,是建市前3年的总和。1994年,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加快金融部门各单位的机制转换,积极发行债券和向外融资,培育和发展金融市场,实现存贷同步增长,有效地控制现金投放增长过快的局面。1995年,进一步推进金融体系改革,千方百计挖掘社会资金潜力,多方筹集资金,管好用好信贷增量,搞活金融流通。全市各项存款26亿元,比上年增长36.5%;各项贷款余额20亿元,比上年增长20.3%。存贷结构趋于合理。
  土地开发使用制度改革1992年,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土地开发过热制定以冷制热措施,严格执行土地成片开发审批办理制度。加强宏观管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土地征用不招工,不农转非,变回批地为二级市场,做到一级市场管死,二级市场搞活。坚持把严“四关”(合同草签关、款项交纳关、土地开发关、出租转让关),防止圈地和炒地皮。充分运用土地级差、时间差原理,科学定价,促进土地成片开发向“面积小、数量多、速度快、效益好”发展。实行土地审批“两公开、一监督”(分配指标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兴建村镇工业小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适当增加商贸地产开发,增加土地收益,活跃第三产业。
  企业制度改革1994年,先后组建协盛、自来水两家股份制公司,并按《公司法》要求对企业进行规范,公开招聘自来水股份公司经理。国有二轻企业按照“承包、人股、拍卖、改建”的政策进行转轨改制,税利大幅度增长,居全省先进行列。1996年,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新发股份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上市,自来水、协盛、中旅等股份公司按规范进行改制。一批民营企业开始着手进行股份制改造。
  二、经济建设
  建市前,石狮为农村集镇,国家投资少,国有企业不多。建市时,根据省人民政府“只给政策,不给投资,要靠自身发展,建一个新城市”的指示精神,按照“你投资,我欢迎,你赚钱,我收税;你违法,我查处;你倒闭,我同情”的原则,积极发展民营经济。至1988年底,全市工业总产值32474万元,其中民营工业企业产值达29446万元,占90.68%;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4422万元,其中国有商业和供销社7200万元,占16.21%,而民营商业占83.79%;税收入库总额2410万元,其中国营和市直集体单位税收总额440万元,占18.26%,而民营企业占81.74%。
  1991年,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针对石狮市公有制经济比较薄弱的实际,对国有企业实行“四放开(经营、价格、用工、分配放开)、五优先(优先立项申请建设用地、向银行贷款、用电、用水、安装通讯设备)、五自主”,大大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1992年,全市国有二轻企业完成产值1494万元,出口交货值1003万元;国有商业完成销售总额6249万元,实现税利29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5.3%、46%、60%、31%。同时,发动政府各部门、各企业直至全市人民群众积极引进中央和全国各地资金、技术和人才到石狮投资办企业,开展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投资经营,当年内联企业有102家,引进资金10.02亿元。至1993年,累计内联企业487家,引进资金近50亿元。
  1995年,市人民政府制订《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纲要》,确定二次创业的内涵、目标、重点和举措,先后出台《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引内联的若干优惠办法》、《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等,鼓励外商投资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企业。同时,以“创名牌、拓市场、上规模、促转轨”为主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重新调整、确定新的产品产业结构布局。主导产业——纺织服装业向企业规模化、产品优质化、行业配套化发展。培育规范管理的股份企业、集团企业和产品系列开发的企业群体。从而形成以企业集团化、成片开发、跨区投资作为石狮民营企业迈向现代企业的三个突出标志。先后组建企业集团20多个;成片开发项目23个,总面积1.3万亩;有100多家企业向外地投资,向内地转移资金逾10亿元。是年,石狮市综合经济实力居全国“百强县(市)”第17位。1996年,石狮市被评为全省经济发展实力十强县第二名。1997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从1988年4.16亿元、3.96亿元、0.26亿元上升到113.06亿元、72.5亿元、4.18亿元,分别增加26.2倍、17.3倍、15.1倍;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从1988年的1421元、784元增至7860元,5100元,分别年均增长20.9%、23.2%。
  三、城市规划实施
  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使石狮从一个“脏乱差挤”的农村集镇,发展成为新型的现代化城市,拥有自己独特的标志建筑、标志空间、标志区域,是祖国东南沿海的一颗璀璨明珠。
  (一)城市总体规划
  建市伊始,市政府就着手编制新城市蓝图。根据石狮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多,小商品、服装市场特别活跃等特点,把城市性质确定为“科技引导、城乡一体、贸工结合的社会主义侨乡新城市”,并于1990年11月制定《石狮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规划市中心区为15平方公里,人口规模15万人,带动三镇,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格局。随着石狮市经济的高速发展,1994年,市委、市政府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市中心区面积扩大为4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35~40万人,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信息、金融商贸的中心。同时规划蚶江、祥芝、永宁3个镇为卫星镇。此后,又制订道路、排水、排污、供水、供电、绿化、环卫等11个配套专项规划,并把市中心区向沿海辐射的3条公路,逐步发展成为产业走廊,建设标准化的工业园区和各种方式、不同规模的工业小区,使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形成“三星拱月”、城乡一体的新格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
  建市以来,市政府先后投资10亿多元,出台2个“十大工程”方案,加快道路、码头、水、电和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交通先后建成市区38米宽混凝土主干道——石泉路、南北一路、南北二路、南北三路、东西二路、北环路、南环路及部分26米宽、26公里长的混凝土次干道;投资2亿多元,建设宽38米、长60多公里、通往3个乡镇及港口的标准混凝土公路及镇区主干道;建设镇区区间道路50公里。
  码头建设石湖、祥芝2个万吨级码头和梅林5000吨码头。
  供电在市区建成220千伏和110千伏变电站的同时,在祥芝建成1个110千伏、蚶江和永宁各建成1个35千伏变电站,保证市区和沿海三镇的生产和生活用电。
