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事业费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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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98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事业费支出
分类号: F812.45
页数: 2
页码: 448-449
摘要: 本节记述了古代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社会事业费支出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社会事业 费用支出 石狮市

内容

古代有教育经费与抚恤救济等事业费开支。抚恤社会救济方面,清代赈恤大抵“极贫民便赈米、次贫民便赈钱、稍贫民便赈贷”。此外还设有养济院、育婴堂、存恤院等慈善机构和义冢。民国时期也有赈恤救济支出。历代此项支出数字极小,“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项社会事业包括: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工业交通部门事业费;商业部门事业费;城市青年就业经费;文教卫生事业费;科学事业费;其他部门事业费。此外,社会事业费支出还包括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行政事业离退休经费支出、国防支出。
  1988年各项社会事业费中,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24.3万元,占4.5%;文教卫生事业费455万元,占84.3%;抚恤和社会福利经费16.3万元,占3%;其他部门事业费33.4万元,占6.2%。石狮建市后,优先注重对农林水利和文教卫生事业的投入。1992~1993年各项社会事业费7932.9万元,占2年财政支出的21.1%。其中,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687.3万元,占8.7%;工业交通部门事业费43万元,占0.5%;文教卫生事业费3571.4万元,占45%,先后对石狮中学、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和华侨医院、石狮医院建设的投入,以及扩大教师和医疗队伍;科学事业费380.1万元,占4.8%;抚恤和社会福利经费234.3万元,占3%;国防支出84.3万元,占1.1%;其他部门事业费2908.6万元,占36.7%。
  1997年各项社会事业费6332万元中,农林水利气象等部门事业费支出413万元,占6.5%;工业交通事业费24万元;文教卫生事业费4094万元,占64.7%;科学事业费117万元,占1.8%;抚恤和社会福利经费238万元,占3.8%;国防支出70万元;行政事业离退休经费支出131万元,占2.1%;卫生经费579万元,占9.1%;其他部门事业费666万元,占10.5%。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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