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石狮市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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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6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石狮市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25.55
页数: 23
页码: 545-567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中国共产党石狮市地方组织情况包括建市前党组织、中共石狮市委员会、历次代表大会、主要领导活动、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统战工作等。
关键词: 石狮市 中国共产党 地方组织

内容

第一节 建市前党组织
  一、组织机构
  (一)解放前组织机构
  民国22年(1933年)春,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在石狮区域成立中共石狮永宁区委,下设中共石狮支部、中共永宁支部、中共卢厝支部。许立(又名许敬诚)任区委书记兼石狮支部书记。
  民国23年7月,中共泉州特别支部并人晋南县委,改为中共晋南县委东北区委,下辖6个支部。石狮区域内仍保留石狮、永宁、卢厝3个支部。
  抗日战争时期,晋江县党组织成员在活动中因身份暴露太多,而转移到安海区和沿海区活动。石狮区域内虽有几个党的活动据点,但尚未设立党组织机构。
  民国37年8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决定建立中共晋江侨区区委(隶属中共晋江县工委领导),区委书记倪永图,在石狮辖区内建立银江(岑兜)支部、塘东支部、平民(杆头)支部、石狮支部。民国38年5月,中共泉州中心县委后溪会议决定撤销侨区区委,分别建立3个区工委,在石狮辖区内有中共石狮区工委(同年8月改为工作团)和中共塔山区工委。石狮区工委隶属中共泉州城市工委(同年7月隶属中共晋江县工委),下辖浯坑村、秀茂村、荆山村,有店员、公务员、学生、教员、农民等5个支部,党员34人,历任工委书记杨竹志、蔡友炳。塔山区工委隶属中共晋江县工委,下辖银江(岑兜)、平民(杆头)、后溪、玉庭等4个支部,党员35人,历任工委书记施能初、施海滨(代)。
  民国38年5月,中共(闽西南)晋江县工委建立石狮、永宁、坑东3个支部,并成立党总支部,由县工委组织委员蔡派忠兼任总支书记。
  (二)解放初至建市前组织机构
  1949年9月,成立中共晋江县委员会,中共晋江县工委同时消失。中共晋江县委在城区设3个区工委,并派出10个区工作队。其中,石狮区域有驻石狮第八区工作队,指导员赵祥;驻永宁第九区工作队,指导员温致富。10月,区工作队改为区委会。第八区委会历任书记王兴、刘峰(第一书记,兼)、匡均(女)、陈煖漂。第九区委会书记温致富。
  1950年10月,成立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委员会。1951年7月,石狮镇改为区建制,中共石狮镇委员会同时改为中共晋江县第十四区委员会。1952年7月至1955年9月改为中共晋江县第十三区委员会,书记陈媛福、郭余田、黄宝藏。1955年11月,又改称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委员会,历任书记吴纪杭、郭余田(第一书记)。
  1952年7月至1955年9月,第九区委会改为中共晋江县第十五区委员会和第十四区委员会。第十五区委员会历任书记谷起仓、于文忠、施养宗、蔡敦昇。1955年9月至1956年6月改为中共晋江县永宁区委员会,书记蔡敦昇,第二书记黄礼准。
  1956年6月至1958年3月,成立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委员会,第一书记郭余田、书记吴纪杭。石狮区域的祥芝、永宁、蚶江分别归莲塘区委、栖梧区委所辖。
  1958年3月,石狮区域设中共晋江县龟湖乡委员会,第一书记吕辉广,第二书记杨邦暖;中共晋江县蚶江乡委员会,书记许锦章;中共晋江县祥芝乡委员会,书记刘天相;中共晋江县永宁乡委员会,书记蔡敦昇;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同年8月改称乡)委员会,书记吴纪杭。
  1958年10月,石狮区域设中共晋江县石狮人民公社委员会,历任第一书记吕辉广、陈孔才、王人辉,第二书记吴纪杭、邵炳发、庄金钩、柯汉玉,书记王人辉、许运辉;中共晋江县祥芝人民公社委员会,历任书记刘天相,第二书记王亚东。
  1961年6月,增设中共晋江县蚶江人民公社委员会,历任书记林春粟、许清源;中共晋江县永宁人民公社委员会,历任书记黄礼准、蔡敦昇、邱定国。1964年6月再增设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委员会,书记林道明。
  1968年6月后,石狮、蚶江、祥芝、永宁均成立由军队干部、地方干部、群众代表“三结合”的公社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1970年元月建立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后复设党的委员会。1984年10月,撤销人民公社,实行乡镇建制。石狮区域内分别设立中共石狮镇委员会、中共石狮乡委员会(1985年5月撤销乡,并入石狮镇)、中共永宁镇委员会、中共蚶江乡委员会(1985年8月改乡为镇)、中共祥芝乡委员会。
  1970~1987年,石狮公社(乡、镇)历任党的核心小组长许逊拔、蔡敦昇,历任党委书记刘天台、郭国论、许运辉、许宗祠、黄存仁、陈章进、黄源水;永宁公社(镇)历任党的核心小组长许天赐,历任党委书记许天赐、施扶西、杨仁宣、林大朝、林积赞;蚶江公社(乡、镇)历任党的核心小组长林再清,党委书记林再清、施扶西、蔡绍利、杨金堆、黄奕法;祥芝公社(乡)历任党的核心小组长谢业抱、庄金树,党委书记庄金树、林华补、蔡火愿。
  二、重要活动
  民国22年,中共石狮永宁区委成立后,发动群众开展抗税斗争和抵制日货活动。抗日战争期间,特派共产党员和爱国进步人士到“抗敌会”和抗日团体工作,深入民间演讲、演剧,张贴标语、漫画,创办夜校,教唱抗日歌曲等,大力开展抗日宣传和献金支前活动。
  民国37年,中共晋江侨区区委建立后,石狮境内党组织采取各种方式,争取、团结社会各界人士,形成广泛的统一战线。中共石狮、塔山区工委成立后,在群众基础较好的新湖、曾坑等地建立掩蔽据点,开展革命活动。并在卢厝、沙美头、前埔、杆头、子英、深埕等地建立革命根据地,组织群众性武装队伍,开展武装斗争。深入宣传共产党的革命纲领,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反共反人民的罪行,带领侨区群众开展反征兵、反征粮、反征税的斗争。同时宣传共产党的华侨政策,保护华侨利益,赢得侨区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永宁林贵攀、沙美头施鸳鸯、前埔李乌香等侨属家庭,长期都是共产党组织的秘密接头户。她们不仅为地下工作人员提供住宿、膳食,还帮助送信、洗衣服,参加张贴标语等活动。为了支持革命斗争,施鸳鸯和林贵攀变卖金银首饰,分别购买枪支赠给党组织。民国38年5月,石狮、塔山区工委组织群众,武装攻打国民党区公所、警察所,烧桥梁,剪电线,破坏敌人的交通电讯,牵制国民党军队,粉碎国民党对沿海游击区的“清乡”阴谋。6月,根据中共晋江县工委扩大会议的部署,成立泉州人民武装工作团晋江县大队石狮分队和泉州人民解放同盟晋江县分盟石狮总支(下设石狮、永宁2个支部),以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广泛地团结反蒋的爱国工农群众和青年知识分子,开展反“三征”斗争,并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开展策反工作,向富商、地主、富农筹集粮款,准备迎接解放大军到来。同时,石狮境内游击队武装主动出击,攻打国民党乡镇公所,积极配合南下解放大军,于9月2日解放石狮,3日解放永宁。
  解放后,石狮境内党组织在中共晋江县委领导下,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支援前线,开展剿匪反霸斗争,组织农会,建立乡政权。1950~1953年,开展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其他社会改革运动,肃清各种残余反动势力,巩固新生人民政权,大力恢复和发展生产,使农村的政治、经济面貌发生巨大变化。
  1952年,石狮境内党组织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指示,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引导农民、手工业者走合作化道路,引导私营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农村普遍建立高级社、手工业合作社,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或组织合作社(组)。
  1957年春,在县委领导下,石狮境内党组织进行开门整风,请党外人士提意见。根据中央部署,5月中旬转入反右派斗争。但反右斗争扩大化,错划一批右派分子。
  1958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和“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的指示,各级党组织发动群众,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新高潮,相继出现兴修水利、积肥、造林、学文化、“大炼钢铁”、“大办人民公社”等高潮。由于“左”的影响,出现“共产风”和竞放高产“卫星”、刮浮夸风等现象,造成人力物力的巨大浪费。1959~1961年,由于工作失误,加上自然灾害,生产和经济发生严重困难。1961年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关于大办农业的指示,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1963~1965年,在县委领导下,石狮境内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四清”运动,初期为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后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取得一定的教育效果。但在运动中,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和错误处理;并重划地主、富农、资本家成份(后来纠正)。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群众分成两大派,派性斗争日益严重。各公社(镇)党委的领导权被造反派所夺,机构处于瘫痪状态。1968年6~9月,各公社(镇)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统揽党政大权。1970年2月,建立公社(镇)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开展“斗、批、改”和“清理阶级队伍”、“一打三反”运动,进行“整党建党”,恢复党员组织生活。1971年1月和1972年12月,石狮同全国一样,先后开展“批陈整风”、“批林整风”运动。1975年,根据中央指示,境内党政各级组织进行全面整顿,调整充实领导班子。1976年,开展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使经过整顿后出现的稳定局面再次受到冲击,出现混乱状态。
  1976年10月后,随着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宣告“文化大革命”结束,石狮同全国一样,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在县委领导下,石狮境内各公社、大队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充实,加强党的领导。
