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渔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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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8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渔政管理
分类号: D922.4
页数: 1
页码: 282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石狮市渔政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渔政业务、1988〜1997年全市渔船办证收费情况表。
关键词: 石狮市 渔政管理 渔政业务

内容

一、管理机构
  1980年,蚶江、祥芝、永宁人民公社成立渔政管理站,归属晋江县水产局。1989年6月1日成立石狮市渔政管理站,下辖蚶江、祥芝、永宁渔政站,隶属市经济局。1990年元旦成立石狮市渔业办公室,与渔政站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主管渔业生产与渔政管理。1996年4月后改隶属于市农业办公室。1997年渔政站、渔业办公室共有干部、工人10人。
  二、渔政业务
  1987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福建省人民政府相继颁布《福建省水产资源繁殖保护实施细则》。1989年渔政管理站成立后,开展宣传贯彻渔业法活动,普及渔业法规,提高渔民保护水产资源积极性,同时负责维护海洋和淡水水域的渔业权益;保护渔业生产环境,负责珍稀水生动物的保护工作;协同环保部门查处渔业水域污染事件,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渔业生产纠纷。
  1989年经审核、发放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的船897艘,办证率90.15%。1990年开始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1993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暂停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1994年恢复审核发证的渔船1063艘,占88.07%。1997年全市机动渔船1207艘,办理年度审核发证的渔船1063艘,占88.07%;征收渔业资源增收保护费951003元。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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