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糖酒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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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81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糖酒盐
分类号: F426.82
页数: 2
页码: 148-1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的糖酒盐、糖酒、食盐等情况。
关键词: 糖、酒、盐、石狮市

内容

一、糖酒
  清光绪年间,石狮即有专营糖、酒商店。食糖供应以土糖为主。酒类大多是家酿酒,多由私人杂货店兼营,直延续至民国38年。
  1950~1952年,食糖、酒类开始由石狮商业部门经营,当年销售食糖3万公斤,酒类多经营自产酒,销售7.24万公斤。1953年石狮建立专卖商店,业务活动均在地、县公司调拨计划指导下经营。1954年食糖实行定量供应,每人年平均不超过2公斤。当年供应17.8万公斤,酒类销售12.01万公斤。1956年对私改造,食糖由石狮食杂商店主营。国家经济暂时困难时期,食糖或按季或按月按户按人凭证定量供应。1963年后,每人年供应食糖3.5公斤,除此,还供应行业、特殊用糖。酒类销售仍以地产的地瓜酒、高粱酒、薯烧酒等为主。也销售从外地调进的啤酒、葡萄酒、大曲酒,实行凭票供应。1979年食糖敞开供应,销售98.5万公斤。酒类仍然凭票供应,销售61.68万公斤。1981年,食糖恢复定量供应,每人每年供应食糖3.8公斤。之前,石狮糖烟酒商店和石狮糖烟酒批发部的食糖和酒类的供应面广。而后,石狮、永宁、祥芝、蚶江供销社派出人员到外地进货,国营商业大量销售四特酒、汾酒、茅台等8大名酒。1985年食糖销售110万公斤、酒类销售500.6万公斤。1987年食糖销售844万公斤,酒类销售432.4万公斤。1988年12月,成立于石狮市糖酒副食品公司,当年因甘蔗种植面积大减,食糖产量比前年减少45%,从外地购调入补充市场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石狮市的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市场竞争十分激烈。1991年前食糖的经营仍然以计划供应为主,议价供应为辅。酒类经营远远不如个体商。1991年以后,食糖敞开供应,食糖的经营全部由个体商经营。酒类着重抓名优酒经营,重点与五粮液酒厂、洋河酒厂、郎酒厂、泸洲老窖酒厂等名优酒厂建立购销业务。1988~1997年食糖销售1358万公斤,酒类销售4668万公斤。
  二、食盐
  1956年后,供销社每年都向盐业管理部门提报年度要货及分运计划,按月按季向晋江安海盐管处办理调拨提货手续,再向东石、英林加排盐场、永宁港边盐场调拨运输,通过经营网点销售食盐。60~70年代,食盐销售主要在农村和渔区用以腌菜、腌鱼、腌瓜、做豆豉等。每年平均销售150万公斤,80年代后销量减少,1997年仅销售100万公斤。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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