  1978年12月以后,石狮境内各级党组织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带领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全面拨乱反正,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1980年以来,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放开农副产品价格,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大胆扶持发展乡镇企业,调动农民勤劳致富的积极性,促进商品经济大发展。到1987年,石狮境内4个乡镇的粮食总产达29447万吨,比1986年增长7.42%,乡镇企业总产值2.5亿元,社会总产值5.1亿元。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工交、财贸等各系统也进行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党委和政府重视发挥侨乡优势,发展对外经济。至1986年,石狮境内承接来料加工装配的厂家达182家,占当年晋江县总数的75.8%。到1987年,批准的三资企业17家,利用外资2150万元,总产值2000万元,出口商品交货总值0.5亿元。
  1979年以后,石狮境内各公社、镇党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认真落实干部、知识分子、统战、华侨、台胞台属等政策,促进安定团结。
  1981年3月,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为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加快发展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和经济犯罪活动,扫除社会丑恶现象。
  1985年下半年,根据晋江县委的安排,开展全面整党工作。各级党组织在整党中,认真执行中共中央指示,在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1986年下半年,各乡镇党校成立,多次举办党员干部、人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党性、党纪、党风教育。
  1987年,石狮境内各乡镇党组织宣传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通过党校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和干部学习培训,还运用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教育、改革开放教育等,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第二节 中共石狮市委员会
  一、市委领导机构
  1987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石狮市为福建省直辖的县级市。1988年9月20日,中共泉州市委发出《关于设立中国共产党石狮市委员会的通知》,30日,中共石狮市委员会正式成立。
  1990年12月,召开中共石狮市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石狮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6人,候补委员3人,其中常委6人。
  1993年12月,召开中共石狮市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1名,候补委员4名,其中常委8名。
  二、工作机构
  石狮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福建省综合改革试验区。市委率先在精简机构、减少人员、转变职能等方面进行大胆试验。1988年10月市委仅设置办公室和党务工作部2个工作机构。后随着形势的发展,工作机构陆续调整。1989年10月,撤销党务工作部,增设组织部、宣传部和群众工作部。1990年6月,设立市委政法委员会。10月,设立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1991年7月,设立机要局,定为副科级,挂靠市委办公室。同月,撤销群众工作部,设置市委统战部。1996年3月,设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政府农业办公室合署办公)。至1997年,市委常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党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要局10个工作机构。
  三、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9年1月,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批准成立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市纪委)。
  1990年12月,在中共石狮市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第一届中共石狮市纪委,委员8名,其中常委3名。
  1993年12月,在中共石狮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第二届中共石狮市纪委,委员15名,其中常委5名。
  1997年,市纪委设置办公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宣传教育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信访(举报)室和执法监察室7个工作机构。
  四、市直机关党委、党组
  (一)党委
  1989年1月,成立中共石狮市公安局委员会;10月,成立中共石狮市人民武装部委员会。1992年5月,成立中共石狮市教育系统委员会。1993年1月,成立中共石狮市经济局委员会。1996年3月,成立中共石狮市国土局委员会和中共石狮市科卫文体局委员会。
  (二)党组
  1990年7月,成立中共石狮市人民法院党组;12月,成立中共石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1991年2月,成立中共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6月,成立中共石狮市政协党组;7月,成立中共石狮市人民政府党组。1997年6月,成立中共中国人民银行石狮支行党组。
  五、基层党委会
  1988年石狮建市后,原中共晋江县石狮镇委员会、蚶江镇委员会、永宁镇委员会、祥芝乡委员会机构延续。1990年10月,石狮镇改设石狮街道办事处,成立中共石狮市石狮街道办事处委员会。
  1991年1月,祥芝乡改设祥芝镇,成立中共石狮市祥芝镇委员会。
  1993年11月,撤销石狮街道办事处,分别成立凤里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宝盖镇和灵秀镇,相应成立中共石狮市凤里街道办事处委员会、湖滨街道办事处委员会、宝盖镇委员会和灵秀镇委员会。
  1997年,基层党委会有永宁镇党委会、蚶江镇党委会、祥芝镇党委会、宝盖镇党委会、灵秀镇党委会、凤里街道办事处党委会、湖滨街道办事处党委会。
  第三节 历次代表大会
  一、中共石狮市第一次代表大会
  1990年12月21~23日,中共石狮市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91名。
  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中共石狮市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石狮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大会通过刘成业代表中共石狮市委员会所作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石狮的两个文明建设搞得更快更好》的报告;批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石狮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6名,候补委员3名;选举产生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8名。
  在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市委常委6名,书记刘成业,副书记黄源水、吴彦南。
  二、中共石狮市第二次代表大会
  1993年12月20~22日,中共石狮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73名。
  大会议程:听取、审议中共石狮市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中共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和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讨论《中共石狮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
  大会通过《关于中共石狮市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1名、候补委员4名;选举产生中共石狮市纪委委员15名,常委5名;通过《中共石狮市第二次代表大会常任制(试行)》。
  在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市委常委8名,书记刘成业,副书记黄源水、吴彦南、吴德厚。
  中共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4年11月11~1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80名。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省委五届九次和泉州市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讨论通过市委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
  中共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5年8月11~1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9名。会议听取、审议何锦龙代表市委作的《坚定信心,团结务实,努力增创石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优势》的工作报告,郭丁法作的《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泉州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10名;通过《中共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共石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共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4月11~12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8名。会议听取、审议何锦龙关于《培育创业精神,推进社会文明,努力创建张家港式的新型侨乡城市》的工作报告和通过《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张家港式双文明城市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关于党建、宣传、科教、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六项专题发言。
