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小康工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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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石狮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3032002022000179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小康工程
分类号: F302.5
页数: 8
页码: 121-1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石狮市的小康工程、实施农村小康、实施农村宽裕型小康工程等情况。
关键词: 工程 石狮市 扶贫

内容

一、实施农村小康工程
  石狮实施小康工程是根据国家提出实现小康计划,即第一步在80年代翻一番,以1980年为基数,国民生产总值时为人均只有250美元,翻一番即为500美元;第二步是到本世纪末再翻一番,人均达到1000美元,实现这个目标意味着贫困的中国达到小康生活水平的中国。石狮市制定奔小康的战略目标;十年翻三番,九五奔小康,再拼二十年,建设小香港。
  小康工程是石狮广大群众共同富裕的工程,在部分地区一部分群众先富起来的同时,以城带乡,先富帮后富,促进石狮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在实施小康工程主要采取4条措施,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由组织部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调查摸底,明确具体目标要求,把重心放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为群众办实事上,组织整顿为关键,资金扶持为手段,办实事为突破口,多管齐下,逐个加以解决;实行驻村制度,强化工作人员管理;创办《基层组织建设简报》及时反馈信息、总结推广经验。经济发展较慢的地方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增加自我造血功能,依靠自己力量脱贫,根据贫困地方的实际,扶持的重点放在大办开发性农业,大办乡镇企业,大办教育,提高人的素质。
  石狮市政府采取清理整顿企业清资清财、管好供电、集资参股、新办企业等措施,壮大集体经济,至1991年石狮市有31个“空壳村”(即村财不上1万元)全部脱壳。同时市政府采取富村帮穷村结对子的方法,通过排队,选一个市直机关单位、一个富村与一个贫困村,3家签定扶贫协议书,以富帮贫,有力出力,有钱出钱,还有的联办企业等,很快使十个村脱贫致富。同时,市政府还投入5000万元资金,在交通不便、发展比较慢的十来个村的中部地区修建一条水泥大道,取名为“共富路”,为十来个村奔小康创造交通上的有利条件。市政府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利用侨台优势,引资办企业,出现全民经商、全民办企业、全民改革、全民开放的格局,80%农民转向非农就业,加速小康水平的提高。1993年,风里、湖滨2个街道办事处和蚶江镇率先达到基本实现小康。1994年,灵秀镇、宝盖镇和永宁镇也基本实现小康。1995年,祥芝镇通过基本实现小康验收。为此,全市7个镇(办事处)115个村(居)委会已全部基本实现小康的目标。小康户数达4.5万户,占全市农户数的95.74%。经泉州市验收、省委小康办复查,全市1995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52.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78亿元,乡镇企业总产值74.5亿元,财政收入3.225亿元,分别比建市时的1988年增加13倍、17倍、16倍和12倍。全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1.84亿元,人均财政收入1150元,分别居全国县(市)级第8位和第6位。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100元,是1988年建市时的5倍多;农村的食物结构由原来的温饱型转向营养型,人
  均日蛋白质摄入量达78克;衣着支出达455元/人;农民居住条件大为改善,全市钢筋砖木石结构住房面积达98%以上,人均住房面积达25平方米;电视机普及率达100%;服务消费支出比重占18%;农村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农民饮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用电普及率达100%;全市115个村(居)全部通公路,村主干道基本实现水泥路;通讯便捷,人均电话普及率达13%。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全市农村普遍建立党建室、小学、卫生所、计生服务室、文化活动室等设施。农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成人识字率达97%。农村小康建设进程综合得分达98分,居泉州市各县(市、区)之首,成为全省首批实现小康的县(市)之一。
  二、实施农村宽裕型小康工程
  1996年,石狮市基本实现奔小康的目标后,石狮市委、市政府开始实施宽裕型小康工程。结合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包括经济因素、生活质量、文化素质、环境质量、新村建设共5个部分23个指标(市级)组成的宽裕型小康试验指标体系,并制订达标规划,分步组织实施。
