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价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20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物价监督
分类号: F726.2
页数: 2
页码: 537-5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经济管理中的物价管理的物价监督,民国时期,商品随行就市,自由交易,价格自由升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很大,价格受市场经济支配,由供求规律决定,国家采取稳定金融与抛售物资等手段平抑市场价格;同时,通过组建国营贸易公司,成立供销合作社,掌握主要物资,对价格起主导作用的内容。
关键词: 石狮市 经济管理 物价管理 物价监督

内容

民国时期,商品随行就市,自由交易,价格自由升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私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很大,价格受市场经济支配,由供求规律决定,国家采取稳定金融与抛售物资等手段平抑市场价格;同时,通过组建国营贸易公司,成立供销合作社,掌握主要物资,对价格起主导作用。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绝对地位,国家实行计划价格,出台一系列物价管理政策与各项商品的作价原则。工业品由各专业公司按国家政策规定价格;农副产品价格以供销社为主。公私合营企业、合作店(组)以及个体商贩必须执行国营公司和供销社的价格规定,并实行归口管理;集市贸易价格由县商业局与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形成国家对物价的正面管理与监督。196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物价管理的试行规定》,首次开展审价工作,同时建立价格管理制度,加强物价监管。“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监管中断。1982年国务院颁布《物价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工作开始实行“依法治价”。石狮建市后,于1989年7月成立石狮市物价检查所,开展物价检查监管工作,每年均参与市政府组织的税务、财务、物价大检查,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农资、邮电、粮食、成品油、公共小巴士车票价和医疗、公共电话收费等专项检查。1989年发生“抢购风”期间,对粮食销售实行限价,严厉打击哄抬粮价行为;同时,开展明码标价工作。1996年,推行“一货一标签”制度,在农贸市场内设立商品价格指导牌,防止哄抬物价,坑害消费者利益。1989~1997年,对违反物价法规的经营者依法查处,共查处违价案件96件。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石狮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