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路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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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92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路政管理
分类号: U418.2
页数: 2
页码: 372-373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3奶奶至1997年福建省石狮市路政管理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路政管理 公路养护 石狮市

内容

一、公路养护
  (一)专业养护
  石狮建市前,境内公路专业养护由莲厝、港东、杆头道班负责,归晋江公路养路分段管辖。1993年4月27日石狮市公路分局成立,下设莲厝公路管理站、港东道班,直接管理石狮市公路的路面、路基、边沟、桥涵、护栏、路标、绿化等日常养护工作。专业养护的省道、县道及主要乡道公路7条共65.5公里。每年平均投入80万元。至1997年全市共投入971万元,用于公路养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年均公路完好率达到95%。
  (二)地方养护
  1953年,福建省公路局提出“道班、群众共养”的方法,以养路道班为基础,发动群众参加公路养护。1966年,养路工区与公路沿线社队挂钩,签订合同,试行“亦工、亦农”的养路方法。1981年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由交通部门组织农村劳力养护乡村公路。1988年后,石狮市交通管理处公路工程股组织养护乡村公路,贯彻“人民公路人民养”的方针,成立5人组成的养路道班,每年投入15万元,用于养护乡道路面状况较差的泥灰结公路4条20.5公里的保养工程,公路完好率年均达到85%。各镇(办事处)、村(居)委会相继组织建立养路队伍,配备3~5人,进行日常性养护。每年利用农闲季节,发动群众集中人力,对所分管的路段进行1~2次的全面整修,养修经费由市交管处给予定额补贴。1988~1997年,全市共投入公路养路费1800多万元,用于公路地方养护和设施建设。全市乡村公路完好率由1988年的70%上升到1997年的90%。
  二、路障清理
  1988年后,石狮市交通管理处和公路管理部门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保证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市交管处每年组织2次以上检查、清理乡村道路的路障。1988~1995年,投人50万元,清除违章建筑,查处占用公路、乱挖公路等违章行为250起,有效地改善路况路貌。1996年石狮路政管理所成立后,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爱路护路意识,同时加大力度查处违章行为。1996~1997年共查处各类违章行为765起,其中侵占公路及用地687起,违反建筑红线管理66起,危害公路12起,征收赔偿费、占用费计38.54万元。此外,加强公路路面管理,共出动巡查车832车次1399人次,清理公路堆积物16处2903立方米,拆除违章建筑物106座1549平方米。
  三、养路费征收
  1993年后汽车养路费由泉州市公路稽征处石狮稽征所负责征收,拖拉机及其它机动车辆养路费由石狮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征收。征收部门配备电脑,实行微机现代化管理;同时加大力度,上路稽查,查处逃缴、漏缴交通规费的车辆;与市法院联合设立规费执行室,申请强制执行。1994年后,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公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汽车养路费标准:货车按核定载重每吨每月180元计征,客车按每吨每月200元计征。拖拉机养路费标准:40~50匹马力的大型拖拉机每吨每月180元,手扶拖拉机每辆每月50元计征。其它机动车辆养路费:农用运输车每吨每月180元计征;正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85元计征,二轮摩托车每辆每月4元计征。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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