  供水建市后,在市区先后建成日供水3.5万吨和7万吨自来水厂各1座。在祥芝镇建成日供水4万吨自来水厂1座,保证大堡污染工业控制区和祥芝镇工业和生活用水。在永宁镇和蚶江镇分别建成日供水2000吨和1000吨自来水厂1座。1994年,又在市区投建日供水20万吨自来水厂1座,1996年底,主体工程完成、投产,总投资2.32亿元,占地227亩,向市区和沿海三镇供水。
  通讯建市前只有1200门电话,1993年发展到4万门程控电话;1995年,又投资8000多万元,扩容至10.5万门。在市区建1座电讯大楼,建成长福、前廊2个模块局。同时在蚶江、祥芝、永宁各建1个模块局,并在祥芝建1座移动电话接收站。
  (三)环保与绿化
  建市后,市政府先后投资346万元,在市区新建、改建厕所20座,建成环卫基地、垃圾转运站等一系列环卫设施;投资500万元,新建东西区等排水工程。还在远离市区的大堡专门划出近千亩土地,建设污染工业控制区(大堡污染工业控制区已被列入联合国环境署的建设计划)。
  在绿化美化方面,坚持绿化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排水沟两侧均建有绿化带;单位庭院的绿化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按照新建工程占地30%、改建工程占地25%的比例,留足绿化用地,并将绿化工程经费纳入工程总投资概算,做到“同时设计、适时施工、同步验收”。1997年,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5.3%,人均公共绿化地面积6.7平方米,分别比建市初期的1989年增加28.9倍和7.6倍,均达到省绿化委员会1992年下达的考核指标。
  四、市场经济建设
  建市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思想观念上,由过去“除了允许的,都是禁止的”转到“除了禁止的,都是允许的”上来,为市场的发育提供一个相对自由的氛围。在管理方式上,采取“三先三后”(先放开后管理、先繁荣后疏导、先发展后规范)做法,为市场的繁荣创造宽松条件。在具体措施上,变“管、卡、压”为“放、帮、促”,为市场的发展提供良好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管理部门在培育、组织、管理、调控市场方面的作用,按照建改结合、合理布局、完善体系、健全功能、增强活力的总体方案,在对原有街道、市场进行拆整改造,统一规范的同时,按照“政府决策、统一规划、多方集资、工商部门统一管理”的原则,鼓励和发动群众集资,村街动手建,单位联合建,政府投资建,个人合股建和引进外资建,闯出一条国家、集体、个人、外资一起上,多形式、多元化的建设市场路子。市政府采取一系列启动市场措施,兴建商展广场,扶持鸳鸯池商业中心、华狮鞋城、侨乡商业城、信义大厦、华南商厦等一批专业市场的建设。全市先后筹集资金近10亿元,改造、新建市场超过100万平方米,形成一个由商业大厦、服装小商品市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和商业街连片成网的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市场格局,为市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硬环境。
  几年来,市政府针对石狮经济具有群众性、多元性、开放性、竞争性的特点,遵循“经济诱导、法律制导、行政辅导”的基本思路,有的放矢地对市场进行管理。在管理中,着重处理好合法与违法、原则性与灵活性、疏导与管理的关系,既鼓励、保护平等竞争,又注意防止过度竞争,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建市以来,市政府坚持“以政通促流通”,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新举措,由政府出面组织有关企业先后在石狮和上海、北京、天津、郑州、哈尔滨、牡丹江、大连、沈阳、南京、武汉、成都、重庆等大中小城市成功地举办以各种服装为主的石狮商品展销会,宣传展示石狮产品,提高知名度,并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商场设立2000多个石狮产品专柜,形成“全国跑石狮,石狮跑全国”的大流通态势。同时,开拓东北、新疆、云南等边贸市场,设立270多个边贸站,把产品辐射到独联体、越南、缅甸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在石狮,市场经济其他要素市场发育较成熟。在全市各类企业中通过市场调剂供求安排就业近16万名,工资收入也由市场调节。在金融市场方面,已形成以人民银行为领导,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制。城市建设和工商业发展所需资金来自国家投资的极少,基本上都是通过银行贷款、吸引外资、大搞内联、企业自筹、群众集资、发行股票及债券等各种方式解决。外汇调剂市场很活跃,国家证券、金融债券、企业短期和长期融资债券都有专门的市场可以营运。房地产市场方面,市政府采取管严一级市场,放活二级市场的办法,对土地实行统一征用,统一规划,统一审批,除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福利事业建设用地外,其他一律实行有偿有期使用,为国家建设筹集大量资金。此外,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市场也逐步形成。
  五、“三胞”事务
  石狮是著名侨乡,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共有60多万人。他们经济实力强,科技成就高,事业有建树,社会影响大,且素来关心支持家乡建设,这是石狮发展的一大优势。建市伊始,市政府把侨台工作摆上重要议程,首先立足国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侨台外事政策,妥善处理华侨私房、财产等纠纷,办好侨捐项目,取信于侨,让他们满意放心。其次,动员全社会包括党政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各群众团体一起做侨务工作。支持成立海外同乡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团结海外“三胞”,鼓励他们立足海外,心向石狮,建设家乡。再次,新老朋友一起交,立足做好第二代、第三代工作,调动海外侨亲的积极性,大力引进侨资、外资、台资,发展“侨”字号乡镇企业。一方面鼓励乡镇企业结合国外资金、技术、市场和国内土地、劳动力两方面的优势,从根本上改变乡镇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档次低的状况,增强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全市批准设立的195个合资项目中,乡镇企业嫁接侨资项目占75%,提供产品出口占全市50%。另一方面积极宣传、利用优惠政策,批准免税引进价值10万元以下的小型生产设备,推动乡镇企业设备和产品的更新换代。仅1991年就引进737台(套),价值1402万元。5年来,海外侨、港、澳、台胞回乡投资兴办三资企业600多家,总投资40多亿元外汇人民币;占吸引外资总数的95%以上,协议投资120多项,总额70多亿元外汇人民币;捐资1.2亿元人民币,兴办家乡公益事业,捐赠生产性设备2400多台(套),价值人民币4800万元。1994年,对台贸易额60万美元;新办内联企业60家,使全市内联企业达到284家,总投资35亿元,实际到资额16亿元,壮大石狮经济实力。
  1995年,市政府进一步发挥侨台优势,以文化艺术、经贸交流为纽带,通过举办规模空前的’95闽台民间艺术节等活动,扩大海外及港台与石狮的联谊,形成侨港台外一起交,大中小型一起上的交谊与合作格局。全年新开工投产“三资”企业70家,实际利用外资1.21亿美元;新批台资企业19家,协议利用台资0.19亿美元。永宁对台贸易试验点建设速度加快,保税仓库和对台贸易市场基本完工,对台贸易额突破500万美元。1996年,市政府充分调动市、镇、村三级积极性,大力开展“三引三联”,全年新批“三资”企业153家,合同投资额1.6亿美元,协议利用外资额1.4亿美元。建市八周年庆典期间,引进项目67个,协议投资总额2.03亿美元,其中引进德宝纺织等投资规模大、三协电动车等技术含量高的龙头项目。1997年,抓住香港回归和海峡两岸经贸进一步发展的机遇,以台为主,港澳不放,以侨引台,以侨引外,全市引进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或科技型项目5个。
  六、发展科教文卫事业
