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79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国营商业
分类号: F014.1;F272.3
页数: 4
页码: 133-1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的国营商业、供销社、工业品等情况。
关键词: 国营 商业 石狮市

内容

1950年4月福建省贸易公司泉州分公司在石狮镇设立营业处。1951年10月营业处改为晋江县贸易支公司,为晋江县首家在石狮建立的国营商业,经营粮油、棉布等主要物资的批发业务。随后,国营粮站和供销社先后建立,掌握主要物资,控制市场物价,当年市场销售总额国营比重占10.2%。1952年8月1日晋江县贸易支公司分为中百、中粮公司,中百设于石狮镇,成立石狮中百商店,为县级商店、后改为公司,下设批发部和零售综合商场。除经营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两大类外,还经营针纺织品、食糖、卷烟、罐头、五交化、玻璃等。1953年石狮镇建立县级专卖商店,专营烟、酒批发业务。石狮商品购销业务占全县50%左右,成为晋江县商业贸易中心。19521953年,为发展生产,活跃市场,开展城乡互助,内外交流,先后在石狮镇举办2次物资交流大会。第一次于1952年8月25~28日进行,购销总额74.99万元,其中工业品29.71万元;农产品45.28万元,参加交流的有省、专区(市)、县及县内商业单位;第二次于1953年6月1日至2日进行,销售金额达168.4万元。
  1954年9月13日棉布实行凭票供应。县国营、供销经营进行分工;石狮国营商业负责晋南沿海金井、深沪、龙湖、英林、永宁、蚶江、祥芝区(乡)工业品、副食品的批发及石狮本镇批零供应。1955年国营石狮中百、专卖曾分别下伸金井、深沪、衙口设立批发供应点,石狮销售总额、包括粮油为1073.56万元。全县公私经营比重,第一季度社会零售总额1364万元,国营占4.45%,第二季度占6.07%,增长2.22%,至年底国营销售额占34.04%,上升27.97%。私营商业零售,第一季度占34.72%,年末占26.66%,下降8.06%。
  1956年全县商业体制按行业归口,县城成立花纱布、文化用品、医药、食品杂货、食品、糖业糕点、油脂、贸易公司。商业新成立的公司(专卖公司迁往县城)分别在石狮建立下属机构。石狮百货公司增设华侨商店,石狮供销社在镇内经营的百货、棉布零售门市部移交百货公司。1958年4月,实行商业体制一大统,撤销各专业公司,县商业局设置工业品、土产副食、生产资料、水产、外贸经理部。水产在石狮设水产收购站,石狮百货公司迁往县城改为工业品经理部。石狮设置商业办事处,石狮供销社并人商业办事处,下设工业品、土产副食、生产资料、饮食服务,并归口管理。1959年,石狮商业办事处改为石狮商店,并将永宁商店并入。当年销售总额887万元,比1957年的1195万元下降16.28%。1961年7月,国营、供销社分开。原石狮隶属各经理部的批发站改为工业品、土副产品批发部,成立饮服商店。石狮商店改为石狮商业办事处。同年,石狮华侨专供门市部扩展为华侨商店。1962年,国民经济逐渐好转,商品供应矛盾日趋缓和,原凭票证供应的商品,除肥皂、煤油、胶鞋外,已逐步取消。国营商业,集市贸易呈现一派生机。1964年5月设立石狮食品站,下属永宁、永和、祥芝、蚶江食品组。石狮商业办事处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零售商店划归各公司管辖。1965年国营商业零售额为1200余万元。“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商业局和各专业公司及石狮商业办事处所属机构瘫痪。1972年恢复商业局体制,统管全县商业、供销。1977年5月国营、供销再次分开,撤销石狮商业办事处。石狮所属商业机构,按条件相应归口。同年10月县食品公司在蚶江洪窟大队建立良种畜牧场。
  1978年5月,恢复石狮华侨商店(县公司级),7月改为县特需供应公司。1980年2月石狮设置县级友谊商店,开辟侨乡对外窗口,该店与特需供应公司合署办公,并成立石狮贸易信托商店,1983年撤销。1982年县特需供应公司迁址晋江城关,1984年改称华侨友谊公司,县商业局在石狮成立县办购物中心。1983年始,在中型企业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1984年在总结实行经营责任制的基础上,制定深化改革方案,全面落实松绑放权,改革购销办法,开展批零兼营,利用网点、发挥特色。侨供兼市供、百货兼五交,专业为主,综合经营。开展内联外引、中外合资、横向联营,实行多渠道进货。1986年底小型企业实行租赁经营。1987年中型企业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改为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8年石狮商业机构有百货、五交化、饮服、糖酒、华友、食品商店。有批发单位4个;零售网点,包括洪窟畜牧场23个,职工503人,其中百货124人,包括纺织27人、五交化60人、饮服86人、糖酒78人,华友89人、食品66人。商品销售总额3648万元,占社会商业销售额的31.7%。
  1989年2月,先后在石狮华友、百货、五交化、糖酒副食批发及零售商店的基础上组建石狮市华侨友谊供应公司、市百货公司、市五交化公司、市糖酒副食品公司。5月成立石狮商业总公司。7月成立石狮饮服公司,与石狮宾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11月在原石狮镇、祥芝、蚶江、永宁食品购销站和洪窟畜牧场的基础上,成立石狮市食品公司。1993年9月为适应外向型经济和港口城市发展的需要,率先在全省县(市)级中成立石狮市外轮供应公司并与市华侨友谊供应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国有商业还有燃料公司、农机公司、水产公司、粮油总公司等,均在原有晋江分支机构基础上,先后设立。而后,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国有民营改革。1991年全市13个小型零售企业,继续集体租赁承包,2个中型零售企业实行内部承包、风险抵押、包死基数、确保上缴、全奖全赔的承包方法,当年销售总额6487万元,比1988年增长1.67倍,占民营销售额的17.6%。1990~1992年第二轮承包后,商业总公司系统中型企业累计上缴国家税利609万元,小型企业上交租赁费55万元。
  1993年初,在中型批发企业中全面推行税利分流、税后承包办法。当年市五交化公司、糖酒副食品公司采取划细经营、包死基数、风险抵押、全奖全赔承包方式,把批发部与零售店合并,划细为若干个经营部,提高职工经营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1994年商业总公司商品销售4345万元,占社会商业销售额的0.79%。实现利润277万元,居泉州市县(市)之首。当年市华友公司、石狮宾馆分别投资50万元参与市自来水公司发起成立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9月,为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市商业总公司、蔬菜公司合资300万元,联合石狮湖滨街道办事处和新湖村委会组建石狮市果蔬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在邻近湖东菜市场地段投建石狮市果蔬批发市场,其中国有商业占55%的控股管理地位。1997年,国有商业总公司系统商品零售额4403万元,占社会商业零售额的0.612%。1988~1997年商业总公司累计上缴国家税利2049.5万元。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石狮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