  中共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1997年4月11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70名。会议听取、审议何锦龙作的《把握主线,全面起动,梯度推进,为建设宽裕型小康的新农村而努力奋斗》的报告;选举产生出席泉州市党代会代表14名;通过《中共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市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共石狮市第二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97年11月13~14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16名。会议听取、审议何锦龙代表市委作的《贯彻十五大精神,推进第二次创业,以扎实优异的新成就迎接建市十周年》的报告,审议市纪委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泉州市党代会代表22名。
  第四节 主要领导活动
  一、领导经济建设
  石狮建市伊始,市委根据省委确定石狮为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精神,从石狮实际出发,实行“小党委、小政府、大社会”,深化改革,走以民营经济为主的经济发展道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方针,深入开展物价、税收、财务、信贷大检查,整顿流通秩序,加强市场管理,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和行政开支,改善宏观管理,确保经济工作正常运转。用好省府制订的石狮市对外开放的十六条政策,大抓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业生产,促进石狮经济社会的发展。
  1989年,制定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以国内市场为依托,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商业、工业、农渔业、旅游业为支柱,以贸带工,大力发展贸工农结合,形成多元化的外向型经济。
  1990年,市委把经济工作重点放在调整结构、提高效益上,走少投入、中速度、高效益的路子,重点扶持和培植一批骨干企业,加强内联外引,大力引进侨台资金、技术和管理,走出一条具有石狮特色的多层次、多形式发展“中中外”型企业,进而出现成片土地开发的外向型经济路子。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完善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力办好农村经联社,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乡镇企业,形成多形式、多层次、多门类的生产和服务体系。全市国民经济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乡镇企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出口商品交售总值等10项翻一番。
  1991年,市委大力倡导“科教兴市”,作出《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石狮经济的决定》。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先后实行国营企业税利分流,粮油购销体制改革和生产资料价格并轨等全省率先的改革。紧紧抓住农村开展社教的有利时机,推进农村改革和农村的各项工作,使农村改革向充实、完善、配套和提高的方向发展。
  1992年,市委大力宣传贯彻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精神和中共十四大精神,解决长期以来困扰石狮发展的“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为石狮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扫除思想障碍。市委及时调整全市的经济发展规划,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确立“十年翻三番,九五奔小康,奋斗二十年,建成小香港”的奋斗目标及战略对策。制定了有关鼓励公有制经济到石狮投资、发展第三产业、土地成片开发、引进高科技人才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建设沿海三条主干道为起点,加快形成“三星拱月”发展格局。
  1993年,市委贯彻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加快宏观调控,按照“你投资我欢迎,你赚钱我收税,你违法我查处,你倒闭我同情”的原则,让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同时采取措施,整顿金融秩序,强化税收征管,遏制物价上涨,清理房地产市场,为培育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环境。并以建市五周年庆典为契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工业、农业生产,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效益,促进石狮经济进一步发展。全市经济总体规模实现比1988年翻三番,进入全国经济实力百强县市第24位。
  1994年,市委提出“解决思想,实事求是,大胆试验,积极探索,力争在三年内形成石狮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强调“抓住机遇,再造优势,先人一步,加快发展”。把增创新优势的重点放在发掘和创造“海峡优势”上,发展港口经济,打通海路,跨越海峡,走向世界。并按照“以城带乡,城乡一体,以富帮贫,共同富裕”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发展农业和农村工作。在1994年福建省经济发展“十佳”县(区、市)和经济发展实力“十强”县(区、市)评比中,石狮市分别名列第2名和第3名。
  1995年,按照中央提出的“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方针统揽全局,市委坚持“扭住中心,打牢基础,提高素质,增创优势,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建立经济分析会制度,先后到码头、开发区、农业基地进行12次的现场办公,及时帮助有关单位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以“抓党建、促经济、创文明、奔小康、建新村”活动统揽农业和农村工作全局,致力发展农村经济。大力扶持和引导全市企业走向上规模、上档次的路子,实施名牌战略,调整产品产业结构。同时,拓宽营销渠道。市委提出,以稳定石狮市场为重点,扩大石狮商品在国内、海外市场的流通渠道。市委、市政府除在石狮组织举办3次展销会、博览会外,还组织5次国外展销。市委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分别派员参加省、泉州市在深圳、香港、厦门举办的3次大型招商活动。出台一系列加大对台经贸合作力度的措施,在永宁镇建立对台贸易试验点,加快试验点硬件设施建设。当年,全市对台贸易额达500万美元,比上年翻一番。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展、规范农村合作基金,督促各家银行把贷款增量的30%投入重点企业综合开发。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突出抓好规划、交通和市场管理。努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年,石狮市上升为全国经济实力百强县市的第17位,还获得全国科技百强县市称号,全国邮电百强县市第一名。在基本实现“温饱型”小康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宽裕型小康工作计划,开展“创五好、上亿元、建新村”活动,培育示范点,推进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是年,石狮市人均国民经济收入、财政收入位居全国各县市十名之内,被评为全省经济综合实力十强县市第二名。14个“宽裕型”小康示范村验收达标,15个奔小康重点村基本达标。
  1996年初,市委根据石狮建市几年来形成的基础、面临的挑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市委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提出“立志再创业、营造新优势、实现新跨越、建设文明城”的第二次创业思路,把营造优势作为第二次创业的核心内容。是年,着力强化经济体制继续先行优势、区位优势、市场优势,营造经济素质优势、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优势、科技人才优势、港口城市优势和社会环境优势,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制定关于鼓励外引内联、扶持重点企业、扶持企业发展等多项政策性优惠措施,并提出以“创名牌、拓市场、上规模、促转轨”为主线,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建立支柱产业与基础产业相结合的产业体系,强化石狮市场辐射力,拓展国际市场,提高企业集约化程度,促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市委把1996年定为全市“港口建设年”,集中市财政可安排财力的大部分,投入以码头港口为龙头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为新经济增长点的形成奠定基础。
  1997年,市委深入贯彻中共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第二次创业推进石狮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转变。是年,市委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在开展招商年活动、拓展国内外市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创建卫生城市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组织攻坚,取得显著成果。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批国有、民营企业开始向规范化股份制转制。把港口经济作为石狮市经济构成的基本特色,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继续优化纺织服装业,优先发展蓝色产业和旅游业,重点发展食品加工业和机械电子业。市委、市政府出台优惠措施,鼓励企业积极引进科技和人才,推广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提高经济运行素质;扶持八大工业园和40家重点企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协调银行落实支持重点企业、八大基地项目和新引进项目的资金投放,对企业逾期借贷的财政性周转金采取偿还再借、减免利息等办法,促进资金周转;继续实行分类查税、稽查预通知和结案限制制度,普遍核定企业纳税基数,调低联运行业、服装行业纳税基数和税收增长幅度,扶持主导行业的发展。全面实施宽裕型小康建设规划,修订宽裕型小康指标体系,在巩固、提高上年已达标的14个示范村的同时,重点抓好2个办事处和30个村的宽裕型小康建设。把增加集体收入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重点问题来抓,培育了一批稳定增加村级收入的具体项目。是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新台阶,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长15%左右,人均值居全省前茅,荣获全国科技先进县市达标称号。
  二、领导精神文明建设