  (一)科技
  建市后,市政府确立“科技兴市”战略,作出《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石狮经济》决定。制订《石狮市科技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纲要》,规划四块共1700亩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制定引进科技人才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一系列优惠措施,建立科技发展基金、科技奖励基金和人才培养资助基金,加大市政府对科技事业的投入。1992年和1993年,市财政先后拨款150万元和250万元,用于科技发展事业,分别占当年财政预算支出的1.2%和1.5%。这一比例,在全省县级市中占第一位。与此同时,大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财政、银行、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多渠道、多层次科技投入机制,促进企业强化科技兴企意识,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增强竞争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引导科技人员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建立健全各种科技服务体系,鼓励、支持创办技、贸、工、农一体化经济实体和民办科研机构。开展科技领域股份制、分配制度的改革试验,努力发展科技服务产业,大力开拓科技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逐步建立起一个政府宏观调控,规划引导,以市场为取向的新科技体制。至1997年,石狮市成立市级自然科学学会、协会、研究会20个,发展会员3000多人;各镇、村普遍建立科技组织,科技网络初步形成。创办各类民办科研所36家,引进各种科技人才1000多名。办起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高技术产品164项,其中有35项被列入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和火炬计划,申请专利97项,获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和科技推广奖的项目25个。
  (二)教育
  建市后,市政府首先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至1997年,多方筹集资金5000多万元投入教育,新办小学7所,新建、扩建中学6所,职业中学1所,改建、扩建校舍2.9854万平方米,全部消灭中小学危房,改善办学条件。其次,积极推进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对优秀校长给予特别奖励等。据统计,建市以来,“三胞”捐资办教育事业的经费达1亿元以上,全市各种形式的教育基金会有50个。投入的增加,教学设施的改善,新的教育体制的逐步确立,有力地推动石狮教育事业的发展。至1997年底,全市已依法全面实施初等义务教育,人口覆盖率从1991年的51%增至100%;九年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为100%;全市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毕业率、普及率达到98%以上,由1988年二类标准上升到省颁一类标准;高考升学率比建市前翻一番;已初步形成基础教育、成年教育、职业教育的综合教育体系。
  (三)文化
  建市伊始,市政府就把加强文化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决定投资100多万元建立电视台。至1997年,有线电视户已达2万户,基本覆盖市区和3个镇区。在进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时,市政府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文体设施预留建设用地。市委、市政府还大胆提出:“小政府宏观调控,大社会投资办文化”的新思路,充分调动社会办文休娱乐事业的积极性。通过侨胞捐资、群众集资、政府投资等方式,筹资近8000万元,先后兴建文化中心、展览馆、度假村、公园、游乐场、歌舞厅、卡拉OK厅、电影院、灯光球场等100多次,80%的村建起文化室、灯光球场和露天剧场。市政府在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积极引导和支持群众性文化活动的开展。至1997年,石狮市民办文体活动团体已发展到30多个,拥有骨干分子1500多人,其经费自筹,人员自聘,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在加强文化建设的同时,市政府坚持有所吸收,有所抵制的方针,建立文化市场管理机构,制定文化市场管理12项规定。一手抓繁荣,一手抓扫黄,使全市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四)卫生
  建市以来,市政府十分重视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健全市、乡镇、村三级医疗、防疫、保健网络,增添一批现代化医疗设备;大力推广、普及新法接生,开展爱婴活动,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医疗机构和医药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贩售假药等违法活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990年开始,开展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市政府每年拨出近100万元,加速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1991~1993年,市政府筹资近2000万元,兴建华侨医院、市中医院、市防疫妇幼办公楼和彭田卫生所,改造子英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1994年初,石狮市列入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规划,市政府成立石狮市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综合整治指挥部,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市财政拨出5000万元,修筑市区环城混凝土大道和两侧排水、排污沟;在市郊建造1个容量150立方米、三格式封闭储粪发酵池;在将军山兴建1个200亩垃圾填埋场,对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1994年12月,石狮获省级卫生城市称号。1994年以来,全市开展“创建爱婴医院,促进母乳喂养”活动。石狮市医院、子英医院、石狮卫生院、蚶江镇卫生院、永宁镇卫生院和祥芝镇卫生院先后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国家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称号。1996年3月,石狮通过“爱婴市”省级评定;4月,通过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省级复评。
  (五)计划生育
