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三资”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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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88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三资”工业
分类号: F427.57
页数: 2
页码: 289-290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三资”工业情况包括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三种工业企业。
关键词: 石狮市 “三资” 工业

内容

民国时期,石狮境内已有华侨回乡创办工业或寄钱回家办工业,但数量少、规模小。较早的有民国13年(1924年),由石狮镇商人与华侨合资创办的电灯公司。
  解放后,外商投资石狮境内工业始于1978年底的来料加工。第一个来料加工合同是由石狮镇企业办公室与港商签订的。加工项目是服装绣花,加工量为86万件,实收工缴费1600美元。之后,来料加工业务迅速发展。至1986年底,承接来料加工、装配的厂家达582家。加工装配业务有服装、毛衣、绣花工艺品、电子表、玩具、雨伞、手套等40多项200多个品种,实收合同工缴费602万美元。之后,由于“三资”企业的兴办,来料加工业务萎缩。
  石狮境内的“三资”工业(指正式注册开办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三种工业企业),于80年代中期开始起步,90年代进入大发展时期。第一家港商合作工业企业石狮镇新开发企业有限公司,创办于1984年,是香港开发企业公司与石狮镇新湖羽绒制品厂共同创办。该公司生产羽绒服装和牛仔服装”。第一家合资工业企业是银城实业有限公司,创办于1985年。第一家外商独资企业石狮市东亚雨具有限公司,于1988年由香港艺兴贸易公司创办。
  1988年底,石狮共有“三资”工业企业60家,占工业企业总数的4.6%,其中合资企业31家,合作企业27家,外商独资企业2家;合计就业人员3878人,产值884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2.7%。“三资”企业中,香港有50家,占83%,菲律宾4家,台湾2家,西德、澳门、加拿大、新加坡各1家。
  建市后,石狮市政府十分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水、电、路和通讯等硬环境,同时坚持“小政府、大服务”,创造良好的软环境,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展销、订货和招商活动,提高石狮的整体形象,吸引大批外商到石狮投资兴办工业。至1993年底,“三资”工业企业发展至792家,比1988年增加12倍,产值4.9亿元,比1988年增加54倍,占工业总产值的11.8%。这些“三资”企业中,港商企业最多,约占四分之三。其次是台湾、菲律宾。产业投向以服装业为主,占近一半。石狮市纺织业,约占八分之一。这时期,“三资”企业之所以如此迅速发展,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是国人对“三资”企业产品的崇尚,二是国家对“三资”企业实行一些优惠政策,刺激原来一些规模较大的民办企业嫁接外资,举办合资、合作企业,但实际利用外资并不多。
  1994~1997年,“三资”工业企业数增长速度放慢,但单家工业企业投资规模增大。1996年创办的港商独资企业德宝(石狮)织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至1997年,实际投资量已达1000万美元,系石狮实际到资量最大的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在“三资”企业中,台资企业实际到资率最高,资金投入以纺织、印染企业居多。至1997年底,石狮共有“三资”工业生产企业314家,就业人员53258人,产值40.52亿元,比1993年增加5.7倍,比1988年增加446倍,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8.4%。
  石狮“三资”企业中绝大多数外商是石狮在港澳、台同胞和侨胞。许多合资、合作企业的外商、港澳台商与国内企业主是一家人或亲戚关系。甚至有的外商原来是石狮的民办企业主,刚申请到海外定居,又回到家乡开办合资企业。同时,石狮原来的企业多数是挂靠集体企业,与外商开办合资或合作企业以后,厂房、设备及人员并入合资或合作企业使用,成为只有营业执照的空壳子企业。这些合资、合作企业既按“三资”企业管理,又按乡镇企业管理;既享有“三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也享有乡镇企业的扶持政策。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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