  1988年中共石狮市委成立后,把“扫黄”、“除六害”专项斗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来抓,数次组织各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开展大清查,并建立扫黄队、特种行业管理站等6支专业检查队伍,对“黄丑”做到常抓不懈、露头就打。市委一手抓“扫黄”、一手抓繁荣文化,加强文化、体育事业建设,使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蓬勃开展。
  1990年3月,省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石狮召开“军民共学雷锋、共建文明城”经验交流会。这是石狮建市后,上级在石狮召开的第一个精神文明建设大型会议。5月,省委、省政府在三明召开全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会上确定石狮市作为全省军民共建文明城试验点。6月,市委组织全市各部、委、办、局、镇(办事处)及村(居)委会主要领导200余人,分4批前往三明市参观取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制订《石狮市1990~1993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规划》,指导全市广泛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并在石狮街道办事处九二路两侧划分8个片区,建立8个文明片区理事会,作为军民共建文明片区试点。12月27日,成立石狮市文明市民业余学校,随后,陆续成立以联建精神文明片区为依托的23所分校,作为向市民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教育的阵地。各片区还建立1支文体活动队、1支治安联防队、1支计划生育服务队、1个环境治理协调小组、1个移风易俗督导队,推动精神文明建设。1991年2月5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石狮市军民共建文明城市命名表彰大会,命名表彰1989~1990年度文明单位33个、文明村(居委会)7个、文明家庭81户、文明市民56人。
  1992年开始在市民中开展“读有益书,做文明人”系列活动。支持社会团体创办绿洲读书社,为市民群众提供读新书、读好书的活动场所。在城乡普遍开展“文明户”、“遵纪守法户”、“好婆婆、好媳妇”、“文明个体户”等评选活动。并开拓军民共建活动新领域,一批国营企业、“三资”企业和乡镇企业,积极同驻军携手共建文明。5月,市委、市政府又命名表彰1991年度文明单位54个、文明村(居)委会14个、军民共建先进单位6个、文明家庭109个、文明市民59名,在各条战线树立典型,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是年,石狮市荣获福建省双拥模范城称号。
  1993年1月,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石狮市市民文明公约》,共10条160字。并通过文明市民学校和各种宣传渠道,向市民进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系列教育。下半年,乘石狮街道办事处区划变更之机,在凤里、湖滨2个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及灵秀镇的塔前村建立22个文明片区,形成以村(居)委会为依托、部队挂钩、机关挂点、单位企业共同参与的共建特色。是年,省委、省政府授予石狮市全省创建文明城市竞赛“先进城市”称号,并授予蚶江镇和祥芝镇“十好文明集镇”称号。
  1994年,市委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省委召开的全省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培训“四有”(有思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新人,提高全市干部群众总体素质的目标,继续深入群众性创建文明城活动。在文明市民学校、中小学、机关、企业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教育,以及职业道德和社会公道的教育。7月16日,五星村民许世默为抢救一名落井江西籍民工而献身。市委、市政府召开大会,授予许世默“见义勇为舍身救人好市民”称号,并号召全市人民向许世默学习。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作出《关于通报表扬石狮市7.16见义勇为有关人员的决定》。市委还以创建全省卫生城市为契机,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全民卫生意识。根据全国第三次“扫黄打非”工作会议精神,市委组织有关部门,坚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斗争,遏制“黄丑”现象,净化社会风气。市委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人、财、物等各方面保证教育事业的需要,新建一批中小学教学楼、职工宿舍,建立民办教师退养制度,建设离退休教师之家。1994年,石狮市在全省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总评中总分名列全省第三;教育六项督导检查验收达到省级先进县(区、市)水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五”达标验收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还荣获省级卫生城市称号。
  1995年3月,市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石狮市“爱国、敬业、奉献”报告团,由各界8名优秀代表组成,在全市巡回报告11场。市委确定1995年为城市管理年,制定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把宣传教育、制度建设、打击违规结合起来,促进“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化管理”的形成。不断深化军警民共建、联建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泉州市“文明杯”质量奖竞赛活动,有51家企业榜上有名。组织蚶江、祥芝两镇参加福建省沿海亿元镇创十好文明集镇友谊竞赛活动,蚶江、祥芝两镇再度被授予“十好文明集镇”称号。在农村中深入开展“六提倡、六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1995年12月,省委、省政府授予石狮市“1994~1995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竞赛优胜城市”称号。
  1996年3月8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调研团来石狮市调研。4月11日,市二届四次党代会召开,通过《石狮市“九五”期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张家港式双文明城市的决议》。接着,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命名表彰1994~1995年度文明单位186个、联建精神文明先进片区6个、军地共建先进单位6个、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41名。5月,部署开展以党政机关为主要对象的“公仆杯”,以窗口部门单位为主要对象的“敬业杯”,以文明安全片区为主要对象的“新风杯”等文明创建竞赛活动。同时,继续开展评选文明市民、文明个体户、文明家庭、十星级文明新风户活动。8月,市委、市政府制定《石狮市1996~1998年创建张家港式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石狮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三年规划》、《石狮市创建文明安全片区三年工作计划》,指导全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1月,市委召开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贯彻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各级领导强化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大力弘扬“团结、自强、务实、奉献”的第二次创业精神,把石狮建设成为“经济繁荣、风尚文明、生活充实、环境优良、社会稳定”的具有沿海侨乡特色的双文明城市。12月,经市委扩大会议审议,颁布了石狮市民基本文明守则5条,教育引导市民养成文明习惯。
  1997年初,市委部署全市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竞赛活动和“满意服务、情暖侨乡”系列活动,全面推动创文明城市、创文明村镇、创文明行业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在延续创建文明片区的基础上,强化片区的卫生工作和安全工作,着力创建文明卫生片区、文明安全片区,增进居民的舒适感、方便感、安全感和参与感。4月,召开中共石狮市二届五次会议,动员和组织全市力量,全面实施建设宽裕型小康新农村规划,推进两个文明建设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迎接香港回归祖国和中共十五大召开。为了突出爱国主义教育主题,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八个一工程”,常年开展“读百部好书,唱百首好歌,看百部好片”活动,深化“爱国、敬业、奉献”教育。在组织开展学济南交警、漳州110、美岭村、孔繁森等先进典型的同时,市委培养和树立石狮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检察院控申接待室等一批先进单位、先进入物,在全市范围内广为宣传,使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优良风尚发扬光大,社会正气上升。是年,成功推行以实行火葬为重点的殡葬改革,强化城市交通、市场、市容、卫生管理,加大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投入和工作力度,努力塑造城市新形象。
  1996~1997年,市委、市政府增加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财政投入,加强环境设施建设。投入3000多万元兴建公园、体育中心、图书馆;投入5500万元建设城区路网和绿化、美化环境;投入2000万元为科技办十件实事;投入4000万元新建、扩建中小学校舍和教师安居工程等。还以政府拨款、社会集资的形式筹集300余万元,用于文明安全片区建设,并先后创立“教育基金”、“见义勇为基金”、“扶贫基金”、“优秀片区奖励基金”、“110基金”和“120急救服务基金”等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基金,各类基金总额已超过2000万元。1997年,石狮市获全国科技先进县(市)称号,教育“两基”、农村卫生初级保健均通过省级验收达标,省级卫生城市通过复查验收,并再次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城”称号。在1996年初评、1997年总评的全省第六届创建文明城市竞赛活动中,石狮市进入全省创建文明城市一类达标行列,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第五节 组织建设
  一、发展党员
  1989年10月,市委组织部从党务工作部中分设出来后,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1990年和1991年,分别发展党员60名和114名。1991年后,加强在新经济组织尤其是外资企业中发展党员。1992年,全市发展党员213名。1994年,制定并实施《石狮市1994~1996年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规划》,针对农村党员呈现老化现象,重视发展农村年轻党员以及妇女党员。1993~1997年,全市发展党员2127名,其中35岁以下1621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2007名,妇女518名,分别占76.2%、94.4%、24.4%,党员队伍的文化、年龄、性别结构明显优化,农业、企业生产第一线的党员比例进一步提高。