  市人民政府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基本国策来抓。1991年10月,成立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各乡镇(办事处)相继建立、健全计生服务队伍和计生协会,逐步实施依法发证生育。建立市人口福利基金会和独生子女养老保险基金会,把宣传、提倡、执行计划生育工作转为服务于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市委、市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各种形式会议,研究或部署计划生育工作,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和《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创合格村、创全国计生先进市的决定》。市五套班子领导分工挂钩乡镇(办事处)抓计生工作。市、乡镇(办事处)、村层层实行计生工作责任制。以“创合格(计划生育合格村)、抓两无(无计划外生育、无水份)、保双先(全国先进、全省先进)”为主线,贯彻“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以避孕为主,以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推行计生“三结合”,提高村自管理能力,改变了全市计生工作落后局面。至1997年,全市计划生育率达97.87%,合格村、基本合格村达95.65%,人口自然增长率2.43‰
  七、办理人民来信来访
  石狮建市以来,实行“小信访,大服务”,在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信访网络,各镇(办事处)都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各信访重点单位都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信访工作。1990年以来,在全市实行市领导下乡接访群众日制度。每次抽调3名以上市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各镇(办事处)接访群众。至1997年底,共接访群众62场,当场为群众解决126个问题,把大量的信访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在基层。
  八、农业农村工作
  建市后,市政府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加强农业及农村工作。在农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突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村经营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联社,加大农业投入,大搞农业基础设施建设。1988~1991年,市政府共投入资金760多万元,修复蚶江海堤,修整长福、洪窟两大电灌站和浦内水利点,新建水利工程90多处,疏通晋东引水渠,恢复灌溉面积近9万亩。市财政拨出100多万元,重点扶持20多个经济发展较慢的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教育事业。采取清理整顿企业、清资清财、管好供电、集资参股、新办企业等措施,壮大集体经济。全市31个“空壳村”(村财不上1万元)全部脱“壳”。1992年,市政府在稳定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根据“稳制活田”的原则,鼓励种田能手和外地农民承包抛荒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建立股份合作制农业综合经营实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及农业的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社会稳定。1993年,全市农村实现社会总产值44亿元,水产品产量10万吨,粮食产量2.5万吨,农民人均收入2600元,居全省首位。1994年,市政府围绕“以城带乡、城乡一体、以富帮贫、共同富裕”战略目标,大抓“奔小康,建新村”工作。召开全市“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工作会议,制订市直机关、富村、贫村三方共同结对挂钩扶贫规定,帮助农村,特别是经济发展较慢的村改善基础设施,增强造血功能。通过制订优惠措施,推动农村发展两高一优、创汇农业和水产品深度加工、发展远洋运输、捕捞及滩涂养殖,特别是扶持发展“菜篮子”基地和禽蛋生猪基地建设,新增蔬菜基地1000亩,出栏菜猪总数突破3万头。
  1995年开始,市政府以实施农村宽裕型小康为主线,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工作。按照市委提出的“创五好(好的班子、好的党员队伍、好的制度、好的思路、好的体制)、上亿元、建新村”的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根据石狮市实际,制定石狮市农村“宽裕型”小康试验指标,确定实施“宽裕型”小康村和建新村等示范村14个、奔小康重点村15个。全面实施“510”工程:建立10个耕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示范村、10个水果蔬菜基地、10个海洋捕捞和水产养殖专业村、10个规模化的畜禽基地和重点扶持10家年产值千万元以上的食品加工企业。组织实施“6610”工程:抓好“良种、粮食、果蔬、蓝色、畜牧、水利”六大工程建设;建立“良种、粮食、果蔬、渔业、畜牧、加工”6大基地,每个基地设立10个示范点(场)。积极稳妥地组织各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引导农村发展基地化、专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大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基地化、商品化。
  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石狮是闻名全国的以服装为主的小商品集散地,每天客流量达6~7万人次,还有外地打工人员10多万人。他们为繁荣石狮经济作出贡献。但也有少数当地不法分子,流窜犯罪分子或团伙互相勾结,乘机作案。市场上强买强卖、制假售假、坑客宰客、走私贩私和社会上制黄售黄、赌博、卖淫嫖娼、流氓斗殴、盗窃、抢劫杀人等丑恶现象及各种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干扰破坏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严重损害石狮形象。
  市政府坚持以法治市。在抓好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市民法制观念的同时,大抓政法队伍建设。在人员编制及经费、装备上对监督执法部门倾斜。在市政府的20个部门中,公安、工商、税务等6个有监督执法职能的部门的人员编制就占市政府人员编制的四分之三。在管理上从规范市场法规入手,坚持不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各种专项斗争。突出“严打”,“扫黄打丑”做到常抓不懈,露头就打。有效地抑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遏制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高发势头,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得到中央、福建省和泉州市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表彰。
  第三章 人民政协
  1982年1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晋江县委员会在石狮设立政协联络组。1989年4月,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泉州市委员会石狮市联络组,。1990年7月,成立石狮市政协筹备领导小组,苏富达任组长(同年9月,由吴彦南接任),蔡明元、许民权任副组长。1991年1月,石狮市政协成立。市政协高举爱国主义旗帜,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积极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
  第一节 历届全体委员会议