  1996年,石狮市各级认真贯彻中央、省、泉州市农村工作会议,加大农村小康工程建设力度,把14个经济发展较快,并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村作为宽裕型小康的试点村,加以扶持,由市领导和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镇长(主任)分别挂钩负责,并派出34名干部下村指导,并定期组织检查,督促落实。市财政拨给各示范村50万元,作为建新村的启动资金,取得显著成效。经各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办事处)验收,再经市委、市政府复查,蚶江镇厝仔村、蚶江村,祥芝镇祥农村、伍堡村,永宁镇西偏村、沙堤村,宝盖镇松茂村、雪上村,灵秀镇彭田村、塔前村,凤里街道办事处东村居委会、后花居委会,湖滨街道办事处林边村、长福村等14个行政村(居委会)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6910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444元,平均村财纯收入达83.6万元,人均电话普及率达17.9%,居住区绿化率达9.3%,村居住区主干道路硬化率达99%,人均居住面积达102平方米,人均日蛋白质摄入量达95克,空调、电脑已进入农家,农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宽裕型小康建设综合得分达97分,基本达到农村宽裕型小康标准。
  1997年,石狮市进一步深化“创五好、上亿元、建新村”活动,加大农村宽裕型小康建设力度,4月11日,市委书记、市长何锦龙在中共石狮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五次会议上作了题为《把握主线、全面起动、梯度推进、为建设宽裕型小康新农村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市委、市政府还根据1996年14个宽裕型小康村推进工作的实践,对1996年制定的宽裕型指标体系作了进一步修订,使整个指标体系更富有先进性和时代性,并把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和新湖村、曾坑村、金林居委会、湖东居委会、湖南居委会、新湖居委会、花园城居委会、大仑村、五星村、新华村、华仑居委会、华南居委会、新华居委会、仁里居委会、龟湖村、玉浦村、大堡村、祥渔村、东埔一村、东埔二村、东埔三村、莲中村、水头村、石渔村、梅林村、子英村、郭坑村、永宁居委会、港塘村、钞坑村作为宽裕型小康建设的重点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分别由市、镇领导挂钩、市直机关部门挂点,健全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与市直机关部门的双重目标责任制,并派于部进村配合创建工作,突出抓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增加粮食和食物总量,增加农民纯收入和村级集体收入,建设文明安全新农村等4个重点,大力发展开发性农业,加强大农业的基地建设,把“蓝色产业”作为优先发展的产业,改善农村交通、通讯、电力、市场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推进全市宽裕型小康建设的进程。
  1997年12月22日至29日,石狮市委、市政府组织3个宽裕型小康建设达标验收复查小组,分别对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进行达标验收,对30个宽裕型小康重点村和宽裕居委会、馆顶居委会的达标情况进行验收和复查。
  验收结果表明,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的宽裕型小康建设进程,综合得分均超过90分,已基本达到石狮市宽裕型小康镇(办事处)标准。两个街道办事处同时被泉州市确定为宽裕型小康建设的示范镇(办事处)。
  石狮市有首批宽裕型小康村共32个村,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73932元(现价),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11元(现价),钢筋砖木石结构住房面积比重达100%,人均电话普及率达32.88%,农户机动车普及率达59.02%,安全卫生饮用水普及率达1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558%,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年,绿化覆盖率达14.44%,行政村公路硬化率达90.51%,享受一项以上社会保障人口比重达52.03%,村民万人刑事案件立案件数为1.09件,人均村集体年纯收入达283.9元,低收入人口比重为4.03%,文明户合格率达91.3%。32个村(居)委会的宽裕型小康建设进程均超过90分,平均综合得分达96分,基本达到市订的宽裕型小康标准。
  至1997年底,石狮市已有凤里、湖滨两个街道办事处达到石狮市制订的宽裕型小康镇(街道办事处)标准,占全市镇(街道)的28.56%;有46个行政村(居委会)达到宽裕型小康村标准,占全市行政村(居委会)数的40%。

知识出处

石狮市志

《石狮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下限止于1997年。记述了石狮市的历史发展与社会现状,包含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科技、教育、人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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