  二、基层组织建设
  建市初期,市委针对机关党员数量增多、管理滞后的状况,于1989年1月设立市直机关党工委和公安局党委,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加强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1989年10月,市委组织部设立后,结合“社教”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开展农村党支部达标升级活动,建立完善“三会一课”、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坚持党员、干部及人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1991年以来,市委加强新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先后在35个新经济组织(其中外资企业17家)中建立党支部。
  1993年,根据市区行政区划变更,在新设立的14个居民区成立党支部,同时,增设经济局、教育系统党委会,使机关、企事业、学校党员按行业组织活动,使党员教育、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994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村级换届选举为契机,理顺个别拆村后组织设置问题,新设立6个行政村党支部、4个党总支。市委按照省委、泉州市委的部署,坚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制定并实施《石狮市1994~1996年村级组织建设工作规划》。1995~1996年,市委相继下派两批工作组对后进村、相对薄弱村进行整顿,提高村级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农村党支部普遍健全六项基本制度,制定五项计划。在机关和农村中,分别开展“讲党性、守纪律、作奉献”和“抓党建、促经济、创文明、奔小康、建新村”的系列活动。
  1996年,市委常委召开13次会议研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奔小康工作。市委二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中共石狮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纲要(1996~2000年)》。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市、镇、村的活动,以抓好五好党支部、示范村党支部、未达标党支部和后进党支部建设为重点,促进基层组织的全面建设。一年中,调整充实村两委55人,先进村党支部达70%以上,85%以上的村实现“五个好”的目标,涌现28个受中共省委、泉州市委和石狮市委表彰的五好党支部。1996年12月,经省委组织验收,石狮市进入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市)行列。
  1997年,按照“提高思想素质,保持相对稳定,优化班子结构,发挥整体功能”的要求,精心组织村级换届工作,大力推进村级班子的年轻化、知识化。同时,继续以创建省级党建先进市为动力,深入开展“学美岭、创五好”活动,组织力量抓好薄弱村的整治转化工作,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第二次创业的坚强战斗堡垒。至年底评比验收,有90%的村实现“五个好”目标,涌现18个“美岭式”五好支部。
  三、领导班子建设
  市委成立以来,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尤其是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
  1991年,市委加强干部考核选拔工作,培养后备干部,实行机关与乡镇干部交流制度,优化班子整体结构。
  1992年,市委着眼于领导班子整体素质的提高,认真做好全市中层领导班子的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充分走群众路线,对全市38个领导班子的135名科级干部进行全面考核,为1993年的换届选举打下基础。
  1994年,市委贯彻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和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中心的各项配套制度,认真落实党内报告工作制度、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班子议事制度、谈话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开展“学习理论,当好公仆,做好表率,创好业绩,塑好形象”活动。12月,市委抽调33名在职和离退休干部,组成5个考核小组,分别对全市196名市管科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督促激励干部奋发上进。
  1995年,市委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举办为期5天的全市科级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培训班,97%的科级干部受训,重点进行民主集中制的再教育。结合学习孔繁森的先进事迹,市委制定16项制度,在责任制、考勤、财务、接待和“两公开一监督”等方面建立新的管理制度体系,促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根据部分班子人员变动情况,本着配好配强、优化结构的原则,先后提拔科级干部7名(其中妇女干部2名),调整科级干部5名,安置团职军转干部1名。在民主推荐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调整充实一支60名市管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1996年,市委把“双学”(学理论、学党章)活动作为讲政治和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5日的学习制度。各镇、市直各单位结合“双学”活动,开展“党员标准”大讨论,举办各类培训班。是年,以乡镇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对全市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全市122名副科级以上后备干部进行考核,选准配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新一届乡镇班子,平均年龄36.6岁,比调整前下降5.2岁,大专以上占57%,每个班子有1名妇女,计划生育、科技、综合治理等副职领导干部也配齐配强。全市机关科级干部调整后,党政正职中,大专以上占71%,年龄35岁左右占50%,平均年龄39.8岁,比调整前下降4.4岁。
  1997年2月,召开市委二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定》。市委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市委常委会、全委会的工作规范,发挥市委班子的整体功能。在党政机关中开展“公仆杯”竞赛,市五套班子率先垂范,建立和完善“议事、办事规则”、“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分工挂钩联系”、“下基层调查研究”、“现场办公”、“下基层督查”、“接访企业、群众日”等14项制度,并设立“市长接待日”、“市长电话”、“组织部长信箱”。市委书记、市长何锦龙亲自挂钩一个重点村,一年中8次带领有关部门,下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市五套班子领导下基层召开办公会议共26次。1996~1997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32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部落实到位,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市委组织对镇(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回头看”和乡科级干部集中培训,强化宗旨教育。中共十五大召开后,市委连续用一个半月时间,分6次举办辅导课,组织全市300多名科级干部学习十五大文件,引导各级领导班子贯彻好十五大精神,齐心协力把石狮的第二次创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第六节 宣传教育
  一、政治思想教育
  1989~1990年,在全市开展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为中心内容的政治形势教育,开展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为重点的经济形势教育;在农村、学校开展国情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组织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社会主义理论,坚定社会主义信念,树立长期艰苦奋斗和长期同资产阶级自由化、同帝国主义“和平演变”作斗争的思想。
  1991年,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史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建设理论学习,全年依托党校、党员活动室举办15期培训班。同年8月至翌年11月,全市分个体、企业、街道、教育和市直机关五个系统开展城市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开展邓小平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学习。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发表后,全市用“三个有利于”论断作衡量,开展姓“资”姓“社”问题大讨论,解放了思想。中共十四大召开以后,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文选》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聘请泉州市党校教师到石狮宣讲中共十四大文件、邓小平理论及邓小平视察南方讲话精神,共组织24场宣讲,有1万多人(次)参加学习。
  1993年,重点组织邓小平理论、《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建立市直机关定期上党课或报告会制度以及领导电视讲话制度。一年中,有9000多人参加大型党课或报告会。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在学校中,开展“两史一情”(近代史、现代史、国情)教育,结合毛泽东诞辰100周年纪念,推出以“学先辈传统、寻伟人足迹、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在企业中,倡导以“爱厂敬业”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精神。
  1994年,宣传部、组织部、市委党校、市直党工委、人事局等单位联合举办8期干部理论学习班;各部门、各级党委举办各类学习讲座、大型党课、报告会、座谈会240多场,6700人(次)参加学习;在市广播、有线电视、报纸上开辟学习专题、专栏,深入学习中共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邓小平文选》以及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视察福建重要讲话。开展纪念建国四十五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读有益书,做文明人”活动和“百歌颂中华”活动,编印出版《文明市民读本》第二册和《百歌颂中华》各1万册。