  一、第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1991年1月24~27日,在石狮市政府二楼会议室举行。本届委员103人,出席90人;列席123人。在预备会上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27人,主席吴彦南,秘书长许民权。福建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艾光,中共泉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傅圆圆,泉州市政协主席张其载和中共石狮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刘成业、黄源水等应邀参加开幕式。在开幕式上,宣告石狮市政协正式成立。中共石狮市委书记、市长刘成业作重要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协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吴彦南所作的《关于石狮市政协筹备工作的报告》,听取和讨论市政协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蔡明元所作的《关于今后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市政协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23人,主席吴彦南,副主席蔡明元、高铭群。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狮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与会委员列席市人大一届一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1991年8月8日在石狮举行。出席委员89人,列席131人。泉州市政协副主席王文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1991年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听取市政协主席吴彦南关于市政协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和下半年的工作安排。会议选举许民权为市政协副主席。
  第三次会议1992年2月19~22日在石狮举行。出席委员96人,列席118人。中共泉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傅圆圆,泉州市政协副主席王文泰,原泉州市政协主席齐世和、张其载,鲤城区政协主席吴金钗和中共石狮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纪委领导刘成业、黄源水等应邀参加开幕式。中共石狮市委副书记、市人大主任黄源水作重要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协主席吴彦南所作的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协副主席许民权所作的提案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和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政协各活动组经验交流的发言,审议并通过许民权辞去市政协副主席职务的请求。会议一致通过《政协石狮市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与会委员列席市人大一届三次会议。会议期间,发动与会人员捐款6500多元,资助石狮市贫困村祥芝镇赤湖前厝村发展生产,重建家园。
  第四次会议1993年3月16~19日在石狮举行。出席委员101人,列席127人。福建省政协秘书处干部常岩、泉州市政协副主席曾惠华、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许民权、晋江市政协副主席吴松茂等和中共石狮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纪委领导刘成业、林传进等应邀参加开幕式。中共石狮市委书记、市长刘成业作重要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协主席吴彦南所作的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协学习提案委员会副主任陈其南所作的提案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和第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各活动组经验交流的发言和3个专门委员会关于1993年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一致通过《政协石狮市委员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决议》。与会委员列席市人大一届四次会议。
  二、第二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1994年1月15~18日在石狮举行。本届委员140人,出席120人,列席132人。在预备会上,听取市政协一届主席吴彦南所作的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报告,听取中共石狮市委统战部部长许民权传达全国、福建省统战工作会议精神;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29人,主席吴彦南,秘书长许民权。中共泉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傅圆圆,泉州市政协副主席王文泰,晋江市政协副主席王永裕和中共石狮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纪委领导应邀参加开幕式。中共石狮市委书记、市长刘成业作重要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协一届主席吴彦南所作的一届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学习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许绍镇所作的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学习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蔡绵绵所作的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选举产生市政协二届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29人,主席吴彦南,副主席蔡明元、许民权、宋太平。会议一致通过《政协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与会委员列席市人大二届一次会议。