  1995年,宣传部、组织部、市直党工委、人事局等部门联合举办1期科级干部培训班,200多人参加学习;举办15期骨干培训班,1300人参加培训;举办各类报告会、大型党课、讲座等86场,5000多人(次)接受教育。重点学习《邓小平文选》1~3卷、中共十四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订、实施《石狮市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意见》,突出“五大教育内容”、“八项基本建设”、“八个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全市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定李子芳烈士故居等10个点作为全市首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在全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组织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报告会、歌咏大会、书画展、诗词吟诵会、摄影展、文艺晚会等系列活动。
  1996年,依托市、镇党校抓培训,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干部理论研讨班、骨干培训班9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21期,4700人(次)参加学习;举办各类报告会、大型党课、讲座36场次,6000多人(次)参加学习。学习内容有《邓小平文选》、《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江泽民关于《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等。开展学习孔繁森先进事迹活动,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1997年,组织学习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邓小平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邓小平经济理论学习纲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及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的讲话。邓小平逝世后,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江泽民在邓小平同志追悼大会上致的悼词和《邓小平同志伟大光辉的一生》等3篇重要文章。组织观看大型文献纪录片《邓小平》。以迎庆香港回归为契机,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深入宣传“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编发《迎接香港回归祖国》及各种有关香港的文章;在电视台上展播有关香港问题的电视片;举办《基本法》辅导讲座和知识竞赛。由市关工委22位老同志组成“迎香港回归”演讲团巡回演讲;举办各种以迎回归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演讲比赛、图片展览、书画展、座谈会等。编印出版《文明市民读本》第三册。
  中共十五大胜利闭幕后,市委召开二届十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制定学习中共十五大精神的计划和贯彻落实意见。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对中共十五大精神分专题进行辅导。邀请中共十五大代表、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俊杰到石狮作辅导报告。组织宣讲团到各基层巡回报告。全市共举办各种培训班、报告会120多场,1万多人(次)参加学习。
  二、中心工作宣传
  1990年,在全市大力开展迎亚运宣传,配合赴京参加“庆亚运、六城市服装展销会”经济宣传,在京城引起轰动;组织学习、宣传、讨论国务院总理李鹏1990年2月19日给石狮市坑东小学的复信,开展第六次职业技术教育宣传周活动。是年,以贯彻中共十三届七中、八中全会和江泽民“七·一”讲话为主线,以“稳定、鼓励、发展”为宣传基调,抓宣传阵地建设,建立全市广播网络,村村通广播,建设近万个用户的有线电视网络,市区建立11块公共宣传栏。
  1992年,大力宣传中共十四大的精神和邓小平视察南方的重要谈话精神,宣传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和措施。召开干部群众和企业家座谈会,开展姓“资”姓“社”问题大讨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
  1993年,抓住建市五周年庆典时机,大力宣传全市经济建设成果。出版《华侨将军·李子芳传》,宣传石狮市革命烈士事迹,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市委宣传部与省委宣传部主办刊物《宣传半月刊》合办“市场经济与宣传”征文评奖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1994年,大力宣传“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宣传全党工作大局和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宣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组织开展“如何再造石狮优势”大讨论。广泛宣传“见义勇为、舍身救人好市民”许世默先进典型,在全市掀起向许世默学习热潮。
  1995年,围绕石狮市二届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扭住中心、夯实基础、提高素质、增创优势、协调发展”工作主线,加大对强化宏观调控、产业结构调整、科教兴市、增创沿海新优势和搞活市场营销等的宣传力度,组织16场新闻发布会。配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双拥模范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
  1996年,围绕市委提出的“立志再创业、营造新优势、实现双跨越、建设文明城”的工作主线,大力营造第二次创业的宣传声势。发出《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第二次创业”宣传活动的意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广告、宣传栏、宣传车、简报等手段,大力宣传石狮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宣传农村“创五好、上亿元、建新村”和建设“宽裕型”小康的成果。在电视、报纸开辟了《论二次创业》、《二次创业巡礼》等专题。从各个方面营造二次创业的舆论氛围,取得较好成效。市委宣传部被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评为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
  1997年,围绕迎接香港回归和中共十五大的召开展开宣传。在全市组织各种庆回归文艺活动,邀请厦门大学教授作《香港基本法》辅导讲座,为迎香港回归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继续深入开展二次创业宣传活动,配合“招商年”,抓好招商、展销宣传,介绍二次创业的宏伟目标和阶段性成果,宣传石湖码头、梅林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成就;配合“宽裕型”小康计划的实施,深入宣传“创五好、上亿元、建新村”的先进典型。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掀起新高潮。大力宣传石狮市绿洲读书社“读有益书,做文明人”的做法。同时,推出石狮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先进典型,在省、市报纸、电视台上连续报道其先进事迹。8月14日,中共泉州市委、市政府作出向石狮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学习的决定,并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作巡回演讲,在全市掀起学习热潮。宣传以火化为重点的殡葬改革,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对外宣传
  石狮市是著名侨乡,市委重视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石狮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为石狮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借台唱戏”,加强对外新闻宣传。建市以来,分别与香港《商报》、《文汇报》、《大公报》、菲律宾《世界日报》、《菲华时报》、《商报》、《联合时报》及美国《侨报》合办专版100多期,与《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日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福建《港台信息报》、《开放与传播》、《厦门商报》等对外新闻单位建立联系,定期供稿,及时把石狮市改革开放情况传递到海外。同时,接待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国日报》、英国《泰晤士报》、香港《文汇报》、《商报》、《大公报》、香港亚洲电视台、无线电视台等来自海内外新闻记者达1万多人(次)。
  “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由市对外文化交流协会牵头组织全市各文化团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方式,与海外文化团体进行广泛交流接触,沟通“三情”(乡情、友情、亲情)。建市以来,先后接待来自美国、日本、德国、俄罗斯、荷兰、马来西亚、菲律宾、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访问团或文化团体数百批、上万人(次)的参观或文化交流,扩大石狮在海内外的知名度(详见《文化卷》)。
  拓展渠道,输出外宣品。建市以来,通过各部门和社会团体,不断地与港澳台及海外华侨社团建立联系,建立外宣阵地,拓展外宣渠道,大量输出外宣品。全市精心制作外宣品“七个一”(即1本简介、1本投资指南、1本画册、1套折页、1本旅游手册、1张地图、1部录像片),至1997年,向海外30多个国家和地区输出的外宣品达50多万份(件)。
  第七节 统战工作
  石狮市在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队伍中有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非党的知识分子干部、原工商业者、归侨侨眷、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中的代表人物,还有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市委重视统战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因素,发挥各自的优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作出贡献。
  一、团结民主党派
  石狮建市前,已有民革、民盟、民建、农工党、致公党等党派成员。建市后,市委根据新时期统战工作的要求,结合石狮的实际情况,支持各民主党派积极、慎重发展成员,建立党派组织。市委统战部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精神,努力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举办民主党派负责人培训班,加强班子、组织、作风建设,并为各党派解决办公场所和活动经费。