  第二次会议1995年3月14~17日在石狮举行。出席委员120人,列席135人。泉州市政协副主席王文泰和中共石狮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纪委领导黄源水、吴德厚等应邀参加。王文泰和中共石狮市委副书记、市人大主任黄源水先后作重要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协主席吴彦南所作的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学习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许绍镇所作的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学习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蔡绵绵所作的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举行委员专题发言;表彰1994年度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4个、先进个人4名、优秀提案9件。会议一致通过《政协石狮市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会议决议》。与会委员列席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1996年3月5~8日在石狮举行。出席委员118人,列席137人。泉州市政协副主席王文泰、中共泉州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魏献国和中共石狮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领导何锦龙、黄源水等应邀参加开幕式。中共石狮市委书记、市长何锦龙作重要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协主席吴彦南所作的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学习提案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许绍镇所作的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学习提案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蔡绵绵所作的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还组织委员作专题发言;表彰优秀文史工作者5名。会议一致通过《政协石狮市委员会第二届第三次会议决议》。与会委员列席市人大二届三次会议。
  第四次会议1997年2月24~27日在石狮举行。出席委员137人,列席150人。泉州市政协副主席叶聪敏和中共石狮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领导何锦龙、黄源水等应邀参加开幕式。叶聪敏和中共石狮市委书记、市长何锦龙先后作重要讲话。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协主席吴彦南所作的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学习提案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许绍镇所作的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学习提案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蔡绵绵所作的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会议组织收看“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实况电视转播,组织与会人员参观本市基础设施和重点企业。会议一致通过《政协石狮市委员会第二届第四次会议决议》。与会委员列席市人大二届四次会议。
  第二节 工作机构
  一、办公室
  1991年8月,市政协一届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定,市政协一届委员会下设政协石狮市委员会办公室、宣传教育办公室和专门委员会综合办公室。
  二、专门委员会
  1991年3月14日,市政协一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定,设立学习提案委员会、经济“三胞”委员会和文史科教文卫委员会。
  1994年1月18日,市政协二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把市政协一届委员会设立的3个专门委员会调整为:经济科技委员会、学习提案委员会、“三胞”民族宗教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和文史资料委员会。
  1996年2月7日,市政协二届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把学习提案委员会调整为学习提案法制委员会。
  1997年2月17日,市政协二届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把“三胞”民族宗教委员会更名为“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
  三、政协委员活动组
  市政协成立以来,按镇区成立石狮市区第一和第二,永宁、蚶江、祥芝等五个委员会活动组。1996年9月,因工作需要,按调整后的镇和办事处区域,成立凤里、湖滨、宝盖、灵秀、永宁、蚶江、祥芝7个政协委员活动组。
  第三节 主要活动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政协的主要职能。
  石狮市政协本着“尽职不越位,切实不表面,帮忙不添乱”的原则,在协商监督、考察调研、提案办理、开展台港澳侨联谊活动、政协委员活动组活动和文史资料征集、编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推进石狮市委、市人民政府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协商监督
  市政协成立后,在中共石狮市委领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就石狮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进行协商监督。
  市政协正、副主席每年均参加市委主持召开的市五套班子成员会议,或列席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就事关石狮全局的一些重大举措和重要问题,诸如1991年产业结构调整;1992年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1993年石湖万砘级泊位码头建设;1994年发展蓝色产业;1995年石狮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1996年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以及每年工作思路、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农村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问题,直接参与讨论、协商,发表见解,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每次市党代会和市人大会议召开之前,市政协常委均被邀请参加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的通报会,就市党代会上市委主要领导的主题报告和市人大会议上市政府的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大政方针、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进行协商。1991年,协商讨论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三年计划纲要草案时,委员们对石狮市如何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和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1993年,协商讨论石狮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委员们提出加速北环路建设和修建通往沿海3个镇的38米宽混凝土大道,使沿海3镇与市中心连结起来的建议,促使市委、市政府形成“三星拱月”的经济发展布局和“以城带乡、城乡一体、以富帮贫、共同富裕”的经济发展战略。1995年,协商讨论石狮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时,委员们就石狮市经济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发展港口经济、拓展对台经贸活动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此外,市政协还对市政府、市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评议,特别是对政府工作、民主与法制建设、为民办实事以及水、电、路、通讯码头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各种问题,进行咨询、协商,实行民主监督。
  市政协在举行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办公会议和其他座谈会时,主动邀请石狮市党政主要领导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情况,分别就党政领导关注的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咨询、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1992年7月29日,市政协举行第一届第八次常委会议,在听取市政府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情况通报后,组织市政协常委参观市农业综合开发示范点,就加强石狮市农业综合开发问题,建议市委、市政府制定保护和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区的实施办法;同时,对专业大户和种养殖能手继续给予大力扶持,树立典型,使农业生产专业化、集约化经营更具规模,创造出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建议市政府重视水利前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开发和充分利用水资源。1996年5月9日,市政协举行第二届第十四次常委会议,在听取市委领导《关于营造新优势,开展二次创业的情况通报》后,市政协常委就石狮市开展二次创业,建议市政府营造石狮港口城市优势,增强石狮的区位影响力、辐射力,使区域经济发挥更大作用;认真研究以民营为主体经济的两个根本转变,要第二次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区域经济素质和再塑区域形象;确定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发展蓝色产业、旅游业;增强企业科技含量;加强口岸管理,拓展国内外市场。
  二、考察调研
  市政协成立以来,坚持抓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多次组织政协委员对全市的经济、文化建设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诸如排洪排涝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永宁梅林对台贸易试验点、石湖万吨码头建设,抛荒地复耕,药品市场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才引进和使用,侨捐工程建设,旅游景点的开发和利用,石狮六中、石狮七中、石狮八中、育青学校、市第二幼儿园新校建设,石光中学、市实验小学德育工作,宝盖镇、祥芝镇教育“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情况,文明片区建设,市文化设施建设,文化市场管理,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祥芝、宝盖科技园区建设,日供水20万吨自来水厂建设,“菜篮子”工程建设,山兜220千伏、仑后110千伏变电站建设,农村电价、用电管理,祥芝镇赤湖前厝村扶贫和农村文化站建设等问题,开展考察和调查研究。
  市政协委员在考察中,深入实际,认真调查。考察后,进行充分讨论,用辩证的观点、发展的眼光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写出《石狮市排洪设施视察报告》、《关于石狮市农业综合开发情况的视察报告》、《石狮市民营科技企业视察报告》、《石狮市教育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石狮市学校德育工作情况视察报告》、《石狮市教育“两基”情况调查报告》、《石狮市文明片区视察报告》、《石狮市给水、排水、排污和排洪问题调查报告》、《石狮市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市场管理情况视察报告》、《关于石狮市人才引进、使用、管理的调查报告》、《石狮市科技园区建设情况视察报告》和《关于我市体育设施情况调查报告》等22份考察调查报告,提出87条意见和建议。
  市政协委员在调查考察后,还认真做好跟踪反馈工作,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强化我市区位优势和营造港口城市优势》、《实施港口经济发展战略,建设贸工港口城市》、《石狮市民营经济的发展、问题与对策》、《增创石狮“海峡优势”初探》、《浅谈石狮增创新优势的几个问题》、《广泛联系“三胞”,为我市经济建设多作贡献》、《调整结构,促进规模经营,再创新优势》、《努力开发水利资源,加强水利机构管理》、《发展我市民营经济的思考》和《重视科技兴市,促进经济发展》等调研文章。
  市政协委员的调查考察报告和调研文章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相当部分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如1993年,市政协委员撰写的《增创石狮“海峡优势”初探》一文,就如何发挥石狮濒临台湾海峡的“区位优势”和三面临海、海岸线长、有较好深水岸线的海洋优势,提出增强海洋开发意识,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海洋运输业、滨海旅游业和建设临海工业区、贸易区,建设深水泊位万吨码头,积极开展对台贸易等8条意见和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并被采纳。随后,市委、市政府成立石狮港口建设指挥部,着手港口建设的前期工作,并提出实施港口经济发展战略,作出建设贸工港口城市的战略部署。
  三、提案办理
  市政协成立以来,每届全体委员会均由提案委员会负责提案的征集、审查、整理、交办和督促办理、反馈等工作,并向委员们作提案工作办理情况的报告,供委员们审议、讨论。
  市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共收到提案144件,其中:第一次会议54件、第三次会议37件、第四次会议53件;第二届委员会共收到提案380件,其中:第一次会议73件、第二次会议90件、第三次会议106件、第四次会议111件。合计524件,其中:有关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的146件,市政建设、交通、水、电的97件,城乡经济建设、企业发展与管理的96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64件,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的25件,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工作的37件,其他方面的59件。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83件,占总件数92.2%。