  市委领导与各民主党派建立“固定联系制度”、交友谈心制度,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建立“对口联系制度”。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协调会、通报会、季谈会逐步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市委领导与民主党派联系、协商得到充实、加强。
  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派参与石狮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政方针的协商,参与“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规划和“科教兴市”等宏观战略决策的制定及重大项目的论证。针对社会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视察活动。组织参观重点建设项目,调查研究,知情出力,为实现市委提出的第二次创业献计献策。组织民主党派到闽东与沿海开放区、广东、海南等经济特区参观学习,开拓视野,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发挥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纪检、监察、检察、审计、教育等部门做好民主党派“特约四员”的聘任工作,全市“特约四员”已有32名。支持他们参与反腐败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治理“三乱”,以及财税、物价、清房等专项大检查,发挥他们的民主监督作用。
  做好民主党派成员实职安排和政治安排。有1名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任副市长,2名任市政协副主席,1名任办事处副主任和1名任副镇长,也推荐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任人大、政协常委和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重视培育党外后备干部队伍。
  二、帮助、支持个体私营企业
  石狮是“民办特区”,个体私营经济所占比例大,全市有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8000多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三资企业1000多家,乡镇企业、非公有制企业4000多家,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支力量。
  帮助、支持商会、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各种商务活动,为会员、企业服务。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提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由政府、商会牵头,企业参加,先后到菲律宾、香港、南美、越南、北京、上海、大连、武汉等地以及在石狮市组织展销、招商数十次,取得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支持商会、企业举办财会、法制、经济合同法等各种类型培训班。帮助组织会员、企业人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深入进行爱国、敬业、守法教育,为石狮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组织商会、企业调查研究,进行经济分析、建言献策,为市委、市政府民主、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广交海外工商界朋友,为发展石狮市外向型经济服务。
  三、团结“三胞”
  石狮是全国著名侨乡,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共有60多万人。市委重视发挥侨台优势,认真做好“三胞”工作,注意把联络交友与经贸活动融为一体。广泛争取、吸引和团结越来越多的海外“三胞”回乡兴办公益事业、投资办厂。建市以来,海外“三胞”捐资办公益事业3亿多元,兴办“三资”企业1000多家。热情接待旅港石狮市同乡公会、旅菲石狮市各乡联合会、澳门石狮市同乡会等主要社团组织的回乡参观团、庆典团,与他们保持经常性、密切的联系,同在石狮投资办厂的有影响、有代表性的重点客商保持联系,协助企业排优解难,并在政协中安排18名港澳委员,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特殊优势,增加联谊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同时,通过各民主党派、商会、侨联、台联等有关人民团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联谊活动。如邀请“三胞”回石狮参加建市五周年、八周年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友会活动;组团出国探亲访友和进行经贸考察活动等,与海外各界朋友共叙乡情、友情。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对台工作八点重要批示精神,注重加强海峡两岸联系,为台胞、台属赴台探亲、定居办理各种手续,提供服务。1996年7月,统战部长以市“老子研究会”顾问身份率团赴台参观考察,到台湾参加台中灵兴宫建宫八十周年庆典,加强联系,交流思想,建立感情,增进了解。
  四、贯彻执行宗教政策
  建市以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90年6月,帮助成立石狮市基督教协会、“三自”爱国会。1991年4月,帮助成立石狮市佛教协会。对全市的教堂、寺庙调查摸底,依法进行管理。团结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和宗教信徒,帮助他们提高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自觉性,引导宗教工作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第八节 纪律检查
  一、党风廉政教育
  中共石狮市纪委成立后,坚持“教育为本,防范在前”的方针,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针对1989年北京出现的政治风波,在党员、干部中加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强调维护党中央的领导,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反对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反对“和平演变”,保持社会稳定。
  1990年,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石狮经济发展靠什么?》为题的讨论,批判“淡化党的领导”的思想倾向,强调石狮要发展,就要依靠党的组织领导,依靠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依靠良好的党风和清正廉洁的政风,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1991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权”制度。在全市招生、招干、农转非等重大活动中派驻纪检干部,进行监督。全市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试点单位由8个扩大到24个,公开的项目由30多个增加到50个。结合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70周年,开展30多项以“忆传统、作奉献”和“争先创优”为主题的党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市委领导亲自授课,告诫广大党员要经受“三大考验”。
  1992年,石狮纪委开始编发简报《石狮纪检》,至1993年6月,共编发24期。后改称《醒狮》。该刊着重刊登石狮市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经验,揭露存在的问题,通报、剖析典型案例。该刊物分发至基层单位和党支部,起到工作指导和宣传教育的作用。
  1993年3月,市纪委、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两种职能的体制”,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合并管理,逐步形成“大胆介入,适度参与,立足教育,加强防范,监督其中”的工作思路。是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召开后,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开展反腐败斗争,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反腐败工作任务,积极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以“讲党性、学先进、比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系列活动。举办形势报告会、反腐倡廉研讨会、党纪培训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单位、党组织作党风廉政建设巡回报告;市纪委编印《反腐败情况通报》、《反腐动态》等简报,以配合全市反腐败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简报及重要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在社会上营造反腐败斗争声势。
  1994年,传达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开展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市纪委制定了《石狮市关于开展反腐倡廉系列教育的实施方案》,在蚶江镇取得经验后,迅速在全市机关农村展开。全市共举办报告会、座谈会、交流会、培训班35场次,参加的党员干部6000多人次。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根据石狮市“小政府”、“官小权大”的特点,市委决定把中纪委新老五条规定范围延伸到股级以上干部,这在全国应属首创。市委还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街和基层所站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开展了以清理村(居)委会财务,整顿所站作风为重点内容的基层党员廉政教育。全市有329名股级以上干部、500多名村(居)委会干部接受检查和教育,收回外借的村(居)委会资产500多万元。12月,市纪委召开全市25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夫人”参加的座谈会,以“家庭设纪委,在枕边吹廉风”为主题上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党风廉政教育课。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典型案例入手,教育领导干部的夫人要支持丈夫的事业,督促丈夫廉洁从政,在枕边常吹“廉风”。这一举措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全国各地多家新闻媒体对这一作法给予很高的评价。市纪委收集各地报刊对该项活动的报告,编成《醒狮》专辑《枕边共鸣》,扩大宣传教育。