  对于委员们的提案,市政协常委会都责成提案委员会进行审查、整理,按不同类别分别送交有关部门办理。受理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本着“按照政策,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积极负责”的精神,对于提得合理,又条件具备的提案,都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对于虽然提得合理,但条件尚不具备的提案,则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对于现阶段尚不能解决的提案,也实事求是向委员们进行解释,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诸如对于一届一次会议《关于整顿农村用电秩序,实行最高限价,减轻农民负担》的提案,市经济局组织市电力联营公司人员深入农村调查后,制定一系列措施,加以解决;对于《关于密切市长与市民关系》的提案中提出的设立市长与市民联系专用电话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发出通知,向全市公布市长的办公电话号码;对于一届三次会议《关于要求把闽台粘氏始祖墓作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提案,市科卫文体局会同有关领导、专家现场考察后,根据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给予答复;对于《关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公费医疗应给予保证》的提案,市科卫文体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制定出既可杜绝浪费,又保证职工因病能得以合理施治的医疗制度改革措施;对于二届一次会议《关于蚶江清代海防官署文物保护》的提案,市科卫文体局及时下文严加保护,并制止蚶江供销社在此建房;对于二届二次会议《关于重视农业生产,做好抛荒耕地复耕工作》的提案,市国土局、农村工作办公室立即对全市各种用地全面清理,市政府制定6条鼓励复耕措施,使复耕率达80%以上;对于二届三次会议《关于要求政府加强对市场的引导,促进石狮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服务功能,发挥政府对经济运行的导向作用,建立政府力所能及的调控体系,掌握经济发展主动权;对于《群防群治,强化社会治安》、《重点地段设立报案点》等提案,市公安局在开展“严打”斗争中,制定5项强有力措施,使发案率下降4.6%。
  四、三胞联谊
  石狮“三胞”众多。泉州市政协石狮联络组成立后,按照“放宽视野,广交朋友,宣传政策,争取人心”的方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三胞”联谊活动。1989年中秋节,联络组协助市文化馆、南音协会举办“金秋海内外弦友南音大会唱”,邀请台湾汉唐乐府、台南市南声乐团等团体的80多位弦友参加,增进了解,联络感情。1990年4月,邀请旅菲侨胞蔡友玉先生率领的回乡庆典团成员举行发展侨乡恳谈会,为加速石狮建设献计献策;12月,联络组就发展石狮海上运输和出口贸易等同香港著名人士进行商谈、探讨。同时,还撰写10多万字的新闻报道稿件,在菲律宾华文《世界日报》、《菲华时报》、《商报》等报刊上登载,宣传石狮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引凤入巢”,并运用各种关系,千方百计协助“三胞”在家乡修桥造路、修建学校和投资办厂,“借鸡下蛋”。1989~1990年,石狮市引进兴办企业的外资比1987年增加10倍,“三胞”兴办公益事业的捐资超过2000万元。
  1991年,市政协成立后,“三胞”联谊的范围逐步扩大,层次和水平日渐提高。1991~1993年,市政协先后参与接待世界著名汉学家、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尤彼得、菲律宾崇德南乐社名誉理事长吴文柄、台湾汉唐乐府理事长陈美娥等“三胞”943人次。市政协领导、常委和委员十多人,先后分别应邀赴菲律宾、香港、澳门等地参加筹建石狮同乡会及其庆典活动,以及当地石狮各校友会的联谊活动。市政协还协助市侨联创办《石狮乡讯》,出版6期(以后移交市侨联继续编印),共2万份,分别寄赠菲律宾和港澳同胞,扩大宣传。通过接待和出访,在“三胞”中取得“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的效果,穿针引线引进外资,在石狮开发成片土地和开展对外贸易;争取“三胞”兴办石狮华侨医院、鸳鸯池公园,创办市教育基金会和兴建狮城中学、石光中学教学楼与师生宿舍楼等公益事业。1994年,市政协除继续做好“三胞”接待工作外,还积极发动和指导镇(办事处)政协活动组做好联络工作,特别注意开展海峡两岸文化交流,推进两岸民间交往的发展。同时,更积极主动“走出去”,结交更多新朋友,为石狮建设争取更多资金。9月,市政协副主席蔡明元参加市政府组团赴香港祝贺旅港石狮同乡公会换届庆典,通过多方接触,广泛宣传,从中协调同乡公会换届人选,举荐一批在家乡兴办实业的年轻有为的旅港乡亲进入同乡公会领导机构,既为同乡公会增添新生力量,又密切各同乡分会与家乡的感情,使他们更加关心家乡事业。在这次活动中,发动更多旅港同胞在家乡投资办企业和捐资兴办公益事业,其中,蔡绍华、蔡经阳和王仁森合计捐资2200万元,兴建石狮职业中专,筹建石狮儿童医院和创办社会福利基金会。1996年,市政协成员蔡明元、许民权、吴清水、高积华和郭天从等人,或以民间组织的名义,或自费,或参加商品展销会,先后分别前往台湾、香港、澳门、菲律宾,会见当地石狮代表人士,广泛宣传石狮市建设成就和“第二次创业”的宏伟目标,使海外和港澳台石狮乡亲对家乡更加了解,更加热心支持家乡的建设事业。各镇(办事处)政协活动组的联络工作也十分出色,其中,蚶江镇活动组与镇侨联密切配合,接待旅外乡亲243人次,争取“三胞”捐资298万元,兴办洪窟市场等公共设施;永宁镇活动组争取华侨捐资856万多元创办公益事业,并协助该镇各中小学普遍建立教育基金会,资金总额达626万元。
  1997年,市政协领导、常委和部分委员,多方联系海内外人士,集资850万元,帮助市政府成立“110基金会”和“见义勇为基金会”。
  五、文史资料征集编写
  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成立后,积极组织有关人士编写石狮市境内各个历史时期重要事件的稿件,举凡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民族、宗教、华侨、闽台关系、社会生活以及重要历史人物的传记等文史资料,都加以征集、整理、撰写、编辑和出版。1992~1996年,《石狮文史资料》共编辑、出版5辑,计166篇、50万字;印发1.7万册。
  市政协编印的文史资料,稿件质量较高,较有参考价值,常被有关研究人员所引用。《石狮市志》编纂人员就从《石狮文史资料》中得到不少入志资料。文史资料委员会成员撰写的多篇文章,还在国内外多种报刊发表或被收入专集出版。
  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成员除搞好本职工作外,还发挥自身优势和专业特长,多次应邀参与对全市文物、古迹的普查和鉴别工作。1994年,为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50周年,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委托河北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牵头,协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纂一部140多万字的《侵华日军暴行总录》。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组织人员,根据史实,撰写《晋江县永宁镇“七·一六”惨案》和《日机、日舰袭扰晋江县祥芝、东石镇的暴行》两篇文章,汇编入《侵华日军暴行总录》一书。1997年春,为迎接香港回归祖国,并表彰泉州籍有代表性的港人在香港拼搏创业及其爱国、爱乡的精神,泉州市政协特别组织市属各县(区、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负责采写本籍贯荣任香港特区首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的事迹,汇编成《拼搏·奉献·中国心》一书,向国内外发行,进一步激发泉籍各推选委员会委员的爱国爱乡热情。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吴永胜到泉州、福州等地,既采访当事人,又下乡寻阅有关资料,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按时完成采写石狮籍香港特区首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卢文端、杨孙西、洪清源事迹的任务。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石狮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