  1995年,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狠抓机关作风建设。1月市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联合查处原石狮市工商银行副行长林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后,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案情,公开宣布开除林某党籍。广大党员、干部从林某由思想腐败到生活腐败、政治腐败的演变中得到教育。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对此作了专题报道,《福建日报》等新闻单位也作了报道。市委制定《关于开展科级领导于部和事业单位、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发出《关于开展向孔繁森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全市掀起学习孔繁森等英雄模范人物的热潮,市直机关和基层组织结合转变机关作风和廉洁自律工作,开展“五检查、五对照、五树立”活动,促进全市廉洁自律工作,注重“三性”(自觉性、实效性、持久性),扎实开展。
  1996年,继续抓好廉洁自律工作,重点狠抓中纪委提出的“三个问题,七条要求和四项制度”的落实。市委常委带头遵守制止公款吃喝的规定,带头清理违规小汽车。在清房工作中,市五套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如实将建私房、集资建房和分配公房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全市清房工作的深入开展。市委重申执行接待卡制度的规定,采取“先清后理,理改结合”的清房办法,抓好超标小汽车的处理及规范使用管理,制定了落实“四项制度”的责任制。在机关推行社会承诺制,在基层全面推行村级政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更深入、更扎实、更有效。
  1997年,把党风廉政教育同学习贯彻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及艰苦奋斗教育和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六部法规制度为重点的党纪、政纪、法规教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及党纪处理办法,组织人大、政协、纪委及特邀监察局,对全市党政机关落实治奢“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行风评议、干部评议和政务测评等活动,实行市领导挂钩参加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党内外监督的力度。
  二、案件查处
  1989年8月,市纪委、检察院、公安局等执纪执法机关联合行动,查处原祥芝供销社主任为首开办地下印刷厂印制销售淫秽物品,并贪污公款、收受贿赂的制“黄”售“黄”和经济犯罪大案。该案涉及20多个单位54人,是市纪委成立后参与查办的影响较大的案件。
  1989~1992年,市纪检机关共立案49件,处分党员54人,其中开除党籍24人,留党察看17人;监察机关共立案21件,政纪处分12人。这些案件主要涉及贪污受贿、走私贩私、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黄”、赌等方面问题。
  1992年开始,由市纪委牵头,负责定期召集检察院、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党风廉政联席会议。这一制度,在1993年以来对查办案件起了积极作用,使重大案件的查处都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
  1993年,市纪委充实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工作。8月以后,市委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案件查处工作,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交办重大案件,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10月,为了迅速打开反腐败斗争局面,市委决定,由市纪委牵头,抽调法院、公安、安全、财政、审计、人事等部门的办案人员,组成一支精干的办案组,专门负责市委交办的重大案件的调查。1993年10月至1994年6月,该办案组完成市委交办的5件重要查报件的查核任务,从中查出经济犯罪案件8件8人,这些案件均是价值万元以上的经济大案,违纪人员全部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社会上反响较大。
  市纪检监察机关1993年立案15件,1994年立案20件,1995年25件,1996年30件,1997年35件。5年中,累计立案125件,涉及13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党纪处分87人,其中开除党籍64人,留党察看6人。政纪处分41人,其中撤销行政职务以上的处分21人,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17件18人。在办案中,追缴赃款赃物及挽回经济损失价值累计489.795万元。
  在经济活动活跃的石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性质的案件一直排在发案的第一位。1989~1996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贪污受贿案54件,占总立案数的33.8%,其中案值万元以上的达39件。1995年元月,市公安机关受理某歌女失窃10万元这一普通刑事案件,却引起纪委领导的关注,并组织纪检、检察机关联合调查,从中查获原市工商银行副行长贪污、挪用公款160万元的特大经济案件。市纪委负责查办该案的“1.5”专案组受到福建省纪委、监察厅表彰,荣立集体二等功。
  1989~1997年,市纪委、监察局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1000件(次),其中属业务内的举报件551件,直接组织力量初查401件,转为立案102件。办信中,牢固树立“大信访”观念,坚持“立体运作”格局,畅通的信访渠道,提供大量案源,纪检监察机关自查案件数占案件总数的比率逐年提高。办信经验分别于1995年5月,1996年5月在全省纪检信访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信访工作多次得到上级纪委的肯定和表彰,1996年5月,市纪委被省纪委、监察厅评为1993~1995年信访举报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三、党内监督与行政监察
  市纪委自成立以来,就将加强监督,积极防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使纪检工作与新的形势接轨。
  制定反腐保廉责任制1992年,市纪委制订《石狮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反腐保廉责任制》,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行文实施。将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明确纳入各级党政班子的职责之内,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总结”,使之融为一体。市纪委每年都组织党风廉政大检查和平时不定期抽查。对抓党内廉政建设不力的班子实行“一票否决”。
  参与重大经济、党政活动199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市纪委作出参与、介入重大经济活动的决定,在参与中,学习、熟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对经济活动中党风廉政情况实施同步监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介入经济活动提出“介入并不插手,参与而不包办”的原则,重点在参与中履行监督职能。1993年以后,石狮市所有重要经济活动均请纪检监察机关派人参加。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监督范围也由经济活动扩展到干部考核、招生招干、乡(镇)及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大庆典活动等。市纪委实行领导干部与乡(镇)及市直重要部门挂钩制度。这些制度,确保纪检监察机关能敏感地掌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动态。
  制定党风廉政通知书制度1993年,市纪委对反映石狮市科级干部的信访件,经初查不构成立案条件的;或内部管理松弛,不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发展下去有违纪倾向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从其他渠道发现科级干部存在党风廉政方面问题的,则对其发出党风廉政通知书,指出存在问题,要其书面答复,并限期纠正。1993年以来,市纪委共发出党风廉政通知书83份。收到通知书的干部绝大部分能认真对待,主动到纪检机关说明情况,检讨过失,并认真纠正。
  聘请党风监督员1992年7月,市纪委从民主党派、离退休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100名党风监督员。市监察局从社会上聘请15名特邀监察员。各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也聘请一批党风廉政监督员。监督员通过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建议,参与党风廉政检查和对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以及举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等,履行监督权。1992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还在全市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设立举报箱180处,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执法监察1989年,市监察局成立后,开展以清房、计划生育、工程建设、招生招干、清理“小金库”等为重点的行政监察工作。1993年4月,纪检监察合署办公后,执法监察工作挂靠在市纪委党风室,其间开展对涉农、计划生育督查、招生、建筑工程、清理走私案件等执法监察工作,并注意从执法监察工作中发现案源,查处案件。在招生、清理走私案件中发现违纪人员9人,都按规定给予处理。1994年6月,设立石狮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后,执法监察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几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在涉农负担、建设工程项目、土地管理、农用资金管理、农资流通秩序、台商投资保护、药品管理、统计工作、招生招干、机关作风、“菜篮子工程”等方面都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在工作中,市纪委、监察局一方面注意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纠正错误做法,另一方面重视做好预防工作,强化事前和事中监督,促使监察对象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针对工程建设中暴露的问题,1996年6月,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必须与市纪委、监察局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至年底,有33家建设单位、61个施工企业签订责任状。1997年,又有15家建设单位、42个施工企业签订责任状。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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